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4章 13號星期五

  飛瑪斯這一跳根本未盡全力,它以前就跳得很高,自從跟老茶在荒山野嶺中修行了一年,充分掌握了發力的技巧,在力量不變的前提下能躍起更高。

  羅傑頓時喜出望外,「我的天哪!你們看到了嗎?你們看到了嗎?這傢伙跳過去了!它真的跳過去了!」

  手下們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這條狗也太神了,連助跑都不需要,原地起跳居然能跳這麼高……

  羅傑跑到查爾斯的面前,迫不及待地說道:「查爾斯先生,您看到了嗎?這條狗符合您的要求嗎?不瞞您說,我跑遍了附近好幾個州,連鞋子都磨破了好幾雙,千辛萬苦才找到了這條狗,如果不是您強烈要求,我還真捨不得賣掉它……」

  他認為飛瑪斯奇貨可居,應該可以賣個不錯的價格,電影公司的這些老爺們都是人傻錢多,一定要狠狠敲上一筆。

  查爾斯沒有理睬他,而是逕自走到飛瑪斯身邊,蹲下來以近距離觀察它。他再次確認,這條狗跟自家的當家大明星簡直像極了,放在一起不用化妝都能以假亂真,是血統極佳的德國牧羊犬。

  「它叫什麼名字?」他回頭問羅傑。

  「額……名字……它叫什麼名字來著……」羅傑干瞪著眼睛,焦急地向手下使眼色,但手下也不知道這條狗的名字,只能無奈地聳聳肩。

  「是啊,你剛才不是說是你找到的這條狗嗎?那它的名字你總知道吧?」查爾斯冷視著他。

  「這個……這個……」羅傑尷尬地吞咽著唾沫,硬著頭皮回答:「它……它叫羅姆,對,它叫羅姆!」

  「是麼?」查爾斯是從爾虞我詐的大城市裡來的,怎麼會看不穿羅傑的這點小伎倆,他向飛瑪斯說道:「羅姆,你叫羅姆?」

  飛瑪斯搖頭,「我不叫那個名字,我是……我是……」

  查爾斯聽不懂它的話,但是能看懂它在搖頭否定,不由又是一愕。

  緊接著,查爾斯的目光落到它的黑色皮質項圈上,有一塊閃亮的金屬銘牌隨著它的搖頭而反射著陽光,上面似乎有某種字跡。

  「來吧,夥計,讓我看看這上面寫的是什麼。」他伸手捏住金屬銘牌,仔細辨認。

  查爾斯深深皺起眉,金屬銘牌上的字是什麼?他不認識這種方方正正的奇怪文字,不過旁邊的一串阿拉伯數字他倒是認識。

  「1323……」他輕聲念出這串數字,「這是什麼?你的名字嗎?你的主人來自哪個國家?為什麼會給你用一串數字當名字?」

  飛瑪斯有口難言,它沒辦法解釋,那一串數字其實是張子安的手機號碼,而那幾個漢字則是「奇緣寵物店」。

  查爾斯見它這次沒有搖頭,便拍拍它的腦袋站起來,「好吧,那我就叫你13吧,因為這串數字的開頭是13,而且你的排名也是13,巧得不能再巧。」

  排名?什麼排名?

  飛瑪斯茫然地抬頭仰視他。

  查爾斯呵呵笑道:「知道我為什麼選了你?因為你跟我們公司的當家大明星很像,而且同樣擁有出色的運動能力,所以我會把你帶回去當給它當替身。為了保證大明星的安全,我們目前已經為它準備了12條替身狗,而你是第13號——當然,我知道13這個數字不怎麼吉利,而且今天還恰逢星期五,不過……管他呢,就叫你13吧。」

  替身狗?

  飛瑪斯聽到這個詞,心臟猛然收縮成一團,渾身的血液都變得冰冷無比,險些站立不穩!

  查爾斯卻誤解了它,笑道:「是不是很激動、很榮幸?要知道,我們的當家明星是當今文明世界最有名氣的狗,能給它當替身是至高無上的榮耀,絕大多數的狗即使求也求也不來呢。」

  羅傑搓了搓手,諂笑著說道:「查爾斯先生,咱們現在可以談談價格了麼?」

  查爾斯從懷裡掏出一張支票,看也不看地扔給他,「拿去。」

  羅傑手忙腳亂地接住支票,立刻驚訝地瞪大了眼睛,這筆錢比他盤算的要價還要高,足夠還掉自己的賭債了。

  「我不要當替身!我不要當替身!」飛瑪斯突然狂吼起來。它想逃跑,如果不能從這個可怕的世界逃離,至少要從這裡逃離!

  然而它剛剛躥出一步,呯的一聲槍響,一顆子彈鑽進了它前面的土壤里,掀起一大片泥土。這是一次警告射擊,只差不足1英尺就擊中了它。

  「你這混蛋想跑?」羅傑咬牙切齒地說道。他手裡端著兩把左輪槍,其中一支的槍口裊裊冒著青煙。他已經把飛瑪斯視為搖錢樹,怎麼可能任它跑掉?

  羅傑拔槍瞄準開槍的速度太快,飛瑪斯根本都看不清。面對這兩個黑洞洞的槍口,它知道自己是絕對躲不過去的,即使倚仗危機預兆躲過第一槍,剩下的子彈也會接二連三如疾風暴雨般襲來,把它打成篩子。

  不管這個心象世界是誰的,都跟老茶那個世界一樣無限趨近於現實,在這個世界裡死亡的話,自己在現實世界裡的本體會不會也隨之死亡呢?它拿不準,不敢冒這個險。

  查爾斯嘆了口氣,「你不要想著逃跑,跟著我去公司當替身狗,總比跟著他這樣的人要強得多,至少能填飽肚子。」

  羅傑眼珠一轉,他已經見識到電影公司的豪爽,簡直是揮金如土,如果能跟著混進電影行業就發達了,為什麼還要死守著自己的破農場?

  「查爾斯先生!查爾斯先生!聽我說!我有個提議!」羅傑怕查爾斯急著離開,趕忙說道,「您看這條狗太野,總想逃跑,要不您把我也帶走如何?只要有我在,它絕對跑不了!」

  「你?」查爾斯懷疑地審視著他,「你能幹什麼?」

  「我能馴狗!」羅傑從後腰裡拔出馬鞭揮了揮,面露猙獰之色,「訣竅就是抽它們,把它們揍得聽話為止。恕我直言,像您這樣的體面人當然不能親手做這種事,會弄髒您潔白的襯衣袖口,交給我這樣的鄉下人來做就再合適不過。」

  查爾斯想了想,覺得可以讓他試試,反正沒什麼損失,「行,明天你帶著13,來公司報導。」

  《13號星期五》是很經典的恐怖片呢,不知道有人看過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