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處罰(二更)

  公堂上,聽到是趙二公子的名字,顧一瑾與霓裳對視一眼。

  顧一瑾記得這個人,就是上次在春風得意樓她差點被牌匾砸到時見過,而且她似乎感覺這個人男子對她有種莫名的敵意。

  難道原主以前跟他有過節?可他一個大男人,怎麼跟一個姑娘計較?若真如此,這個男人心胸也太窄了吧?

  京兆府尹抬手讓衙役停下來,微微眯眼盯著楊七娘,「是哪位趙二公子?」

  「是……是護衛國府的趙二公子。」

  楊七娘的手指已痛得沒知覺了,她看著血淋淋的手,知道自己以後很難握劍了,只怕手指筋都被夾斷了。

  她看著朝公堂走的男子道:「二公子,救救我!」

  趙二公子眼尾也沒有掃她一眼,抬眸望向案桌後的京兆府尹,「興盛茶莊是本公子向梅老闆買下的,這裡有一張購買合同。」

  說著,他從懷裡拿出一張合同,旁邊的衙役過來拿著,呈給京兆府尹。

  京兆府尹看了眼合同,與顧一瑾給他那份除了簽名和日期不一樣,其他的都是一模一樣的。

  而從日期上看來,趙二公子這份合同比顧一瑾的早了一天。

  兩人都是用銀兩買的,只能按照先來後到的辦法,把店鋪判給趙二公子。

  顧一瑾微微蹙眉,若趙公二公子的合同比自己提前一天,梅掌柜不可能把地契給自己的,而趙二公子問心無愧,也不可能讓楊七娘搶地契?

  於是她對京兆府尹道:「柳大人,可否給趙二公子的合同給我看看?」

  「沒問題。」京兆府尹讓人把合同拿給顧一瑾。

  顧一瑾看到趙二公子的合同後,嘴角微揚,她猜得果然沒錯,什麼先來後到,分明是趙二公子在耍無賴。

  「趙二公子,你說店鋪是你花錢先買下的,那麼,你能把合同的字全都讀出來嗎?」顧一瑾看著趙二公子道。

  「這有何難?」

  趙二公子伸手問顧一瑾要回合同。

  可顧一瑾卻道:「不用看合同,你就這樣背出來。」

  「你這不是為難我嗎?」趙二公子道:「我只負責簽合同,看過一遍沒記在心裡。你說店鋪是你花錢買下來的,那你能把合同全背出來嗎?」

  「當然。」

  顧一瑾把合同遞給衙役,然後開口徐徐地把合同的內容全都背了出來。

  京兆府尹看著手上的合同,果然是一字不漏,他有些驚訝,「全對了!」

  公堂外的觀眾拍起手掌。

  顧一瑾看著趙二公子道:「這合同是我起草也是我寫的,所以我能背出來,趙二公子,你能解釋一下,為何我起草寫的合同,你會先簽名了?莫不是日期是你故意寫提前的?」

  趙二公子當即尷尬了,但他卻狡辯道:「你寫的?有人證嗎?這合同你拿回去幾天,說不定天天在看,所以能背出來。」

  他的話一落,公堂外就有人接話道:「證人在這裡。」

  眾人往聲音處看去,只見端木風塵僕僕的站在外面,手裡還拽著一個中年男子。

  顧一瑾看到這中年男子,眼睛頓時一亮,這男子不是別人,正是茶莊的掌柜。

  看到掌柜,趙二公子皺起眉頭,梅掌柜不是前往西域了嗎?怎麼這麼快被人找到了?他朝楊七娘望去一眼,楊七娘卻低下頭。

  真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趙二公子狠狠瞪了她一眼。

  京兆府尹重重一拍驚堂木,「肅靜!」

  他望向端木,揚聲問:「來者何人?證人是誰?」

  端木上前拱手,「大人,在下是瑞安王世子的護衛,旁邊這位是興盛茶莊的掌柜,我家世子妃就是從他手中買下茶莊。」

  京兆府尹問興盛茶莊的掌柜,「可有此事?」

  梅掌柜跪下來道:「回大人,的確有此事。」

  京兆府尹目光望向趙二公子,「那站在你旁邊的人,你可認識他?」

  「認識的。」

  梅掌柜不敢隱瞞,把那天發生的事一一道出來:「那天與瑞安王世子妃簽了合同後,這位趙二公子就進來,問小人剛才那位公子買了些什麼?小人告訴他茶葉和店鋪。他說他會付我五千兩,把店鋪買給他。」

  「小人當然不願意了,小人已經將店鋪賣出去,怎麼能再買呢?可小人敵不住他提出的誘惑,最終把店鋪再賣一次。」

  梅掌柜道:「大人,請原諒小人一時貪心,如今小人願意把銀兩退回去。」

  若不是為了還債,他實在不想一店兩賣,可這事也不關他的事啊,是這位公子硬要買他的店,如果他不進來,自己也不會有這個貪念。

  京兆府尹冷冷道:「現在不是退回銀兩的問題,而是瑞安王世子妃要告你詐騙。」

  梅掌柜當即急了,「怎麼是我詐騙?分明是趙二公子硬要我把店鋪賣給他,他還說出了事,他會負責,若不然,小人怎敢這樣做?還有,小人都把地契給了瑞安王世子妃了。」

  「趙二公子,可有此事?」

  趙二公子突然一笑,大大方方地承認道:「沒錯,本公子的確這樣逼梅掌柜,既然事情情已敗露了,本公子大不了將店鋪還給瑞安王世子妃。」

  不就是一間店鋪,他當時不過是想給顧一瑾使絆子而已,根本沒有想過跟她爭什麼文店鋪,只是沒想到她竟然會報官。

  他沒殺也沒放火,就算報官又怎樣,大不了就將店鋪還給她,反正他也沒什麼損失的,至於他花去的五千銀兩,當然得問梅掌柜要回來。

  然而,他卻想錯了。

  顧一瑾是把他和梅掌柜都告上了,一個是霸占她的店鋪,一個是詐騙。

  趙二公子就算拿錢與梅掌柜做了交易,可那時候梅掌柜已經跟顧一瑾簽了合同,店鋪已經是顧一瑾的了,所以,他未經顧一瑾的允許,擅自霸占她的店鋪銷售東西,那是犯了法。

  故此,京兆府尹依法判了趙二公子二十下大板,以儆效尤,而梅掌柜擅自拿別人的私人財產售買,被判了半年牢獄罪。

  至於楊七娘,她是趙二公子的共犯,也判了不等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