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六章 找不到頭緒
家裡家外繁重的工作,已經讓這姑娘分身乏術。【Google搜索】
即使人在城裡,活動範圍也不算大。
按後世的說法,這就是個低風險人群。
可這樣兩個姑娘,在基本沒什麼共同點的情況下,是怎麼被同一個變態殺手盯上的呢?
顏琪芮來回翻閱這些現場記錄,以及公安的走訪調查,一頭霧水,真一點思緒都沒有。
不過棉紡廠在什麼位置?
離百貨大樓又有多遠?
顏琪芮對著個城市壓根不熟,腦海里也無法構建完整的路線。
想了想,她乾脆翻出自己剛買的地圖,在上面詳細的查找起來。
也不知道是電視劇看多了,還是下意識的反應,她找到一個地點,就會用圖釘釘一個,所為標註。
「媳婦?」
顏琪芮頭暈腦脹的時候,方子傑也回家了。
「我在。」
顏琪芮應了一聲,然後推開房門走了出去。
不出所料,又有幾個演員跟了回來。
「晚上想吃點什麼?」
顏琪芮現在腦子裡亂鬨鬨的,也沒做飯的興趣。
但她仗著空間裡有大把存貨,也是直接開口問道。
「不了,嫂子我們就是順便過來的,今天就不留下吃飯了。」
誰也不是傻子,看著灶房一點菸火氣都沒有,也就不留下討人嫌了。
小星也賊有顏色,見狀直奔廚房:「嫂子,今天我來做飯,讓您嘗嘗我的手藝如何?」
「行,去吧。」
顏琪芮面子上的活還是做的很不錯的,廚房裡雖然沒有現成的吃食,但食材並不算少。
只要小星不是什麼廚房殺手,搞幾個菜出來吃吃還是沒有問題的。
將其他人送走,方子傑攬著顏琪芮走回房間:「今天你都在忙些什麼?」
顏琪芮對著一桌子的文件努嘴:「就看這些資料嘛。」
「你不是打定主意當個擺設?
怎麼真開始研究上了?」
顏琪芮搖搖頭:「不管怎麼樣,好幾個姑娘就這樣沒了。
我不知道自己能幫上什麼忙,盡力而已吧。」
「那我也幫你看看?」
顏琪芮對方子傑不設防,大喇喇的將資料上的內容大致重複了一遍。
「除了交通工具,你想沒想過另一個問題?」
「什麼?」
顏琪芮對這案子真的一點頭緒都沒有,只能眼巴巴的盯著方子傑。
「案發現場。」
方子傑同樣皺起眉頭,在本子上劃拉著:「你看,已知的這兩名姑娘,雖然不能跟男人的體力相比,但也算年富力強吧?」
「如果一個人,想制服他們,並且使用這麼殘忍的手段殺害,那麼她們真的一點反抗的能力都沒有麼?」
「或者說,她們在遇害的過程中,會不會發出劇烈的聲音……」
顏琪芮聽的似懂非懂:「你的意思是,真正的案發現場,應該非常隱蔽,至少左右沒有鄰居,不會引人注意……」
「但這個要求也太高了吧?」
她嘆氣一聲:「我之前在錦城市裡呆了幾天。
那的房子雖然沒有京城那麼緊張,但想找一個你說的那種左右無人的宅子,應該純屬天方夜譚。」
「那鄉下呢?」
「錦城的地理位置很妙,距離市中心不算遠的地方,就有許多鄉鎮,對麼?」
「如果對方真的有交通工具的情況下,這點距離應該可以忽略不算。」
顏琪芮也生出了抬槓的心思:「交通工具這點,我相信那些刑警都已經排查過不知道多少遍了。」
「而且,無論這個女孩是保守還是開放,對陌生人的防備心應該都有的。
罪犯能用什麼樣的方式,將人神不知鬼不覺的帶走?」
「有沒有一種可能,就是帶她們走的人,比較有公信力?」
顏琪芮說著說著,忽然往不太妙的方向發展過去。
倒是方子傑,及時打斷了她這些瞎想。
「想什麼呢!我知道你想說的是什麼。
但不可能的。」
「不是我對公安系統的所有人都有信心,而是你不太懂老百姓的心思!」
「什麼心思?」
被方子傑猜個正著,顏琪芮也沒什麼好懊惱的,畢竟在智商這一塊,她從來就沒高估過自己。
「這樣,我給你舉個例子。」
顏琪芮偷偷翻個小白眼兒,這口頭禪也帶傳染的麼?
她怎麼記得,這話是她教育娃時常說的那句?
方子傑沒管她的小動作,自顧自的說了下去:「一名公安,穿著制服。
無論是站到廠區門口,還是小區門口,說要帶人走……」
「你覺得大家的第一反應是抗拒,吵鬧,自證清白,還是乖乖的跟人上車?」
顏琪芮皺皺小鼻頭,認栽。
是她想的不夠周全,在這個年代,如果有公安找上門,要帶一個姑娘離開,那可是天大的新聞。
不說姑娘本身會不會撒潑打滾,就是其他人也肯定會注意到這一幕。
所以此路不通!
「那還有什麼樣的身份,可以讓姑娘毫不設防的直接跟人離開呢?」
顏琪芮自言自語的叨咕,方子傑已經轉去觀察起地圖。
「你在看什麼?」
方子傑用手當尺,在市區地圖上比比劃劃,好一會兒才回答:「你覺不覺得,這拋屍地點有些古怪?」
「哪裡古怪?」
顏琪芮湊過去看了看,完全沒看出異樣。
「你覺不覺得,兩處拋屍地的距離都差不多啊?」
顏琪芮被一句點醒,也跟著舉起手比比劃劃:「好像是誒。」
話趕話說到這兒,顏琪芮忽然想起後世一個朋友跟她聊過的犯罪心理學。
有一個理論,是人會有一個下意識的行為模式。
比如你每天上班的時候,會從街道的一邊過去,返回的時候,會走另外一邊。
這就是屬於個人的行為模式。
那這個人,拋屍地點都在差不多的距離點上,是不是也屬於一種行為模式呢?
順著犯罪心理這條線,顏琪芮還想了更多。
比如,這名兇手,為什麼會選擇拋屍在公眾場合?
是因為他想警示大眾,還是在對眾人宣誓他的存在感,掌控力?
又比如,兇手能殺人拋屍沒留下任何線索,真的是第一次作案麼?
會不會有其他案子,發生在他們不知道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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