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42章 一篇文章!
箭步衝鋒這個絕招已經足夠讓小丑殺手拿勝利拿到手軟,而他擁有的絕招還不僅僅如此。在此基礎上,他還擁有不規則衝鋒這個絕招。
相比較而言,箭步衝鋒屬於短距離衝鋒,不規則衝鋒屬於長距離衝鋒。
箭步衝鋒的戰鬥距離相對固定,不規則衝鋒的距離完全不固定。
因為王越掌握箭步衝鋒的距離,箭步衝鋒無法對王越造成傷害。要想破解這種情況,最好的做法就是讓王越無法掌握距離。然而王越已經掌握距離,怎麼可能讓王越不掌握?要是別人遇到這種情況,一定會覺得頭疼,而小丑殺手並不在意這種情況,因為他還掌握一種衝鋒,那就是不規則衝鋒。
不規則衝鋒的距離不固定,可以遠距離,也可以近距離,這種情況下便可以做到讓王越無法掌握距離,不能在距離方面獲得勝利。
然而,當小丑殺手使用不規則衝鋒,把近距離的戰鬥延長時,王越便可以使用他創造的全新狙擊技巧,斬狙。
所謂斬狙,便是在遠距離戰鬥的情況下,用近身武器瞄準對方,然後使用瞬狙。
瞬狙的速度遠遠高於普通狙擊的速度,但因為不開鏡瞄準的緣故,遠距離的戰鬥會導致瞬狙的準確度下降,在這種情況下,王越創造出占據。
手持近身武器的情況下,王越非常靈活,因為近身武器非常輕便,這種情況下王越可以使用任何步法,沒有任何限制。
要是王越手持巴雷特,其沉重的份量連走路都費勁,更不要說使用各種步法。
斬狙的創造解決這個問題。憑藉手持近身武器時的輕便,王越可以使用任何步法,在這個過程中,王越可以尋找最有利他的攻擊位置和機會,當這個機會到來時,王越便使用斬狙鎖定對方,然後快速切換為狙擊槍將對方擊殺,這麼一來就算使用巴雷特這種重量狙擊槍,也絲毫不會影響移動速度。
小丑殺手的操作可以說撞到王越的槍口上。
王越和小丑殺手的第一場比賽,那個時候的王越還沒有創造出斬狙。
如今的王越掌握斬狙,小丑殺手想在遠距離獲得勝利,這不是容易的事情。
雖然小丑殺手的步法極為鬼魅,但那極為鬼魅的步法需要很大的使用空間。
如果戰鬥場地在外面,王越沒有把握用斬狙擊殺小丑殺手,這種情況下就算不規則衝鋒被破解,小丑殺手也可以利用全方位的步法躲過攻擊。
此刻的戰鬥在基地里,空間狹窄,不利於使用全方位的步法,因此在這種情況下,王越的攻擊可以命中小丑殺手。
樊妮說:「從技術的角度來說,小丑殺手一直掌握主動權,王越是被動破解小丑殺手的技術。在這種情況下,小丑殺手本該占據上風,可他卻沒有占據上風,原因是他過於重視擊殺王越收穫殺敵數,而沒有去掌握比賽。相比較而言,王越並沒有在技術方面大膽進攻,而是被動破解,因為王越把更多的經經歷用在掌控比賽。小丑殺手和王越的目標是不一樣的,這也導致結果的詫異。
在小丑殺手看來,他的實力和技術都強於王越,不管王越使用什麼技術、什麼操作,他都將會將其摧毀。因此他很計較每一個殺敵數的得失。他的心境能夠做到不因為損失殺敵數而受到影響,但這並不意味著他不在乎殺敵數。
為太重視殺敵數,導致他的目光看得太近,這就導致他無法掌控整場比賽。要想掌控正常比賽,不僅要靠眼前,還要看之後。王越的優勢恰恰便是這點,他充分發揮這個優勢,而小丑殺手卻忽略這一點。
以小丑殺手的頭腦和能力,我絕對相信他能掌控比賽,但他此刻還沒有調整好心態。雖然他的很多操作都表現出謹慎的一面,與表面的狂妄不同,但他的心境並非如此。在他的內心深處,仍然把王越當做隨意可以擊敗的對手,不管王越使用什麼手段,他都可以立刻將其摧毀,這麼一來他從一開始並沒有布局正常比賽,而王越卻是布局正常比賽,雖然被動,但是卻能夠化解小丑殺手的任何招數。
拿剛才的表現來說,箭步衝鋒因為距離被王越掌控,小丑殺手的想法是使用不被王越掌握距離的技巧,這是很好的做法,但這也是普通人的思維。特殊人的思維一定得是別人想不到的。小丑殺手使用長距離的不規則衝鋒,要是王越不掌握斬狙,肯定無法破解這招,然而王越掌握斬狙。
這不是王越第一次使用斬狙。關於斬狙這種技巧,最近非常流行,很多人都在練習斬狙和使用斬狙,以小丑殺手的能力,只要他想,可以非常快的掌握占據。因為對王越的不屑,因為對自己的自信,導致他沒有布局正常戰鬥,從而忽略了很多事情。
箭步衝鋒之所以效果顯著,表面上是距離戰,其實是那種讓人無法立刻適應的特殊近距離。因為特殊,所以才讓對方招架不住。不規則衝鋒的強大不弱於箭步衝鋒,但是已經失去特殊性,而王越卻憑藉拉開的距離使用斬狙,發揮自己的強項,自然能夠將其狙殺。」
樊妮難得點評比賽。毫無疑問,她的點評絕對權威。
後來,很多人點評王越和小丑殺手這場比賽的時候,不少人引用樊妮的這段話。
也有人根據王越和小丑殺手的這場比賽寫了一篇流傳世界電競領域的文章,一開始引用的一段話便是樊妮的這段點評。
樊妮的這段點評非常長,但那個作者完完全全使用樊妮的這段話,因為樊妮的這段電競太經典了。
這段點評也充分顯示出王越的能力,技術、技巧、戰術是王越獲勝的重要手段,但真正幫助王越獲勝的是掌控全局的觀念。那個作者特別崇拜有全局觀念的人,所以才寫這篇文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