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0章 屈原作品:少司命
休息了一個星期,黃一凡也沒通知凡塵迷的粉絲,便上傳了《羋月傳》。
不過,與前世版本的《羋月傳》有一些不相同,因為太過於喜歡屈原這個人物,可是,在原版《羋月傳》當中屈原的戲份卻並不多。所以黃一凡在寫全新的《羋月傳》的時候,他便對這個世界的「屈子」作了更多的刻畫。同時,也加入了這一個世界「屈子」沒有寫出的一些詩歌。
其中黃一凡引用屈原的第一首詩歌便是少司命。
少司命是屈原楚辭作品當中《九歌》里的的一篇,寫的是一首關於掌控人間福禍愛情子嗣的女神。
時年楚國國王「楚威王」在位,宮中太史令夜觀天象,觀得「霸星」落於楚國王宮並認為宮中這個時候若是哪位妃子懷有身孕便是霸星。楚威王大悅,為了給即將出現的霸星祈福,特地請了楚國大夫「屈子」寫了一首祈禱的詩歌。
這首詩歌的名字就叫《少司命》。
將前兩章點擊上傳,黃一凡便關掉了網頁。
他卻是知道,像這種網絡連載的行式一時半會也看不出效果,總盯著也沒用。
加之下午還有課,黃一凡便不再刷新後台有多少收藏。
而在另一邊,此前80多位看過黃一凡用凡塵寫的《甄嬛傳》的書友已經自發的組建了一個TT群,當看到凡塵筆名之下又有了一部新的作品,眾位書友第一時間選擇了閱讀。僅僅只是看了第一章與第二章,一眾書友便是眼前一亮。
「哇,凡塵大的筆力又有進步了,寫得非常不錯。」
「是呀,而且凡塵大這一本估計是吸取了上一本的教訓,再也不寫清宮劇,寫了一部粉絲眾多的戰國劇。我想,這部小說一定能夠簽約。」
「切,太小看凡塵巨了,上一本凡塵巨沒有簽約絕對是一眾書友的偏見。若不然,上本書早就火了。這本書也一樣,我敢打賭,凡塵巨要火。」
「我也認為,就拿第一章的「霸星」來說,就寫得很吸引人。」
雖然群里只有幾十個人,遠遠沒有像一些大神的群里幾百上千人這麼多。但是,因為這一些書友是從甄嬛傳里一直跟過來的,所以也顯得特別的鐵桿。一時之間,群里聊得倒也是很是熱鬧,一點也不顯得沒有人氣。
而這時,之前就暗自下定決心要幫忙宣傳凡塵第二部作品的「邱若水」也在群里冒泡說道:「各位,既然凡塵大的新書這麼好看,我們還是多多幫助凡塵大宣傳這一本書吧。畢竟,凡塵大只是一個新人。而且上一本書還沒有簽約,一點人氣也沒有。現在正是新書期,這麼重要的時間點我們一起發貼幫凡塵大拉一些人氣吧。」
「說得對,若水,我現在就到我混的讀書群里向大家推薦這一本書。」
「我也去。」
「嗯,就這樣,大家到群里推廣宣傳,我去飛龍。」
邱若水雖然不是作者,但也知道飛龍。而且,她也經常去飛龍那裡淘書。因為,她知道,做為業內作者的平台,飛龍作者的眼光是最毒的,他們推薦的書也比其他書友推薦的書要有質量。當然,除此之外,邱若水還知道。如果《羋月傳》能在飛龍引起一定作者的注意,那麼,《羋月傳》這部小說便能取得更大規模的宣傳。
畢竟,一個作者他所表現出來的影響力可是要超過十個,百個,甚至上千個讀者。
所以,她現在就準備到飛龍閒話江湖給《羋月傳》打GG。
【零點最勤奮作者,沒有之一,沒簽約更新近200萬字。】
邱若水常年混飛龍,自也知道一些作者喜歡的話題。只是考慮了一會,他便拿凡塵的勤奮為主打開了這麼一個貼子。並且,在貼子當中,邱若水還說道:「我不是作者,我只是一個讀者。雖然身為一個讀者,但常年我也混飛龍,我明白很多作者寫作的辛酸。特別是那種寫了很多字但卻得不到認可,連一個約都簽不了,我想,這種心情估計是誰都難於忍受。
但是,在零點就是有這麼一個人。
他在小說沒有簽約之下仍然連續不斷的更新,至小說結束已經連寫了200萬字。
說實話,看到這位作者的毅力,哪怕是身為讀者的我也被感動了。
今天這位作者大大發了新書,名字叫做《羋月傳》,有喜歡的趕緊收藏呀。」
只是,邱若水畢竟只是讀者,她並不是作者。
她不知道的是,像她這種講故事打GG的貼子對於飛龍一眾作者來說,根本沒有什麼作用。
不但沒作用,反而,這樣的GG還引起了一些圍觀作者的反感。
「李千君」就是這樣一位反感那些書寫得不好動不動就跑來飛龍打GG的作者。
當看到這一條GG之後,李千君立即寫道。
「200萬字沒簽約還在一直更新,這不能說明對方勤奮,只能說明這個作者太2了。」
是的。
李千君就是這樣認為的。
說完這一句,李千君又補充說道:「我知道樓主在看到我說出這一句話之後肯定會來罵我,但事實就是這樣。寫小說並不是什麼人都可以寫的,很多人懷著寫小說的夢想進入了零點寫小說。但殊不知,並不是所有人都適合寫小說,這與勤奮無關。有天賦的作者,天天斷更,他的小說還一大堆人追看。而沒有天賦的作者,別說是連續更新200萬字,哪怕就是連續更新2000萬字也沒用。因為,你寫的不是小說而是文學垃圾。」
李千君知道自己說話難聽。但李千君卻是希望自己用這種難聽的話將那些輕易踏入寫作圈的人趕出去。趕出去不是李千君怕他們搶了自己飯碗,實在是李千君知道,身為職業作者的他,卻是真正的明白寫作行業的水有多深。別說你只是一個普通人,哪怕你就是寫作上的天才都有撲街的那一天。
這一行寫作太難太難,而往往很多新人又不知道這裡面的深淺,還以為寫部小說很簡單。而一但他們進來,那就等於是害了他們。有的寫了一年,兩年,甚至是三年一分錢稿費也沒有。當然,沒賺到錢倒還是小事。可是,這三年時間,三年的青春卻是白白的浪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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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這一章特別為盟主「膩大爺」加更,感謝支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