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從腰帶上掏出一串鑰匙,找到對應的一把,解開了新猴子脖頸的鐵鏈,然後背對眾人,警告般的用指頭戳了戳它的腦門,意思是告訴它別想逃跑。,-*' ^ '~*-.,_,.-*~ 6❾ᔕℍ𝕌x.c𝕆๓ ~*-.,_,.-*~' ^ '*-,
他把兩條大狗一左一右安排到它的旁邊,防止它逃跑。
新猴子揉了揉被勒疼的脖子,看了看兇狠的大狗,身體蜷縮得更緊,戰戰兢兢地伸出兩隻爪子打字,雖然比之前好一些,但是因為大狗和觀眾的存在而時常分心。
觀眾們站得久了,漸漸有些不耐煩,畢竟這時候蚊子還沒有絕跡,不時給他們遞紅包,很煩人。
「老闆,沒別的新花樣了?」
「沒有就散了吧。」
「對啊,還不如讓猴子翻跟斗有意思,剛才我沒來得及錄,再翻一次唄!」
有一個小學生模樣的小胖墩手裡拎著一大袋零食,嘴裡不停地bia唧bia唧,嘴唇周圍沾的全是食物渣,還不時地把手指伸進嘴裡吮吸。
「蠢猴子!蠢猴子!連打字都不會!真是蠢死了!比我還笨!」他一邊嘰嘰咕咕地咒罵,一邊把吃完的零食袋扔向新猴子的後背,殘餘的食物渣和湯汁之類的沾在了背後的毛髮上。
新猴子想躲,又不敢躲,一是怕男人用鞭子抽它,二是怕自己躲開之後,湯汁濺到鍵盤裡,損壞鍵盤。
其實它不躲倒也沒什麼事,無非是後背的毛髮被弄髒了,至於屈辱什麼的,它不在乎。
然而問題是……小胖墩吃的那些零食里,有真空包裝的雞爪和醬鴨腿什麼的,吃完之後殘留的湯汁雖然不多,味道卻很濃郁,對人來說沒什麼,不過那兩條大狗聞到氣味,口水直淌,漸漸有些把持不住了。
兩條大狗沒有接受過禁食訓練,在它們眼中,這隻背對它們的猴子,已經越來越像一隻超大號的醬鴨腿……
對於小胖墩的行為,男人只是微微皺眉,卻沒有阻止,大不了回去以後給這隻猴子擦乾淨就得了。顧客是上帝,不能得罪客人,這個小胖墩能拎著這麼多零食,估計家裡很嬌慣他,手裡零花錢不少,而且說不定家長也在旁邊圍觀……和氣生財,和氣生財。
仍然有人聞訊趕來看熱鬧,也有人陸續離開,總體而言離開的人更多。
男人有些急了,橫眉怒目地瞪視著新猴子,把短鞭攥得咯吱咯吱作響。
由於有人來、有人走,圍觀者的圈子出現了空隙,一個人拎著鳥籠好不容易擠進內層,指著男人大聲說道:「你知不知道你是在犯法?」
正在議論紛紛的看客們俱是一靜,所有人的目光落在張子安的身上。
男人也是一愣,回頭打量著他,「犯法?我犯的什麼法?」
張子安不知道他是真傻還是在裝傻,多半是前者,因為看他的樣子、聽他的語氣就不像是讀過幾天書的人,而且就算是讀過幾天書的人,很多人也不清楚私人飼養以及買賣猴子是犯法的。
有寵物店賣猴子被查封的,也有更作死的在網上直播養猴被警察找上門,因為猴子最低也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同時也是靈長類動物、人類的近親,沒有林業部門頒發的飼養許可證是不允許私人飼養的,而這對在街頭賣藝的夫妻檔,用屁股想想都知道不可能有那種證件。
既然如此,他們就在利用野生動物非法牟利,考慮到嚴重程度,被抓到判個十年都是輕的。
周圍的看客,其中可能也有人知道,但是本著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思,懶得管閒事,與其出頭得罪人,還不如白嫖看猴戲。
「你有養猴子的證件嗎?你知不知道無證飼養猴子是違法的?」張子安質問道。
「證件?」男人正想矢口否認,突然靈機一動,眼珠轉了轉,改口說道:「有啊!」
「那你拿出來看看。」
「我有證件,但憑什麼讓你看?」男人梗起脖子,並且向周圍的看客們拱手作揖道:「老少爺們兒,父老鄉親,我們夫妻倆都是外地人,一輩子走南闖北,掙點兒小錢不容易,初來貴寶地,人生地不熟,不知道是不是應該拿份子錢孝敬哪位爺,多有得罪!看在我倆小本生意的份兒上,請您高抬貴手,放我倆一條活路吧!」
這人是真會說,惡人先告狀,不動聲色地就轉移了人們的關注焦點,明明是自己違法在先,卻硬是把張子安描繪成一個強收保護費的地頭蛇。
人們總是天生同情弱者,在大家看來,這對蓬頭垢面的夫妻確實挺可憐的,牽著幾隻猴子到處賣藝也不容易,連家都沒有,而張子安服裝整潔,甚至可以算得上衣冠楚楚,手裡還拎著個碩大的鳥籠,像是富家子弟出門遛鳥的。
「哎,老百姓們混口飯吃容易嗎……」
「就是啊,開口閉口犯法犯法的,要是有別的掙錢門路,誰願意掙這份辛苦錢?」
「有錢人吃肉,窮人連口湯都不讓喝啊,說好的共同富裕呢?」
「閒得沒事瞎BB,淨會欺負老百姓,有本事去舉報貪官啊……」
輿論一邊倒地偏向夫妻倆,紛紛出言指責張子安多管閒事,或者沒頭沒腦地說一些風涼話,甚至很多人明知私人飼養猴子是犯法的,但誰讓夫妻倆窮呢,誰窮誰有理。
有些人平日裡生活過得不如意,就在這裡借題發揮,藏在人群里煽風點火。
群眾的情緒是非常容易被有心人煽動的,幾乎是眨眼間,旁邊的人們已經由對著張子安指指點點變成了咒罵和唾棄。
「滾滾滾!不看就滾!」
「滾出去!」
「傻叉玩意兒,大過節的還要給人添堵!」
張子安也是好漢不吃眼前虧,目前這種形勢太過不利,頭腦發熱的人們點火就炸,說不定就一擁而上給他來頓群毆,然後一鬨而散,他也沒地方說理去,畢竟法不責眾。
「其他猴子,我可以不管,但這隻猴子,我要帶走。」他指著新猴子說道,決定退而求其次,先把這隻猴子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