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要看是對什麼樣的人。」林昔年狠狠地說,停下了腳步,也扶住了她。
莫小可站穩腳跟,林昔年又說:「別誤會,我只是想到你要是在我家裡摔下去斷了胳膊和腿肯定又要找我鬧。」
莫小可沉重地一聲嘆氣:「那還真是謝謝林董事長了!」
林昔年放開了她,莫小可一個人默默地下樓。林鑫進也沒有阻攔,兩個人走到大門邊,打開門,小高已經在門口等候。
「董事長早,今天依然是陽光明媚的一天,氣溫32度,東南風。」小高說,說完瞟了莫小可一眼。
「嗯。」林昔年一聲點頭,走進早就為他準備好的商務轎車裡。
莫小可沒有奢想過他會載她離開,早就在樓梯上被他拽下樓的時候她就已經想好了,絕對不要去求他,反正他也不會發善心,那她還是自己想辦法離開這吧!
忽然,林昔年座駕的車窗落了下來。
林昔年:「一萬塊錢記得還了。」說完朝她看去,給了她一個死亡視線。
莫小可身形一僵。
「哪來的一萬塊錢?林昔年,你不會為了金城那一萬塊錢斤斤計較吧?」
轎車已經駛出去很遠。
轎車裡,小高坐在駕駛座上,問林昔年:「要不要等等艾小姐,艾小姐一個人走出去,怕要花很長時間。」
「你這麼關心她,不如去做她的秘書?」林昔年問。
小高立馬住嘴,認真開車,再也沒有一句話。
莫小可當真是邁著兩條腿從這裡走出去。
「沒有車位,沒有房,苦命的艾芽芽就是我,我就是莫小可。」她一個人無精打采地踢著地面上的小石子,一聲聲沉重的哀嘆,就是她此刻內心的真實寫照。
她不會寄希望於林昔年會回來找她,帶她去醫院看傷,這種甜甜的言情戲碼不會出現在現在的這個時候。
「為什麼前期要這麼虐女主呢?作者?」莫小可仰天長嘆,要是她還能從這個書中世界裡回去,她一定要給作者寄刀片!
求人不如求己玩,什麼都不如自己的兩條腿!
鬼知道莫小可走了多久才走出來,來到了能叫到計程車的路邊。
她兩條腿都快走斷了,而天上的太陽也毒辣起來。
好餓。
莫小可覺得自己的經歷真是絕了。這一次,由於是被小號高強行綁過來的,事出突然,所以她現在身邊還是沒有手機。
手機里有連接到藍月組織的秘密按鍵,這個之前也介紹過了,只要她有手機,她就能得到藍雨組織的幫助。結果,上一次在林昔年這手機不在身上,這一次依舊不在。
「你這是在玩我吧?」莫小可指著天說,也跟上一次一樣,沒有得到任何回應。
「滴滴!」
汽車的鳴笛聲不絕於耳,莫小可總算攔到一輛車,打開門。
「師傅,麻煩去金城醫院。」
計程車裡面忽然響起一個聲音:「芽芽,是你!」 .
莫小可一愣,轉頭看,看見后座上坐著張蘭蘭。
「蘭蘭?」她喜出望外,趕緊打開后座的車門,坐進去一把抱住張蘭蘭。
「蘭蘭,你可算找到我了!」
莫小可哭了,抱著張蘭蘭,哭得十分傷心。
「我看你早上一直沒有消息,所以就過來找你了,幸好你就在路邊。」張蘭蘭說。
「謝謝你,蘭蘭。」莫小可由衷地道謝,張蘭蘭果然不愧是女主身邊的小天使!
張蘭蘭卻是一聲嘆氣,從包里拿出來她的手機。
「我早上發現你手機沒拿,著急壞了,下次可不能不拿手機了!」
「這還不是事出突然嗎?」莫小可也嘆氣說,忽然面部一緊,五官扭曲地讓人看了都緊張。
「怎麼了?」張蘭蘭連忙問。
「腳要斷了。」
一路上,莫小可橫躺著,張蘭蘭一直都在給她按摩小腿。
「愛哎喲,輕點!」莫小可忍不住痛,差點哭出來譴責說,「林昔年真的太過分了,不就是順道把我載出來嗎?有什麼不行的,非要我走出來?」
張蘭蘭也同樣氣憤:「就是,也不給你安排車,他那麼有錢,就是送你一輛車又怎麼了?」
一提起車的事情,林昔年車庫的鑰匙影子還在她的眼前打轉莫小可趕緊打住張蘭蘭接下來的吐槽,說道:「算了,不關林昔年的事,可能有時候是我性子太強硬了,不會服軟,所以他要整我。」
聽到這裡,張蘭蘭又是嘆氣:「你的性子也的確剛烈,跟家裡人說翻臉就翻臉,這些日子裡都沒見你跟家人聯繫過,都過去這麼久了,還跟家裡嘔氣?」
「沒有,完全沒有!」莫小可立馬說,「我怎麼會跟家裡嘔氣呢?以前我是不懂事,現在我知道了,還是家裡最好!」
艾芽芽是藍月組織的大小姐,她當然知道那裡才是對她最好的地方啊!
她怎麼會像原書里艾芽芽那樣為了林昔年這樣一個自大又霸道又隨便欺負女性的人去跟「爸爸」鬧翻呢?
本質上說,這種豪門子女離家出走的行為,就是不懂事!
「不知道爸爸還會不會接納我。」莫小可嘆氣道,心裡產生了一些擔憂。
「不會的,叔叔肯定很樂意看見你!」張蘭蘭高興地說。
莫小可沒有忘記張蘭蘭就是藍月組織暗中安排到她身邊來照顧保護她的侍女,張蘭蘭說這話那就想必是「爸爸」已經不生氣了。
說起來,她現在頂著艾芽芽的身份,就要接受艾芽芽身邊的一切設定,包括這個「爸爸」。
莫小可坐在車裡猶豫了很久,綜合考慮了所有情況,剛才想要投奔「爸爸」的衝動漸漸消了下去。
她現在對這個世界的規則還不夠熟悉,要是貿然回答藍月組織去做大小姐,恐怕回發生些意想不到的事情。
「還是過段時間吧,」莫小可說,「我不想讓爸爸看見我渾身是傷的樣子,總之先去看病吧!」
張蘭蘭感到心酸,這位曾經在組織力多麼受寵的大小姐啊,現在竟然卑微到這個地步!
更可惡的是,那個林昔年竟然還不珍惜大小姐地感情,他真是該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