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大海震驚地看著用手銬銬著他們的人。
這七八個公安這麼一股腦的衝出來,於知秋和於知冬哪裡見過這等陣仗,嚇得眼淚都出來了。
於母更是一臉慘白,反而最冷靜的是於父和於知夏。
「我們沒有偷東西也不是拍花子,你們抓錯人了。」
「我親眼看到你這女人下藥弄暈了那個男同志,然後搶走了他身上的錢財,你敢說不是你?」
原來跟著他們的人是警察,還以為是一般的小混混呢。
然後於知夏就道:
「我只是拿回屬於我自己的東西,我沒有偷。」
多餘那15頂多算搶,不算偷!!
這解釋根本就沒人信。
鄧林成發現了這麼大一個案子,加上還有人證,他迫不及待的要立功呢。
「撒謊,她還偷了我的表,她肯定是小偷,公安,我的表六百多塊錢呢,是我未婚夫家裡給我的訂婚禮物,你們快把這個賊娃子抓走,嚴刑拷打,看她還偷了誰的東西。」
鄧林成是個會看人下菜的,訂婚禮物六百多,非富則貴。
又看這幾人穿戴,他馬上換了語氣。
「這位同志的話我們會記錄在案,還請這位女同志和我們一起去一趟公安局錄口供,只要確定是你的東西,我們一定會儘快將贓物物歸原主。」
「我爸從小就教我軍民合作,我跟你們去。」
不僅她去,她還喊上了另外三個人。
於知夏就發現那個最瘦小的男子這會兒捂著心口臉色蒼白,瞧著就要倒下去似的。
可是聽到同伴喊他,他硬是擠出了個笑容跟著去。
於知夏如今自身難保,被這「大銀鏈子」銬上浩浩蕩蕩的去了公安局。
真是活久見啊。
還真沒想到會在省城鬧這麼一出。
於家人都是以於大海為主,於大海這會兒是挺憤怒的,但被人銬著這會兒也沒有別的法子。
等到一行人到了公安局後,局長出來了:
「分開審訊,一定要審清楚到底是怎麼回事。」
鄧林成破了這麼大的案子,正幻想著一定能得到上頭的嘉獎,從此再也不會有人說他是靠著關係爬上來的了。
聽到這話,趕緊讓人將他們帶走。
「大家好好審,不聽話就好好招呼,今天必須審清楚他們還有多少贓款還有多少同謀!」
招呼?
這個時候的招呼就是動刑!
哭泣的小三和小四讓於大海這會兒的怒火到達了頂點。
敢動刑?活劈了他們!
「他們兩個沒成年,按照華夏法律,你們不能在沒有家長的陪同下審他們。
還有,你們要審我們之前是不是應該調查一下我們的底子,打電話到我們的單位、地方核實?
我們已經說過了我們不是小偷,為什麼你們要這麼抓我們甚至誤會我們我們不知道,但,你們要是敢動用私刑,嚴刑逼供?哼,小子,你可別逼老子出手!」
這會兒就連於知夏的神情也嚴峻起來,嚴刑逼供?
她差點忘記了,在這個年代無論是司法、律法、公安法全部都沒有得到完善,嚴刑逼供常見得很,特別是越小的地方越常見,只是在這省城如此明晃晃的還是少見。
鄧林成估計沒想到這個拍花子的頭頭居然還是個懂行的,他冷哼一聲帶著譏諷:
「你當你自己是哪個領導人不成?要不要和你們單位核實是我們的事兒,怎麼?你還要來教我們做事?
你還要出手?老頭子你出手給老子看看,也讓老子看看你的本事。」
鄧林成說完就要動手推搡於大海,於知夏本來就站在於大海身邊,見他們要動手閃身一擋,這就導致她被猛地一推,跌倒在地。
「二娃!」
只要於知夏願意,她手上的手銬根本就攔不住她,但是這個時候還有這麼多家人在,她不能不顧他們。
忍著怒火先安撫了一下於大海,接著對著一直站在那邊不說話的局長道:
「我要打電話,我是古井縣縣人民醫院的醫生,我未婚夫是當地駐兵團長,你們說我是拍花子是小偷就拿出你們的證據,不然你們誣告我的事兒我會追究到底!」
於知夏突然亮出身份,局長陳光獻的神色瞬間一暗。
狗日的小舅子鄧林成他不是說這是拍花子嗎?還發毒誓說確定以及肯定的。
別說這女子是縣醫院的醫生,光是那未來軍嫂的名頭他都要惹上一屁股的麻煩。
鄧林成也傻眼了。
不可能,這女人用藥迷暈了那人搶了那人的錢是他親眼看到的,絕不會看錯。
「你少糊弄人,就你這樣迷暈人家還搶人家錢的人會是醫生?
好,就算你是醫生,可這位同志說你手裡的表是她的,你這怎麼解釋?」
是啊,偷東西罪名也不小,誰說醫生和軍嫂就不偷東西了?
而且這東西價值600塊這可不是小數目,真要是罪名成立坐牢都是得十年起步。
「我沒偷東西,我是醫生我的津貼絕對可以買得起一塊手錶。」
於三妹和四妹嚇得發抖,兩人站在一旁緊緊靠著,於知夏見此心急如焚。
鄧林成此刻也有些不知所措的看向了一旁的局長。
陳光獻感覺自己要被這小舅子給害死了,出動這麼多警力還以為真有什麼大案,如今人家不僅身份不簡單不是拍花子更不認偷東西的罪名。
所以,陳光獻臉色變得出奇難看,鄧林成也急了。
恰好這個時候他們的人證四人組合也到了。
「撒謊!這個女人撒謊。
是不是醫生我不管,只一件事兒就證明她在說謊。
據我所知,古井縣駐地部隊只有一個團長,那就是紀凌錚,而他的未婚妻就是我,我怎麼不知道我是未婚夫還有另外一個未婚妻?
這女人撒謊,她是假冒的,她就是小偷。」
別說於知夏,就是於家其他人也懵了。
是啊,唯一的團長是紀凌錚,而他的未婚妻就是於知夏,可於知夏怎麼不知道她的未婚夫還有另外一個未婚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