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網友們,相繼發表自己的評論。
濟城公安官方帳號,關注人數呈直線增長。
而有關濟城公安表態。
也因為網友們的討論。
登上雲音等社交媒體的熱搜榜。
網上這麼大的動靜。
自然也引起了,汪田如成華等人的關注。
最關鍵的這個叫吳阿坤的流量小生,被逮捕還同他們龍華有關。
更別說大量的網友通過官網、官方帳號、電話等。
提醒他們。
原本。
這事同龍華有關。
作為當事一方。
本不應該在這個時候表態。
不過在大量的網友期待下。
最終在汪田如的指示下,成華代表龍華公司。
發了一個簡短的聲明。
而這聲明結尾的話。
則是引用濟城公安官方,帳號的那句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的話。
五天後。
濟城中院對吳阿坤。
涉嫌違法犯罪進行了公開庭審。
並藉助雲音平台、濟城衛視等。
開啟了庭審直播,他們要借吳阿坤這件案子。
來一場全民,普法教育。
庭審開始前。
書記員確認了公訴機關和犯罪嫌疑人吳阿坤。
及他的辯護律師等到庭後。
第一件事,就是宣布法庭紀律等事情。
當書記員做完這一切後。
審判長這才宣布開庭。
並現場核對了吳阿坤的身份,宣布案由。
宣讀書記員和審判人員的名單。
最後,才現場詢問了吳阿坤,是否提出迴避申請。
得到吳阿坤的否定回答後。
庭審,正式開始。
「現在開始法庭調查,請檢察機關宣讀公訴書。」
在審判長說完後。
坐在公訴席的檢察員,頓時站了起來。
「被告人吳阿坤,別名吳坤、阿坤、吳來。
男。
一九九八年七月初二出生。
原籍東州省濟城人,十歲時隨父母移民五月花國。
現為五月花國國籍。
二十歲時,回國內發展,現居濟城青河區半山家園。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七。
因花錢買熱搜,被擠下榜心生不滿。
組織水軍粉絲等群體。
惡意中傷國家重點科研單位龍華公司。
並為此,引發網絡重大輿情。
後有熱心群眾。
向我們舉報,吳阿坤曾為尋求刺激,聚眾淫亂、吸食笑氣等。
接報後。
在確定了熱心群眾的舉報的真實性時,同日經我院批准。
由濟城市局,對其執行逮捕。」
本案由濟城市局偵查終結。
以被告吳阿坤,涉嫌聚眾淫亂罪、持有毒品罪、強姦罪、尋釁滋事罪。
於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移送本院審查起訴。
本院受理後。
於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一,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依法訊問了被告人。
聽取了被告人吳阿坤的辯護人,辯護意見。
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經依法審查查明:
聚眾淫亂
二零二零年八月九日、九月五日、十月十五日;
二零二一年三月四日、六月七日、十二月二十四日;
二零二二年五月九日、七月六日、七日、八日;
二零二三年五月七日、八日、九日等多次。
組織同圈好友、粉絲等在半山家園、麗都大酒店、富貴人家等。
多個場所,進行群體互動。
每次群體互動的人數,並不固定。
但最少都不低於十人,最多的一次則超過了三十人。
持有毒品罪。
同上述時間,被告吳阿坤等人,為了更加刺激。
由被告吳阿坤出資通過黑市、朋友介紹等多個渠道。
購買一氧化二氮。
俗稱笑氣,供眾人吸食。
強姦罪。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日。
被告人吳阿坤,在一次同粉絲見面時。
在酒精的刺激下,因粉絲穿著清涼,長相可愛。
不顧粉絲的強列反抗。
同隨行的朋友,一起把粉絲拖回套房。
強行同粉絲,發生了關係。
事後。
為了掩蓋犯了罪的行勁,對粉絲以威脅加利誘的方式。
讓粉絲選擇了私了。
迫於吳阿坤的社會地位和影響力,受害粉絲。
被迫接受了私了。
尋釁滋事。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七日。
被告人吳阿坤,因不滿龍華公司把他花錢上的熱搜榜。
給擠了下來,以花錢的方式找到水軍。
並發動自己的粉絲。
在網際網路上,有組織的對國家重點科研單位龍華公司。
和網名為我是你大爺的網友,發起了造謠、抹黑等。
帶節奏的惡意攻擊。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如下:
熱心群眾的舉報視頻、照片、錄音;
被害人陳述;
被告人的雲盤記錄、通話記錄、聊天記錄等;
其它另案處理的被告人證詞;
雲音平台等,提供的交易流水等記錄;
被告人的供述。
上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
本院認為。
被告人吳阿坤,作為一個公眾人物。
為了尋求所謂的刺激。
組織他人多次到自己的居所、酒店等進行群體活動。
並通過黑市等,購買笑氣等新型毒品供人吸食。
其行為。
已觸犯了《大寧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零一條之和三百八十四條之規定的情形。
而其通過暴力手段。
強迫粉絲發生關係和在網絡上組織他人。
攻擊國家重點科研保護單位。
已分別觸犯了《大寧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和二百九三條之規則情形。
為了維護公民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不受侵犯。
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
根據《大寧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一條之規定。
決定,對被告人吳阿坤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隨著公訴人的公訴書宣讀完畢。
庭審現場,因為有著法庭紀律的約束,還很是平靜。
但通過雲音等平台,觀看普法直播的網友們卻炸了鍋。
「艹,這樣的人,竟然能成為受那些年輕人追捧的明星。
表面上光鮮亮麗。
私底下,卻有如一個人渣一樣。
要是不被那個熱心群眾給舉報。
怕是所有人都還蒙在鼓裡,太可怕了。
關鍵就這樣的人渣,還成為廣大青少年的喜愛的明星。
甚至。
以這個叫吳阿坤的人為榜樣。」
「誰說不是呢!
太可怕了。
這樣一個要德沒德,要演技沒有演技人,竟然也能成為明星。
難道。
那張臉,就真的那麼重要。
在這看臉的時代真可怕,不過得感謝一下那個熱群眾。
不然,怕是這樣的人渣,還會繼續逍遙。」
「唉!
現在這些所謂的明星,都怎麼了。
一個個玩的這麼花。
那像我們那個年代的明星。
雖然也會有誹聞什麼的,但都是有真本事的。
儘管有些明星的私生活,不咋的。
但演技什麼的真的很好。
哪像現在這些明星。
特別是所謂的流量小生。
演戲連台詞都不背了,直接數一二三,來配音。
有的流量小生。
在演戲過程中。
甚至。
連人都不到場,直接讓摳綠幕,最關鍵的是。
就這樣,他拿的錢卻還是最多的。
也不知道,現在那些小女生小男生。
為什麼會喜歡這樣的流量小生。
難道就因為他們,長的漂亮帥氣。
好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