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9章你來當主演

  從收益上說,兩個醫生恐怕不及部隊幹部加上大學老師的收入,但別人都能拿一百塊出來,為什麼雲秀就不行呢?

  說白了還不是為人處事不行。閱讀

  顧悅這會兒抱著小丫頭,小心翼翼的,就怕摔了,到時候都會怪到她的頭上。

  出於壓力,她又把孩子還給了劉雅。

  但沒有馬上離開,而是盯著小丫頭仔細看著,越看越歡喜。

  「二嫂,你以後可要好好培養蕾蕾,說不定她以後也能當大明星。」

  這時傅雪有些不高興道:

  「蕾蕾當什麼大明星?媽媽都是企業家,她以後自然要當老闆的。」

  「就是,當什麼大明星?我們家有你一個當明星就行了。」

  其實這當明星跟當演員是兩個概念。

  不過這一家子全當成了一個概念來理解。

  顧悅非常不高興。

  家裡面明顯就是看不起她的職業嘛。

  可她覺得當明星挺好的啊,錢也賺得多。

  她最近找了幾個拍掛曆的工作,都拿到了好幾千塊錢的收入,可高了!

  這會兒顧悅沒忘記自己是來做什麼的,所以她對劉雅道:

  「二嫂,你到書房來,我有事兒要跟你談。」

  見她一副神神秘秘的樣子,像是要找劉雅說一些見不得人的事情一般,傅雪第一個不高興道:

  「顧悅,你到底什麼意思?有什麼事兒不能當著我和你爸說?」

  「哎呀,跟你們沒關係,我就找二嫂談。

  你們年紀大了,什麼也不懂的。」

  「咳,小丫頭片子,我們什麼不懂了?你倒是說來聽聽。」

  「總之我就是只跟二嫂談。」

  顧悅不想理他們,讓劉雅把孩子交給余紅,自己就拉著她進了書房。

  劉雅沒有去窺探她的內心,只等她來告訴自己發生了什麼。

  進了書房之後,顧悅確定沒有人在外面偷聽,這才對劉雅道:

  「二嫂,有人拿你的事跡改編在電視劇,你知道嗎?」

  「什麼時候的事情?」

  「你果然不知道?」

  劉雅都覺得奇怪。

  「到底是誰幹的?」

  「我只知道這是一家名叫東陽的影視公司,寫的一部叫的電視劇本。

  據說這部電視劇就是以你的事跡來編寫的。

  其中有關於你讀醫科大,後來又辭職辦廠,開公司的故事。

  不過我覺得這故事太狗血了,雖然是你的故事,但又不完全是。」

  「你的意思就是說,他們拿我的創業故事來瞎編亂造?」

  「差不多吧,我今天要去試戲,就是其中的女三,跟女主搶男主的角色。」

  「如果女主是我的原型,那男主就是你二哥?」

  「恩。」

  「你演女三?」

  「對。」

  劉雅當時就有一種哭笑不得的感覺。

  誰這麼大膽,拿她的故事去胡編亂造?

  只要有那麼幾個相似的點,很有可能讓人聯想到她這個人。

  劉雅記得來採訪過她的記者就不下十個。

  看來這其中有人是想拿她來做文章了。

  「這投資方和導演你都清楚嗎?」

  「我可以帶你去找他們。」

  「可以。」

  看來在家裡待著無聊,是該出去走動走動了。

  以免有人覺得她劉雅是不是要退居二線,可以隨意被他們拿捏。

  劉雅拿出手提電話,給公司的副總打了一個電話。

  「王副總,約談一下東陽公司的李總。

  就說我有話要跟他說。」

  這東陽公司的李總,也就是影視公司的負責人。

  他在負責投拍這部一個女人的電視劇。

  她倒要看看,李總會怎麼說。

  這編劇叫英子,是一個以編寫女性題材為主的編劇。

  她有好幾部編劇作品拍成電視劇後大火。

  但也被很多人詬病為,女人好像非得受了很大的創傷之後才能崛起。

  她筆下的大女主不是被打,就是被賣,又或者被其他人欺負。

  之後才會變得強大起來。

  事實上,女人的強大之路為什麼一定要以這樣的方式呢?

  像劉雅的創業,其實並沒有什麼被人欺負的過程。

  她幾乎就在控制全場。

  沒有人可以欺負得了她。

  欺負她的人都被她當場給欺負回去了。

  什麼被拐賣,差點兒被玷污的情節,純粹就是胡編亂造。

  這就更讓人覺得匪夷所思了。

  因此,劉雅覺得,自己很應該跟這位叫英子的編劇好好談談。

  至於顧悅的試鏡,劉雅做了一個決定道:

  「如果你真的想拍戲,二嫂會找專業的人員來給你做評估。

  只要你的演技能過關,我會找靠譜的編劇,重新寫劇本,由你來主演。

  記住,你是主演。」

  聽到這話,顧悅一開始還以為自己是在做夢。

  誰知劉雅又重複了一遍:「你沒有聽錯,我說的就是,你是主演。」

  這可把顧悅高興壞了。

  差一點兒就抱著劉雅跳了起來。

  她激動的失聲尖叫,劉雅都快被她的尖叫聲震破耳膜。

  毫無意外的,小丫頭蕾蕾也被自己小姑興奮的尖叫聲嚇著了,哇哇大哭起來。

  聽到蕾蕾的哭聲,劉雅很無奈地盯著顧悅。

  顧悅馬上知道是自己的問題,連連說著對不起。

  「好啦,等我跟李總見了面,談了再說吧。」

  同時,劉雅還把於戰也叫上了,並對他道:

  「如果有人拿我的過去當故事編劇,應該讓他們知道些什麼?」

  「如果沒有經過你的允許和授權,沒人可以拿你的經歷來當故事編劇的。

  否則就是侵犯他人的權益。

  尤其是這個故事拍成電視劇後,被人當作是你真實的經歷,對你的過往進行各種評論,對你的生活和工作還有事業造成影響,都應該負法律責任。」

  「好,那你跟我去見東陽影視的李總,還有他們的御用編劇英子。」

  於戰當然同意。

  他是劉雅公司的法律顧問,一年的顧問費是十萬。

  不可能拿著這麼高的薪水,不作為吧。

  事實上,於戰是精通各類法律條例的。

  尤其在涉及生意方面的法律條文,他更是吃得很透。

  絕不會讓自己的僱主因為法律方面的問題而吃虧。

  隨時可以利用法律的條條款款保護自己的僱主。

  這是於戰的職責所在。

  平時他對劉雅的公司也起到了很好的保護作用。

  不會讓公司平白沾上不必要的麻煩。

  一旦有麻煩,也會由他第一時間出面解決。

  比如之前余紅和丁勇被賴三欺負,也是由於戰將賴三送去坐牢。

  讓他沒辦法再出來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