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來人

  雖然盛十一的家人已經帶他看過許多大夫,姜寧還是讓大夫幫忙再看一看。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萬一瞎貓碰到死耗子,真讓大夫給治好了呢?

  因為大夫不懂手語,姜寧就在中間充當翻譯器。

  經過幾天的交流,她現在對唇語是越發的嫻熟。

  一通問診過後,大夫給盛十一開了藥。

  從醫館出來,姜寧便讓車夫帶他們去縣衙。

  姜二丫從姜寧讓車夫帶他們去縣衙時就開始疑惑,一直到縣衙聽到姜寧跟縣衙衙役的對話才驚覺姜寧父親失蹤。

  從縣衙出來,姜二丫忍不住詢問姜寧父親失蹤的事情。

  姜寧淡淡的看著姜二丫道:「我父親是上次帶我母親去縣城看大夫的時候被壞人抓走的,當時壞人以我母親為威脅逼迫我父親束手就擒,本來他們答應抓了我父親就放了我母親,結果把我父親綁走後又出爾反爾。」

  「因為他們當天沒有回家,第二天我就進城去找他們,那時才發現他們失蹤的事情,當時我先報了官,然後找人畫了我父母的畫像四處打聽,也是我運氣好碰到李叔,李叔頭天拉完一個客人回城的時候正好遇到假裝好人帶走我母親的人販子。」

  「後來我讓李叔帶我去碰到人販子的附近打聽,沒想到那人販子就住在附近,我這才將我娘救了出來,只是我爹卻被帶到了別的地方,到現在都還沒有消息。」

  姜二丫聽得臉色發白。

  這樣一來,姜寧父親失蹤,還跟她娘有間接關係。

  要不是她娘讓姜寧母親受傷,姜寧父親就不會帶她娘去縣城看大夫,也就不會遇到後面的事情。

  內疚幾乎將姜二丫淹沒,除了跟姜寧和姜寧母親說對不起,她不知道該如何表達自己的歉意。

  姜寧不瞞著姜二丫,就是為了激起她的內疚之心。

  現在目的達到,姜寧讓姜二丫別把這事兒給說出去。

  畢竟一個家裡沒有了男主人,很容易吸引一些魑魅魍魎,她雖然不怕,但自然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姜二丫舉手發誓自己絕對不會把這件事情說出去。

  發完誓後,姜二丫不但主動的向姜寧表達自己的忠心,還主動改口叫寧氏夫人,叫姜寧大小姐,叫長生二少爺,叫長安三小姐,十足的丫頭樣。

  姜寧讓她不必太在乎形式,姜二丫卻態度堅決非要這樣。

  她為自己母親對姜寧家造成的傷害感到無比的羞愧,只有這樣,她才能稍微的緩解心裡的愧疚。

  因為心裡過於愧疚,姜二丫表現出前所未有的強勢。

  姜寧勸說幾句後見她態度堅定就由著她去了。

  原本姜二丫就是一個勤快能幹的,現在是越發的勤快能幹了。

  本來姜寧還要準備一日三餐,結果沒兩天這活兒就讓姜二丫給搶了。

  要不是姜寧堅持自己擔水,姜二丫也打算把這活兒給幹了。

  不得不說,有了姜二丫後,姜寧完全的輕鬆了起來。

  半個月的時間眨眼的就過去了。

  姜二丫臉上的傷口已經完全癒合,除了被火鉗弄傷的傷口留下一條明顯的傷疤外,其餘的抓傷倒是沒有留下什麼疤痕,但是對於姜二丫來說,火鉗留下的一道傷疤,足以讓她黯然神傷。

  更讓姜二丫心裡難受的,是她從家裡出來後,她的家人一次也沒來找過她,就算她去河邊洗衣服碰到,他們也裝作沒有看到的樣子,明明是他們對不起她,最後卻搞得像是她背叛了她們一樣。

  用著姜寧給自己買來的去疤膏,姜二丫心裡對家人的期許又少了一些。

  相比於姜二丫的內心活動,姜寧更關心的是盛十一的家人什麼時候來接他?

  從寄信到現在,這都二十幾天了,省城又不是很遠的地方,照理說盛十一的家人應該早就收到信了,就算他們安排馬車過來接人,這馬車也該到了。

  倒不是說姜寧招待不起盛十一,而是盛十一跟他們家無親無故的,總是住在她家也不太好。

  就在姜寧提議讓盛十一再寫封信寄回去的時候,盛家終於來人了。

  帶頭的人是盛家的管家。

  據管家交代,盛家家裡前幾天來了貴客,盛十一的信送到時,盛老爺正忙著招待貴客,就把盛十一寄回家的信隨手放到一邊,直到送走貴客後才想起來,一看是盛十一寄回家的信便連忙安排管家來接了。

  盛十一知道自己親爹向來以家業為重,雖然不知道家裡來的貴客是什麼人,但既然能讓他爹這麼重視,那必定是能對家業發展起到重要作用的人。

  跟這種人相比,他這個兒子自然得放到一邊,他理解,他不氣。

  用手語向管家介紹了姜寧的身份後,管家拿出紋銀百兩向姜寧表示感謝。

  沒等姜寧表態,盛十一就不樂意了,姜寧可是他的救命恩人,他爹就拿一百兩銀子來答謝未免也太小氣了。

  管家面色一僵,拉著盛十一到旁邊小聲的跟他交流:

  「老爺的意思是救您的人就是個沒見過世面的鄉下丫頭,給她一百兩銀子絕對夠了…」

  盛十一給管家比劃,表明自己這段時間住在姜寧家裡,光是醫藥費都花了三四十兩,再加上自己在姜寧家白吃白住近一個月,更別提姜寧對自己還有救命之恩,只拿一百兩齣來,著實是太過寒酸。

  而且姜李氏害得姜寧母親眼睛看不見可是賠了三百兩,雖然其中兩百兩是拿閨女抵押,但另外一百兩卻是實打實給的。

  一個農戶不小心弄瞎了別人眼睛都得賠三百兩,他堂堂少爺的救命之恩,怎麼也得給五百兩吧!

  管家心裡暗暗叫苦,本來以為盛十一的救命恩人就是一個沒見過世面的農家女,隨便拿一百兩就打發了,誰知道這其中還有隱情?

  要依著盛十一這麼說的話,他拿一百兩齣來感謝姜寧對盛十一的救命之恩,確實是寒酸了。

  想了一下,管家和盛十一商量,既然一百兩寒酸,兩百兩行不行?三百兩行不行?四百兩行不行?

  盛十一態度堅定:「最起碼五百兩!」

  要依著他,給一千兩都不嫌多,畢竟生命是無價的,她要是沒被姜寧救下,還不知道自己會有什麼下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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