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等著收我的律師函吧!
光是身高差距,若是沒有王宜成主動低頭配合,捏他耳朵都挺費勁。
姜尋大概猜出了對方的身份,正打算解釋,卻聽對方說:「你自己臭了名聲兒就算了,還連累人家小姑娘。跟你這中年胖男人扯上關係,人家丟人不丟人。」
「我也不知道是哪個喪良心的乾的,我正要去查呢。」王宜成非常慶幸自己經常跟老婆說工作上的事情。
之前也跟她說過他對秦慕楓和姜尋關係上的猜測。
所以他妻子是不可能誤會他跟姜尋的關係的。
「哼!」王太太鬆開王宜成的耳朵,對姜尋說,「姜尋,你放心,我不信那些造謠的。你王哥剛帶你的時候,回來就跟我說過了。對了,要不要我幫著澄清?我這個王太太都出來澄清了,他們總不好再說什麼吧?」
「我先回去澄清看看吧,如果實在不行,再拜託您出馬。」姜尋解釋,「您畢竟不是網紅,平時不怎麼露面,若是公開露面,很容易引來一些惡意的評論和揣測。因為我的事情,反倒把您拖下水,這不合適。」
王宜成也是這麼個意思,他對妻子很是保護,「我先回去跟公司的公關部和法務部商量一下。」
王宜成開車,跟王太太一起,先把姜尋送回學校。
路上的時候,姜尋登上微博看上面的謠言。
最開始時有人發了一張姜尋和王宜成走在一起的照片。
看背景正是今天王宜成來接她一起去給衣瀾拍宣傳照,兩人在攝影棚所在的大樓前下車,被拍下來的。
那人說姜尋之所以能夠迅速竄紅,就是因為她跟王宜成有不正當的關係。
不然為什麼姜尋在還沒有跟閃頻簽約的時候,就得了閃頻的引流大推薦?
跟閃頻簽約後,更是直接由王宜成這個閃頻的總經理親自當她的經紀人?
一個才註冊閃頻兩個月的新人,取得了紅人節新人獎和紅人Queen兩項大獎。
閃頻又安排她與衣瀾簽約,不是普通的網紅帶貨推廣,而是像明星一樣正式為品牌進行宣傳。
這樣好的待遇,在閃頻中可是頭一份。
憑什麼比她粉絲多,人氣高的人都沒有這樣的待遇,就只有姜尋有?
現在破案了,因為姜尋跟王宜成的不正當關係!
自然少不了網友跟著附和。
這其中以林有嫣的粉絲踩她踩的最歡。
這時,舍友三人、校霸三人組和於秉秉也都在群里跟姜尋說這件事情。
於泰來:「老大,你工作完了就趕緊去微博看看,趕緊想辦法啊。」
方正輝:「不知道是哪個孫子給你造這種黃謠,真特麼噁心!」
姜尋:「我已經看到了,正在回宿舍。我回去就拍個視頻,沒事。」
見姜尋回答的這樣冷靜,不知為何,他們也都跟著冷靜下來。
趙得嘉:「只要老大說沒事,就一定沒事。」
於秉秉:「老大,有什麼需要我們做的,你只管說。」
姜尋應下他們。
王宜成把車停在京大門口。
姜尋下車,王宜成和王太太一同去拿放在後備箱裡,衣瀾送給姜尋的衣服。
在校門口的學生看到姜尋,目光異樣,指指點點起來。
不用說,一定是看到微博的造謠了。
「看什麼看!」王太太揚聲道,「虧還是名校高材生,竟輕易相信網上的謠言,簡直可笑!」
一些學生被王太太說的臉紅,有些窘迫的別開目光,或是低頭。
可此時,偏偏有道尖尖的女聲突兀響起,「你誰啊?憑什麼不讓我們說?難不成是心虛?」
「我誰?」王太太哈哈大笑兩聲,「我是王宜成的太太!我今天跟我們家老王親自送姜尋回來,我就看誰敢當著我的面造謠!」
姜尋冷冷的看過去,說話的女生正跟林有嫣站在一起,好似是林有嫣的擁護者一般。
之前剛開學不久,好事者把她的照片發到校內論壇,跟林有嫣競爭院花那陣子,嘲諷她不自量力的人里,也有這個女生。
姜尋拿出自己的手機,打開視頻拍攝,把手機交給王宜成,「王哥,麻煩你幫我拍一下視頻。」
「好。」王宜成接過姜尋的手機,按下拍攝鍵,便跟著姜尋行動。
姜尋一步步走到剛剛說話的那女生面前,那女生旁邊還站著林有嫣。
「不讓你們說什麼?你說出來。」姜尋的聲音寒的像冰,目光更是冰冷如刃。
那女生莫名哆嗦了一下,在姜尋這樣的氣勢下,下意識的不敢說話。
「怎麼?不敢說?你也知道自己說的話是造謠?」姜尋冷著臉譏諷。
「你怎麼證明是造謠?」那女生被姜尋一激,不甘示弱的尖聲說,「以為王太太站出來幫你說話就沒事了?現在為了挽救婚姻選擇息事寧人的事情還少嗎?誰知道她是不是有苦自己咽,有淚自己吞,迫不得已出來幫你們說話的?」
「所以,你的意思是我跟王總有不正當的關係,王太太為了挽救婚姻,明知如此依舊出來為我們說謊,是嗎?」姜尋冷聲質問。
那女生沉默一秒。
「是不是?」姜尋厲聲問。
「神經病,我為什麼要回答你?讓開!」那女生尖聲道,「好狗不擋道,我可不屑跟你這種出賣自己的小三說話!」
姜尋伸手攥住了那女生的手腕。
「你幹什麼!」女生發現自己竟然甩不脫姜尋。
「你不回答我的問題,想往哪兒去?」姜尋冷冷的扯了一下唇,「你剛剛說的話,都有視頻記錄在,等著收我的律師函吧!」
姜尋甩開女生的手,把女生甩的踉蹌,差點兒摔倒在地上。
姜尋從包里掏出跟衣瀾簽的合同,直接翻到了寫了酬勞的那一面,懟在鏡頭前。
「這是我跟衣瀾簽訂的合同,我的推廣費用是100萬。」姜尋毫不避諱的說道,「憑我的能力,以後我的推廣合作酬勞只會越來越高。而且,我還是京大的學生,我畢業後,哪怕不從事網紅這一行,也有大把的好工作等著我挑。甚至我還可以憑藉我的經驗和這些年來積累的人脈,自己開經紀公司,自己帶網紅,我自己當老闆。我自己有能力賺錢,為什麼要去破壞別人的家庭?我年輕,收入高,為什麼要勾.引一個年紀甚至能當我爸的男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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