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都是最好的安排

  他要對李月和她肚子裡的孩子。閱讀

  當看清楚劉樟是個什麼樣的男人的時候,李月還是忍不住給了他一耳光,歇斯底里質問他為什麼要那樣做。

  劉樟承認,自己是故意的,就是希望能娶上媳婦兒。

  「我不知道你長什麼樣子,我只是覺得,這是一個機會。

  本想著以後有機會就去找你,可沒想到會是這樣的結果。」

  李月還能怎麼辦呢?

  她一邊恨著這個男人,一邊又不得不跟這個男人回家結婚。

  因為她不想自己這一輩子的名聲就這麼毀了。

  嫁給劉樟,把孩子生下來,他們就是一家人了。

  兩個人買好火車票,打算離開。

  李月人緣兒一般,加上這件事情,實在是不太光彩。

  劉雅沒有去送行。

  她不想被人當成是聖母。

  她不是在幫李月,只是不想讓顧辰背上名聲而已。

  顧辰更沒有時間去送他們倆,跟他沒有任何關係。

  不過是李月一廂情願而已。

  顧辰唯一跟她說過話的時候,是在練籃球的時候,還有那次李月主動去找他。

  還要挽著他的手臂走,把男人嚇得夠嗆。

  除此之外,兩個人真是毫無次體,那麼顧辰又為什麼要去送她還有劉樟呢?

  而劉樟這個人,就更不值得去深交了。

  偷偷摸摸干出這等下作之事,如果換個時間和背景,他只有被打,甚至被關起來的份兒。

  只是在那個特殊的年代,他沒有被抓,還白撿了個媳婦兒,是時代的悲哀。

  按常理,他是應該被抓,被判刑的。

  他的行為屬於欺騙。

  李月走了以後,三零八寢室就少了一個女生,變成了七個女生一個寢室。

  不過在下半年新生入學以後,三零八寢室又多了一個人。

  是大一的新生,而劉雅她們就成了大二的師姐了。

  這位新生看得出是大城市來的,比較活潑和熱情,跟李月比起來,她似乎性格也好很多。

  才剛一進寢室,就姐姐,姐姐地叫個不停,把剩下的七個女生叫得心花怒放。

  女生叫雲夢,十八歲,穿著打扮也都很時尚。

  現下是七八年的秋天,正是新生入學的時候。

  假期的時候,劉雅還真是坐飛機回的大灣村。

  不過拿飛機票倒是費了一番周折。

  因為飛機不是人人能坐的,得有單位願意幫忙拿票。

  顧辰就去想了辦法,求到他舅舅的名下。

  他舅舅是某出版社的,可以以出版社的名義,為名下的作者開介紹信買飛機票。

  而劉雅就成了那個名下的作者,拿到了飛機票。

  這是她第一次坐飛機,還是來到七十年代坐的飛機。

  說實話,這飛機上的待遇可真是太好了!

  空乘人員的服務態度也是一流。

  儘管都是國營單位,但因為能坐飛機的都不是一般人。

  所以空乘自然要禮貌對待,絕不敢怠慢。

  而劉雅身邊坐著的一位,就是津市機關單位里的一位局級幹部。

  這幹部看起來不到五十歲,看到劉雅是個年輕漂亮的小姑娘,一看就是學生氣很重,忍不住道:

  「你是哪個單位的?」

  劉雅就說明了自己的單位。

  當然是以出版社的名義。

  那位局長大人就沒再說什麼。

  誰知下飛機之後,這位局長大人卻是一迭聲腦袋疼。

  劉雅當時給他做了掃描,很肯定道:

  「您需要休息,我馬上幫您叫醫生。」

  儘管她自己就是醫生,但她現在還是醫科大學的學生。

  況且還是打著某出版社作者的名義,怎麼可能給人治病呢?

  所以劉雅在飛機場,讓人打了急救電話,把這位局長大人送去了附近的醫院。

  經過檢查,這位局長是患了腦溢血,幸虧送醫院比較及時,止住了出血,否則就會釀成大禍,危及生命。

  這位局長想起來小姑娘在機場說過的話,想要對她表示感謝的時候,卻發現她早就不見了。

  劉雅只是善意地提了個醒,她可沒想讓別人怎麼感謝她。

  整個假期里,劉雅在空間裡種了不少糧食,把糧食打出來之後,就裝入了家裡的米缸,還有糧倉。

  這樣家裡在下半年就不愁拿去交公糧。

  兩個哥哥們因為劉雅回來,都爭著請她吃好吃的。

  劉盼也回來了,安排在了食品廠工作,當了一個質檢員。

  這工作不錯,輕鬆又不累,還有工資和福利可以拿。

  由於家裡幾個孩子都大了,也需要各自生活,不能大家再在一起,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矛盾。

  畢竟,關係再好的家庭,也會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而鬧得不可開交。

  所以劉雅很贊同分家。

  分家不代表家人不在一起,不團結。

  相反,彼此之間分開之後,有一定的距離感,反而會增進彼此的感情。

  劉雅覺得,這是非常不錯的安排。

  於是,劉雅父母劉強和余紅就留在了原來的院子裡。

  和村子裡隊長打了聲招呼,在原有的宅基地的基礎上做了一些擴展。

  這樣把劉能和劉勇分出去之後,各自也能再修一個院落出來,不至於住得很擠。

  劉盼如今有了正式工作,戶口也從農村遷出,遷到了他上班的縣城裡,所以他以後就是縣城裡的人,不必再回到農村。

  劉雅也是一樣的。

  她出去讀書後,戶口也跟隨她去了學校。

  等到她大學畢業,又會隨著她工作的地點,遷回她上班的城市。

  劉雅的想法是,大概率,她會回到康縣。

  劉雅在假期里也沒閒著,除了看書,就是把手上的物資拿到城裡去賣。

  她找到了以前的王阿嫣,也就是劉燦她老媽,幫她出手這些物資。

  這個王阿姨人可熱心了,加上劉燦的人際關係,劉雅走到哪兒,都十分受歡迎。

  他們甚至把她留下來,讓她給那些病人們看病。

  一個假期,劉雅光是賣物資,看病這兩項,就賺了近一千塊。

  這可是在七十年代末,她就有了這麼一大筆收入,可見一般。

  她把這筆錢以自己的名義存了起來,光是吃利息也有不少錢了。

  那時候銀行存款很少,所以巴不得能吸納一部分去。

  按劉雅的說法,這錢不是她一個人的收入,一個人也不可能有這麼多錢。

  她撒了一個謊,說是幫自己家親戚存的,名字就叫劉雅。

  當時去存錢的,大部分是一百居多,甚至有幾十塊的。

  因為在他們看來,那也是很多的錢了。

  銀行職員替劉雅辦了存摺薄,她是存的死期。

  大概率這幾年也用不上,等過兩年取出來,這錢就更值錢了。

  劉雅是這麼打算的。

  這個存摺也就放在她母親那裡,替她保管。

  以家裡對她的寵愛程度,自然是不會把這筆錢拿出來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