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默離開超市,徑直前往王有富家的二層樓。🍪🐟 ❻➈丂𝐡𝐮𝓧.Ⓒ𝓸𝔪 🎄🐤
此時正是晚飯時間。
王有富一家人正坐在一樓大廳吃飯。
「哼,陳家那個超市應該快干不下去了。」王有富非常不屑的說道。
王有富的老婆在旁邊附和:「活該他們干不下去,敢傷害咱們兒子,讓他們以後在村里待不下去。」
「不著急慢慢來,看我怎麼玩死他們一家。」王有富目光陰狠的說道。
王霸蓋坐在輪椅上,對於父母做的事情沒有任何看法。
起先他還怕陳默報復,但是幾天過去了,陳默連面都沒露,王霸蓋也就沒在把陳默放在心上。
突然。
砰的一聲。
插著門鎖的大鐵門,被人在外面一腳踹開。
屋子裡的三個人急忙轉頭看向大門方向。
陳默大搖大擺走進院子。
看到是陳默,王霸蓋心中一突,那天他們七個人打一個都沒有打過,今天家裡只有殘廢的他和兩個老人。
陳默如果用暴力手段,非把他們全部打醫院去。
「媽,快打電話報警。」
王有富卻很不屑:「報什麼警,他還敢動手怎麼地?」說完猛的起身走出門。
「陳默你想幹什麼?誰給你的膽子踹我家門的!」
陳默沒有搭理王有富,看向裡面坐在輪椅上的王霸蓋。
「我說過,你家人再敢找我麻煩,我會讓你知道後果。」
王霸蓋兩隻手緊緊的握著輪椅把手,但是不敢回陳默任何一個字。
「小兔崽子你嚇唬誰呢?」王有富擋在陳默面前,伸手指著陳默。
陳默過來就是示威的,省著動完手不知道是他幹的。
看著王有富不屑的笑了一下,轉身離開王家院子。
王有富以為陳默被他的氣勢震懾到了,大聲在後面喊道:「再來我家,我讓你們家全沒好日子過。」
天色已經擦黑。
陳默使用凌波微步開到急速,兩分鐘跑到縣裡。
找了一家有監控的網吧。
他需要有不在場的證明,讓王家父子知道是他,卻拿他沒有辦法。
十塊錢開了一個包夜。
穿越前上大學的時候,陳默就酷愛玩網路遊戲。
坐下以後熟練開機,習慣性的登錄自己遊戲帳號,才發現帳號不存在。
「哎。」無奈嘆口氣,往事都不在了。
隨便點開一個單機遊戲,玩到晚上12點多。
看了一眼時間,感覺差不多了,陳默起身走出網吧。
縣裡到夜晚一樣夜深人靜,只有歌廳和飯店還零星有一點人。
開啟凌波微步兩分鐘返回村里。
這樣的距離,哪怕開車最快也要十多分鐘時間。
來到王有富家外面,陳默先從空間裡50積分兌換了一雙鞋套,進去辦事可不能留下腳印。
穿好鞋套兩步跳到王有富家院子裡。
王霸蓋腿上有傷,一定不會住二樓。
陳默找了一扇開著的窗戶鑽進去,剛落地就看到輪椅放在床旁邊。
床上睡的正是王霸蓋。
靜靜走到床邊,看到王霸蓋一條腿打著石膏,另一條腿光著平放在旁邊。
「姿勢都給我擺好了啊。」陳默心裡想到。
舉起自己拳頭,二十倍力量增幅,正常人一拳力量不超過五十斤。
陳默直接一千斤。
照著王霸蓋完好的腿,重重砸下去。
頓時傳出『咯嘣』骨裂的聲音。
幾乎瞬間,王霸蓋疼醒發出尖叫聲。
陳默沒有阻止王霸蓋尖叫,因為需要王有富他們知道準確的案發時間。
從進來的窗戶鑽出去,痛苦的王霸蓋根本看不到是誰,只是模糊的看見一道人影。
凌波微步,半途摘掉腳上的鞋套。
兩分鐘重新回到縣裡網吧門口,走進旁邊超市隨便買了一點東西,隨後拎著東西重新回到網吧座位上。
一來一回剛好用了五分鐘時間。
王有富家,聽到兒子在樓下嚎叫,夫妻兩個趕忙從樓上跑下來。
打開王霸蓋臥室燈,王霸蓋捂著自己腿還在不停慘叫。
離近後王有富才看到兒子腿,已經彎曲成詭異的角度。
王霸蓋母親嚇的臉色慘白:「怎麼,怎麼睡睡覺腿還變形了?」
王有富:「是啊,壞的不是另一條腿嗎?」
王霸蓋聽到父母在旁邊討論起來了,差點被氣暈過去。
「有人,剛才有人進來把我腿打斷了,快打120.」
「啊!」王有富夫妻這才反應過來,慌忙拿手機撥打求救電話。
王有富同時還撥打了縣裡公安局朋友的電話。
傍晚陳默剛威脅完,晚上兒子就遭到了攻擊,兇手一定就是陳默。
王有富不信這回陳默還不被定罪。
只要判刑,哪怕花一百萬他也要陳默一輩子待在監獄裡。
陳默在網吧專心玩著紅警,突然三個人走進網吧。
注意到三個人像是在尋找什麼人。
陳默猜到是在找他,網吧上網需要刷身份證,只要那邊王家報警,很快就能找到他。
果然,三個人朝他的方向走過來。
成三角隊形把他圍在中間。
「你是陳默?」
「嗯?」陳默裝作不知情的轉過頭。
其中一人說道:「有人報警,你涉嫌一起傷害案,跟我們回去協助調查。」
正常警方不能因為受害者懷疑誰,他們就立刻找誰調查。
但王有富是他們所長的朋友,他們只能聽命行事。
「好。」陳默痛快答應。
三個人把陳默帶回警局,連夜進行審問。
「十二點二十分,你在哪裡?」兩名警員拿著記錄本問道。
「上網啊,我從八點到網吧一直在上網。」陳默坐在兩人對面,因為不確定是嫌疑人,所以並沒有佩戴手銬。
其中一名警員拍了一下桌子:「你撒謊。」
「我們調看了網吧監控,十二點二十分,你分明走出了網吧。」
陳默裝成恍然大悟的樣子:「哦,晚上有點餓,出去買了點吃的,我也沒看時間。」
其實兩名警察,已經知道兇手不可能是陳默。
他們調看網吧監控,陳默從出去到回來,一共用了五分鐘時間。
這麼短時間,開車來回都來不及,怎麼可能傷人。
但人已經抓回來了,例行詢問是必須的,關鍵他們還要向所長匯報。
等到天亮,哪怕所長願意幫助王有福,但陳默的不在場證據實在太充分了,他也只能放人。
並打電話告訴了王有富,不可能是陳默動的手。
王有富一家在醫院,聽到所長的消息懵了。
他們百分百確定就是陳默。
可就是拿他沒辦法。
「那就是陳默找人幹的。」王有富老婆恨恨的說道。
「找人?那也得抓到打傷兒子的人,警察才會抓捕陳默。」王有富鬱悶的回答,抓不了陳默,他比誰都難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