第15章 漳州守為盜

  《漳州守為盜》

  在清朝康熙年間,福建省龍溪縣的一家大戶人家經常失去珍貴的珠玉和貴重的物品,這讓他們痛苦不堪。案件久久未能破解,縣令也非常震怒,他認為這就是盜賊對官府的挑釁和蔑視,同時這也是捕快們不認真履職以及無能的表現。於是縣令施加了嚴厲的期限,讓捕役們必須按期捉拿盜賊,否則就把捕快按照盜賊的同夥來論處。縣令的這個決定讓捕快們大為頭痛,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捕快們安排了幾位最精明能幹的成員分頭進行緝捕,並日夜在大戶人家周圍進行巡邏觀察。勢必在限期內捉拿盜賊。

  捕快們的巡邏和埋伏沒有白費。在一個深夜裡,三更時分,只見一個神秘人手持燈籠出現在眾人眼前。他身穿深色的短衣,外面罩著一件藍色的長袍,行動詭秘。他經過一口井時,將燈籠掛在井中,然後用長袍掩蓋住井口,不讓光亮放出來。捕役們在暗處跟蹤他,發現他輕盈地跳上了高牆。不久,他背著一個小小的木匣出來。捕役們不動聲色在後面追蹤著他,發現他從漳州守衛的郡署後牆跳了進去。捕役們果斷地扔出一把飛刀擊向他,但沒有擊中,反而扔出的一塊磚頭,砸中了他的額頭。捕役們不敢進入郡署,命令其他役仆守住門口,直到天亮時也沒有見到有人出來。

  捕役們秘密地向縣令報告了這件事,請求在早晨將府中的胥吏和雜役一個個點名,看看有沒有人額頭受傷。他們去拜見郡守,但郡守推託生病沒有見他們。縣令自稱稍微懂得一些醫術,要求進入內室探視郡守的病情。不得已之下,郡守讓他進去,但見郡守的雙手完好無損,只是用烏紗帕包裹著額頭,烏紗帕外面還略微有些血跡。縣令問他原因,他說:「這是頭風病。」

  頭風病是不會有血跡的,縣令感覺這事很蹊蹺,急忙向巡撫報告,詳細地描述了他的症狀。巡撫命令士兵包圍郡署進行搜查,找到了真正的贓物,並讓失主前來認領。

  巡撫將此事上奏給皇上,皇上非常震驚地說:「郡守中竟然有這樣的人嗎?」皇上命令巡撫會同制軍進行嚴格的審訊,得知這個郡守以前是一個慣犯,通過行賄得到了官職。巡撫審問他為什麼在當了官之後還這樣做,他說:「我的貪婪和狡猾又重新發作了,我情不自禁地想要去偷竊更多的財物。這就如同古人所說的『經營長物無饜足也』。」於是,這個郡守——曾經的大盜被重新判處法律制裁。

  這個故事描繪了一個貪贓枉法的官員的醜惡嘴臉。他在得到官職後仍無法滿足自己的貪婪欲望,繼續盜竊財物。這個故事通過捕役們的偵查和審訊的過程,展示了清朝時期官員的腐敗現象和法律的嚴厲制裁。同時,它也反映了當時的社會風氣和道德觀念。在這個故事中,貪婪和狡猾是當時社會的普遍現象,而法律的制裁則是對這些行為的嚴厲打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