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3章 牢房不知道幾日游

  二人買了兩包炒栗子,一包蘇莞自己抱著,一包給了遠遊,遠遊聞著香噴噴的炒栗子,露出笑容來。

  「多謝夫人,多謝夫人。」

  蘇莞自己吃了一顆,炒栗子炒得軟糯可口,香香軟軟的,很好吃。

  她吃了兩個,然後又給李臨分了一把「你試試,味道還不錯。」

  李臨吃了兩個,也覺得不錯。

  於是夫妻倆一起走在街頭人群之中,慢悠悠地吃著炒栗子,仿佛和普通的夫妻沒什麼兩樣。

  八九月,正是板栗採摘的季節。

  蘇莞見是他吃完了手裡的,然後乾脆是將紙包交給他拿著,而後繼續吃,吃著吃著她便道「回頭讓人送一些過來,更好做一些栗子糕,或是烤著炒著吃也好吃。」

  李臨嗯了一聲「回頭讓人送一些過來。」

  正在這會兒,街頭有人舉著游龍走來,巨大的龍身在街市穿過,邊上還有掛著大鼓敲鼓的人,鼓聲砰砰砰的,聲音不小,還熱鬧。

  看游龍的人也往這邊聚來,一行人見是人擠了過來,只好是退到檐下看熱鬧,免得被擠到了。

  蘇莞感慨道「真的是熱鬧啊。」

  李臨點頭,以前他在別處也時常看見這些繁華熱鬧,但心裡沒什麼感覺,只覺得節日熱鬧也是正常,不過他站在這裡的時候,心裡的感覺是不同的。

  在這一片土地上,他祖輩經營了兩百多年,才有了這樣的繁華熱鬧。

  而如今,這些都交到了他的手上,不求他有多大的建樹,只求他能將這樣的繁華熱鬧延續。

  平定安寧,安定長久。

  正在此時,突然砰的一聲,天上炸開了一朵煙花,而後煙花又接二連三炸開。

  在場的人都抬頭看去。

  有人驚叫道「看!有人在湖畔那邊放煙花!有人在放煙花!」

  「還有人放煙花了嗎?」

  「走走!去看看去看看!」

  說罷,一群人便往湖畔那邊走去。

  「還有煙花?!」遠遊有些吃驚。

  城中節日雖然准許放煙花,但也有時間規定的,過了亥時就不准放了,而且放煙花的地方也安排了幾處,不能隨便放。

  因著放煙花的地方太多人了,他們有帶著孩子,所以就沒有去看煙花,不過在四時雅苑那邊也看到了一點。

  這會兒應該差不多亥時了吧,竟然還有人放煙花?

  「怎麼了?」蘇莞倒是不知道這事。

  李臨道「過了亥時,城中便不准許放煙花了,如今幾時了?」

  遠遊看向一旁的其他護衛,又護衛道「亥時一刻了。」

  也就是說已經過了時間了?

  誰這大膽?

  李臨挑眉「走,我們去看看去。」

  蘇莞也有些好奇,到底是誰人吃了熊心豹子膽了,竟然在明令禁止之下還敢做這樣的事情。

  一行人便往湖畔走去,只是還沒到湖畔,那煙花就停了下來,他們到了湖畔只看見了一群看完熱鬧就要散去的人。

  遠遊忍不住攔住了一位男子「這位小哥,怎麼散了?我記得剛剛有人放煙花呢?煙花呢?放完了?」

  那小哥嗐了一聲「你們來遲了,那兩人被抓走了。」

  蘇莞「???」

  「被抓走了?怎麼被抓走了?」

  「聽說是嚴大人家中的兒子,嚴公子你們知道不?他啊,最近得了一個新寵,這不,為了討這新寵歡心,便在這裡放了煙花,結果被巡城司的人給抓走了!」

  蘇莞「!!!」

  哈哈哈,有點想笑怎麼辦?

  看你能的,現在好了,牢房不知道幾日游呢,怕是老爹也要被牽連。

  蘇莞又問「打擾,可是知道要被關多久?」

  那人又道「關什麼關,指不定明天就要被放出來了,那可是嚴大人家的公子!」

  蘇莞就奇怪了「城裡不是有規定過了亥時便不准放煙花了嗎?怎麼?他是嚴大人家的公子便不用遵守這規定,不用受懲罰了嗎?」

  「這可是嚴大人家的公子,算了算了,不和你們說了,我先走了。」

  那人不敢議論嚴大人的是非,趕緊匆匆離去,一下子便混入人群之中沒影了。

  「這位嚴大人是何等人物?」蘇莞看向李臨,若是換在其它城裡,有人干下這樣的事情有人罩著不受懲戒也就罷了,可這是在離城,相當於天子腳下。

  這嚴大人究竟是什麼人物?敢在這裡高手段。

  他是當李家是死的,還是當諸位朝臣是死的?

  李臨微微挑眉「大概是人事司的嚴大人,我倒是聽說了幾句,說嚴大人夫婦偏愛么子,將他寵得無法無天,頗為放肆,而且」

  「而且什麼?」

  「而且據說定親了好幾次了,最後都退了對方的親事。」

  蘇莞覺得有些古怪「為何?」

  這定親一次,覺得不合適,退了也就罷了,可退了好幾次,定然是有問題了。

  李臨一時之間不知道該怎麼作答,此時一行人正站在湖邊的一處走道上,靠在欄杆上,此時天上明月皎潔,水面波光粼粼,仿佛是水裡也有了個月亮。

  邊上有一株楊柳,風吹來的時候柳枝搖晃。

  蘇莞扯了扯他的袖子「什麼緣故?」

  李臨唔了一聲「大概是覺得膩了。」

  蘇莞驚了一下,大概是明白了到底是怎麼回事,這位嚴公子用定親來接近人家姑娘,覺得膩味了再退親。

  她突然就覺得有些生氣「你們怎麼沒有人管這事?」

  「也不是不管。」李臨道,「離城禁開青樓,禁開賭坊,若是私底下有這些事情,將人抓了就是了,可是對方明擺著定親,最後又說二人脾氣不和,退了親事。」

  「而且女方也沒有上報過說嚴家欺負人,之前因為這個事情,還有人去查問過女方,女方只說是不合適就分開了。」

  如此一來,也是真的不能將對方如何了,這些都不能成為懲治嚴公子的證據,世人最多只是說他退了幾次親事罷了。

  這是被鑽了空子。

  律法再強大,可也不能不准人家定親,也不能不准人家訂了親覺得不合適分開是不是?

  李臨道「既然敢在這個時候放煙花,那就讓他好好在牢里多呆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