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對李月和她肚子裡的孩子。閱讀
當看清楚劉樟是個什麼樣的男人的時候,李月還是忍不住給了他一耳光,歇斯底里質問他為什麼要那樣做。
劉樟承認,自己是故意的,就是希望能娶上媳婦兒。
「我不知道你長什麼樣子,我只是覺得,這是一個機會。
本想著以後有機會就去找你,可沒想到會是這樣的結果。」
李月還能怎麼辦呢?
她一邊恨著這個男人,一邊又不得不跟這個男人回家結婚。
因為她不想自己這一輩子的名聲就這麼毀了。
嫁給劉樟,把孩子生下來,他們就是一家人了。
兩個人買好火車票,打算離開。
李月人緣兒一般,加上這件事情,實在是不太光彩。
劉雅沒有去送行。
她不想被人當成是聖母。
她不是在幫李月,只是不想讓顧辰背上名聲而已。
顧辰更沒有時間去送他們倆,跟他沒有任何關係。
不過是李月一廂情願而已。
顧辰唯一跟她說過話的時候,是在練籃球的時候,還有那次李月主動去找他。
還要挽著他的手臂走,把男人嚇得夠嗆。
除此之外,兩個人真是毫無次體,那麼顧辰又為什麼要去送她還有劉樟呢?
而劉樟這個人,就更不值得去深交了。
偷偷摸摸干出這等下作之事,如果換個時間和背景,他只有被打,甚至被關起來的份兒。
只是在那個特殊的年代,他沒有被抓,還白撿了個媳婦兒,是時代的悲哀。
按常理,他是應該被抓,被判刑的。
他的行為屬於欺騙。
李月走了以後,三零八寢室就少了一個女生,變成了七個女生一個寢室。
不過在下半年新生入學以後,三零八寢室又多了一個人。
是大一的新生,而劉雅她們就成了大二的師姐了。
這位新生看得出是大城市來的,比較活潑和熱情,跟李月比起來,她似乎性格也好很多。
才剛一進寢室,就姐姐,姐姐地叫個不停,把剩下的七個女生叫得心花怒放。
女生叫雲夢,十八歲,穿著打扮也都很時尚。
現下是七八年的秋天,正是新生入學的時候。
假期的時候,劉雅還真是坐飛機回的大灣村。
不過拿飛機票倒是費了一番周折。
因為飛機不是人人能坐的,得有單位願意幫忙拿票。
顧辰就去想了辦法,求到他舅舅的名下。
他舅舅是某出版社的,可以以出版社的名義,為名下的作者開介紹信買飛機票。
而劉雅就成了那個名下的作者,拿到了飛機票。
這是她第一次坐飛機,還是來到七十年代坐的飛機。
說實話,這飛機上的待遇可真是太好了!
空乘人員的服務態度也是一流。
儘管都是國營單位,但因為能坐飛機的都不是一般人。
所以空乘自然要禮貌對待,絕不敢怠慢。
而劉雅身邊坐著的一位,就是津市機關單位里的一位局級幹部。
這幹部看起來不到五十歲,看到劉雅是個年輕漂亮的小姑娘,一看就是學生氣很重,忍不住道:
「你是哪個單位的?」
劉雅就說明了自己的單位。
當然是以出版社的名義。
那位局長大人就沒再說什麼。
誰知下飛機之後,這位局長大人卻是一迭聲腦袋疼。
劉雅當時給他做了掃描,很肯定道:
「您需要休息,我馬上幫您叫醫生。」
儘管她自己就是醫生,但她現在還是醫科大學的學生。
況且還是打著某出版社作者的名義,怎麼可能給人治病呢?
所以劉雅在飛機場,讓人打了急救電話,把這位局長大人送去了附近的醫院。
經過檢查,這位局長是患了腦溢血,幸虧送醫院比較及時,止住了出血,否則就會釀成大禍,危及生命。
這位局長想起來小姑娘在機場說過的話,想要對她表示感謝的時候,卻發現她早就不見了。
劉雅只是善意地提了個醒,她可沒想讓別人怎麼感謝她。
整個假期里,劉雅在空間裡種了不少糧食,把糧食打出來之後,就裝入了家裡的米缸,還有糧倉。
這樣家裡在下半年就不愁拿去交公糧。
兩個哥哥們因為劉雅回來,都爭著請她吃好吃的。
劉盼也回來了,安排在了食品廠工作,當了一個質檢員。
這工作不錯,輕鬆又不累,還有工資和福利可以拿。
由於家裡幾個孩子都大了,也需要各自生活,不能大家再在一起,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矛盾。
畢竟,關係再好的家庭,也會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而鬧得不可開交。
所以劉雅很贊同分家。
分家不代表家人不在一起,不團結。
相反,彼此之間分開之後,有一定的距離感,反而會增進彼此的感情。
劉雅覺得,這是非常不錯的安排。
於是,劉雅父母劉強和余紅就留在了原來的院子裡。
和村子裡隊長打了聲招呼,在原有的宅基地的基礎上做了一些擴展。
這樣把劉能和劉勇分出去之後,各自也能再修一個院落出來,不至於住得很擠。
劉盼如今有了正式工作,戶口也從農村遷出,遷到了他上班的縣城裡,所以他以後就是縣城裡的人,不必再回到農村。
劉雅也是一樣的。
她出去讀書後,戶口也跟隨她去了學校。
等到她大學畢業,又會隨著她工作的地點,遷回她上班的城市。
劉雅的想法是,大概率,她會回到康縣。
劉雅在假期里也沒閒著,除了看書,就是把手上的物資拿到城裡去賣。
她找到了以前的王阿嫣,也就是劉燦她老媽,幫她出手這些物資。
這個王阿姨人可熱心了,加上劉燦的人際關係,劉雅走到哪兒,都十分受歡迎。
他們甚至把她留下來,讓她給那些病人們看病。
一個假期,劉雅光是賣物資,看病這兩項,就賺了近一千塊。
這可是在七十年代末,她就有了這麼一大筆收入,可見一般。
她把這筆錢以自己的名義存了起來,光是吃利息也有不少錢了。
那時候銀行存款很少,所以巴不得能吸納一部分去。
按劉雅的說法,這錢不是她一個人的收入,一個人也不可能有這麼多錢。
她撒了一個謊,說是幫自己家親戚存的,名字就叫劉雅。
當時去存錢的,大部分是一百居多,甚至有幾十塊的。
因為在他們看來,那也是很多的錢了。
銀行職員替劉雅辦了存摺薄,她是存的死期。
大概率這幾年也用不上,等過兩年取出來,這錢就更值錢了。
劉雅是這麼打算的。
這個存摺也就放在她母親那裡,替她保管。
以家裡對她的寵愛程度,自然是不會把這筆錢拿出來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