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跟著萌姐混【求推薦票】
林老大想見家人,曹琦自然想到是為了什麼,不過,現在正是審訊的關鍵時期,誰都一樣,都不能見家人。
「你可以找人帶口信,但不能見,任何人都一樣。」
曹琦給他指了一條路。
聽到曹琦的話,林老大眸子閃了閃,對著曹琦開口:「你……能借我紙和筆嗎?我給家裡去封信。」
說話時,林老大看向曹琦手中的本和筆。
曹琦揚了揚眉,他頷首:「可以,但要在我的注視下寫。」
林老大知道只有這一條路可以走,便答應了下來。
林老大沒讀過幾天書,後來還是找的曹琦代筆。
曹琦幫忙寫完家書之後,就讓官察局內的李官察帶信給林靜,說是林老大給的。
出了林家兄弟的審訊室之後,他又進了陳與的審訊室。
他此時還在嘴硬,但凡是觸犯法律的事情,他一件都不承認。
「不用審了,可以直接開庭判刑了,證據和證詞都有了。」
曹琦揚了揚手中的筆錄,對著王檢察員開口。
說完,曹琦還睨了陳與一眼:「你就老實的待在這裡,等著待審吧、」
「你這話是什麼意思?」
什麼叫證據和證詞都有了?是林家兄弟交代了嗎?還是別的——
曹琦轉身要出審訊室,陳與更急了,他站起身對著曹琦的背影開口:「我什麼都沒有做,他們說的都是假的,我是個守法好公民!」
「恩,這句話,你留著在法庭上說吧。」
曹琦不為所動,徑直打開門走了出去。
目送著他離開,陳與不死心的要拉著王檢察員解釋,可王檢察員跟曹琦的臉色是一樣的,對著他冷冰冰的開口。
「有什麼話,留著上法庭再說。」
「我要見我家人!」
見在這邊說不動他們,陳與立刻就要求見自己的家人。
他相信,他爸爸絕對會有門路把他弄出去的!
聞言,王檢察員頓下腳步,回過頭看他一眼:「不可以,有規定,你若是傳個口信啥的,我可以幫你。」
見家人,是不行的。
「好!」
林家兄弟這麼不地道,那麼他也不會跟他們客氣了。
想著,陳與的臉上露出獰笑和狠意。
見此,王檢察員無奈的搖搖頭。
陳與這個樣子,一看就知道是覺得自己沒錯,否則也不會要求見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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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察局發生的事情於萌並不知道,她知道的是,她這三天居然賺夠了二十塊錢。
有了這二十塊錢,她的房租已經以後買食材用的本錢都差不多夠了。
「以後跟著萌姐,萌姐帶你吃香的喝辣的。」
於萌心情極好的數著手裡的零錢,笑眯眯的拍了拍宋蓮洲的肩膀。
宋蓮洲看著她手裡一沓的零錢,唇角翹起了幾分,難得的應了一聲:「萌姐,我餓了。」
「等著,萌姐這就給你去做好吃的。」
於萌將錢放在口袋裡拍了拍,利落的起身走向廚房。
正好得了一個新的技能,準備試試。
【萌萌,你材料還沒買,你打算怎麼做?】
富強號不解,現在都是中午了,還去哪裡買油條?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