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收益上說,兩個醫生恐怕不及部隊幹部加上大學老師的收入,但別人都能拿一百塊出來,為什麼雲秀就不行呢?
說白了還不是為人處事不行。閱讀
顧悅這會兒抱著小丫頭,小心翼翼的,就怕摔了,到時候都會怪到她的頭上。
出於壓力,她又把孩子還給了劉雅。
但沒有馬上離開,而是盯著小丫頭仔細看著,越看越歡喜。
「二嫂,你以後可要好好培養蕾蕾,說不定她以後也能當大明星。」
這時傅雪有些不高興道:
「蕾蕾當什麼大明星?媽媽都是企業家,她以後自然要當老闆的。」
「就是,當什麼大明星?我們家有你一個當明星就行了。」
其實這當明星跟當演員是兩個概念。
不過這一家子全當成了一個概念來理解。
顧悅非常不高興。
家裡面明顯就是看不起她的職業嘛。
可她覺得當明星挺好的啊,錢也賺得多。
她最近找了幾個拍掛曆的工作,都拿到了好幾千塊錢的收入,可高了!
這會兒顧悅沒忘記自己是來做什麼的,所以她對劉雅道:
「二嫂,你到書房來,我有事兒要跟你談。」
見她一副神神秘秘的樣子,像是要找劉雅說一些見不得人的事情一般,傅雪第一個不高興道:
「顧悅,你到底什麼意思?有什麼事兒不能當著我和你爸說?」
「哎呀,跟你們沒關係,我就找二嫂談。
你們年紀大了,什麼也不懂的。」
「咳,小丫頭片子,我們什麼不懂了?你倒是說來聽聽。」
「總之我就是只跟二嫂談。」
顧悅不想理他們,讓劉雅把孩子交給余紅,自己就拉著她進了書房。
劉雅沒有去窺探她的內心,只等她來告訴自己發生了什麼。
進了書房之後,顧悅確定沒有人在外面偷聽,這才對劉雅道:
「二嫂,有人拿你的事跡改編在電視劇,你知道嗎?」
「什麼時候的事情?」
「你果然不知道?」
劉雅都覺得奇怪。
「到底是誰幹的?」
「我只知道這是一家名叫東陽的影視公司,寫的一部叫的電視劇本。
據說這部電視劇就是以你的事跡來編寫的。
其中有關於你讀醫科大,後來又辭職辦廠,開公司的故事。
不過我覺得這故事太狗血了,雖然是你的故事,但又不完全是。」
「你的意思就是說,他們拿我的創業故事來瞎編亂造?」
「差不多吧,我今天要去試戲,就是其中的女三,跟女主搶男主的角色。」
「如果女主是我的原型,那男主就是你二哥?」
「恩。」
「你演女三?」
「對。」
劉雅當時就有一種哭笑不得的感覺。
誰這麼大膽,拿她的故事去胡編亂造?
只要有那麼幾個相似的點,很有可能讓人聯想到她這個人。
劉雅記得來採訪過她的記者就不下十個。
看來這其中有人是想拿她來做文章了。
「這投資方和導演你都清楚嗎?」
「我可以帶你去找他們。」
「可以。」
看來在家裡待著無聊,是該出去走動走動了。
以免有人覺得她劉雅是不是要退居二線,可以隨意被他們拿捏。
劉雅拿出手提電話,給公司的副總打了一個電話。
「王副總,約談一下東陽公司的李總。
就說我有話要跟他說。」
這東陽公司的李總,也就是影視公司的負責人。
他在負責投拍這部一個女人的電視劇。
她倒要看看,李總會怎麼說。
這編劇叫英子,是一個以編寫女性題材為主的編劇。
她有好幾部編劇作品拍成電視劇後大火。
但也被很多人詬病為,女人好像非得受了很大的創傷之後才能崛起。
她筆下的大女主不是被打,就是被賣,又或者被其他人欺負。
之後才會變得強大起來。
事實上,女人的強大之路為什麼一定要以這樣的方式呢?
像劉雅的創業,其實並沒有什麼被人欺負的過程。
她幾乎就在控制全場。
沒有人可以欺負得了她。
欺負她的人都被她當場給欺負回去了。
什麼被拐賣,差點兒被玷污的情節,純粹就是胡編亂造。
這就更讓人覺得匪夷所思了。
因此,劉雅覺得,自己很應該跟這位叫英子的編劇好好談談。
至於顧悅的試鏡,劉雅做了一個決定道:
「如果你真的想拍戲,二嫂會找專業的人員來給你做評估。
只要你的演技能過關,我會找靠譜的編劇,重新寫劇本,由你來主演。
記住,你是主演。」
聽到這話,顧悅一開始還以為自己是在做夢。
誰知劉雅又重複了一遍:「你沒有聽錯,我說的就是,你是主演。」
這可把顧悅高興壞了。
差一點兒就抱著劉雅跳了起來。
她激動的失聲尖叫,劉雅都快被她的尖叫聲震破耳膜。
毫無意外的,小丫頭蕾蕾也被自己小姑興奮的尖叫聲嚇著了,哇哇大哭起來。
聽到蕾蕾的哭聲,劉雅很無奈地盯著顧悅。
顧悅馬上知道是自己的問題,連連說著對不起。
「好啦,等我跟李總見了面,談了再說吧。」
同時,劉雅還把於戰也叫上了,並對他道:
「如果有人拿我的過去當故事編劇,應該讓他們知道些什麼?」
「如果沒有經過你的允許和授權,沒人可以拿你的經歷來當故事編劇的。
否則就是侵犯他人的權益。
尤其是這個故事拍成電視劇後,被人當作是你真實的經歷,對你的過往進行各種評論,對你的生活和工作還有事業造成影響,都應該負法律責任。」
「好,那你跟我去見東陽影視的李總,還有他們的御用編劇英子。」
於戰當然同意。
他是劉雅公司的法律顧問,一年的顧問費是十萬。
不可能拿著這麼高的薪水,不作為吧。
事實上,於戰是精通各類法律條例的。
尤其在涉及生意方面的法律條文,他更是吃得很透。
絕不會讓自己的僱主因為法律方面的問題而吃虧。
隨時可以利用法律的條條款款保護自己的僱主。
這是於戰的職責所在。
平時他對劉雅的公司也起到了很好的保護作用。
不會讓公司平白沾上不必要的麻煩。
一旦有麻煩,也會由他第一時間出面解決。
比如之前余紅和丁勇被賴三欺負,也是由於戰將賴三送去坐牢。
讓他沒辦法再出來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