尷尬。
神特麼的我只鍾情你一個!
神特麼的我足以與你相配!
雖然青衣姐姐的確很棒,雖然他也沒什麼配不上的,問題是,他真沒那意思啊!
關鍵是,他尼瑪被坑了,雲舒卻好像知道,這就很尷尬。
偏偏又不知道該怎麼說,手機拿起,放下,放下,拿起,簡訊編輯,刪除,再編輯,再刪除……
都不知道怎麼睡著的。
也沒睡好。
反倒是雲舒,氣色很好,轉天上午見到,面色紅潤,眼底始終帶著一抹似笑非笑的笑意。
看她這樣,陳遠索性也放棄了,無力道:「你就盡情的笑吧,反正已經這樣了。」
「噗——」
雲舒還真就沒忍住,噗嗤笑出聲來。
半響,眨眼調侃道:「也挺好啊,我都這麼老了,你那麼年少多金,配得上我,能得到你的鐘情,是我的榮幸!」
陳遠頓時又泄氣:「說得就跟真的一樣,那我讓你當我女朋友,你幹嗎?」
「你都沒正式的問,怎麼知道我不干呢?」雲舒輕笑,很是來勁。
陳遠哼哼兩聲,終究還是沒選擇往坑裡跳。
之後沒多久,便一同來到藍天娛樂。
「聽說沒,今天老闆娘要來呢!」
「遠哥那麼帥,老闆娘肯定很漂亮吧?」
「香檳玫瑰,嗚,我也想要,遠哥要是送我就好了!」
「據說還要錄歌,好期待,好想知道到底什麼歌!」
「……」
時間還早。
都才剛到,今天的商演,訓練,都還沒開始。
因為得了周嵐的通知,得知陳遠會來錄歌,還極有可能帶著老闆娘,公司里張韻陳怡等人便聚在一起嘰嘰喳喳。
臉蛋紅撲撲的,好興奮。
等周嵐一來,頓時又趕緊閉嘴,一個個乖寶寶似的不吭聲了。
而後,又故態萌發,連周嵐也一併被圍住。
周嵐心裡其實也蠻八卦的,想知道那所謂的「朋友」,到底是個什麼樣的「朋友」,居然能讓陳遠這樣的人送香檳玫瑰。
說句不好聽的,什麼香檳玫瑰呀,他要是樂意,她倒貼也上。
可到底是公司boss,這種話不能跟下面的人說,她也不能跟一幫小姑娘一起八卦,是以還是板著臉訓了一頓。
這樣等陳遠和雲舒進來的時候,一個個老實得不得了。
結果兩人剛進錄音棚,頓時又直接炸鍋。
「好漂亮!」
「不愧是老闆娘,難怪能得到遠哥的青睞!」
「好想去一趟韓國!」
「什麼時候我也長這麼漂亮就好了!」
「……」
很服氣。
連最是心高氣傲的那幾個,這一刻都被征服得死死的。
周嵐心裡也在嘀咕,難怪張韻這樣的都不要,感情已經有這麼個大美人了。
話說,如果是這位「朋友」,那香檳玫瑰還是值得一送。
只是,為什麼看著就這麼眼熟呢,總覺得好像在哪見過。
而這個時候,錄音棚里,陳遠已經在寫詞了。
雲舒略帶好奇的四處打量著,「這是你的公司啊?」
「嗯,剛成立沒多久,剛才你看到的,都是公司的藝人,新簽約的。」
「哦,那看起來也不錯,問題是,賺錢嗎?」雲舒的職業,其實是演員。
就是有點十八線開外。
樂壇的情況她也不是完全不知道,可她知道的,是正兒八經的唱片行業,唱片發行啊,演唱會什麼的。
彩鈴和商演這一塊,還是比較陌生。
她手機也不用彩鈴,就是系統自帶的鈴音。
陳遠埋頭書寫,隨口答道:「賺錢啊,公司的主要業務,手機彩鈴,那首《點歌的人》知道吧,一千五百多萬次的下載量,一次兩塊,所得收入,公司能拿到百分之八十五。」
「意思是,就那一首歌,這麼短的時間,你就賺兩千五百多萬?」
縱然不太在乎金錢,雲舒這會也嚇一跳。
雖然不用彩鈴,可彩鈴是什麼,她還是知道的。
她只是沒想到,這東西居然可以這麼賺錢,單這一首歌的收入,比起那些所謂的天王巨星一年或許有所不如,可內地,絕對沒有這種量級的。
陳遠笑道:「還好吧,這種歌,也就網絡上流行,壽命往往不會太長,我估摸著,能賺個四五千萬就到頂了。」
「那也很好了啊,內地的歌手,前十一年加起來恐怕都沒這麼多。」雲舒忽然有點無語。
陳遠又笑道:「怎麼樣,要不要試試,這首歌出來,放到彩鈴網上,包你賺得盆滿缽滿,哪怕這輩子都不再工作,依然可以環遊世界,想去哪去哪。」
雲舒不語,良久,幽幽道:「現在突然有點後悔了,怎麼辦?」
「後悔?」陳遠啞然失笑:「想退歌啊?晚了啊,我都寫好了,專門為你寫的,喏!」
話語間,詞已經寫好了,是一首流行與戲曲唱腔結合,後來很是火過一段時間,還被各方大佬翻唱的《赤伶》。
來源就不說了,說得好聽點,叫搬運,說得不好聽,就是抄,偷。
但是跟雲舒絕對契合。
因為這姐姐過去學青衣的,就是傳統的京劇唱腔。
雲舒想了想,還是欣然接過。
「戲一折,水袖起落,唱離合,唱悲歡,無關我……」
「扇開合,鑼鼓響又默,戲中情,戲外人,憑誰說……」
逐字逐句。
一邊看,一邊不自覺就念了出來。
世界在這一刻變得格外安靜。
明明沒有曲,只有詞,卻有一種說不出的畫面感,仿佛一切都鮮活的出現在眼前。
甚至於,漸漸的有一種身臨其境,仿佛她就是戲台上的伶人,唱鏗鏘興亡,看幕起幕落。
更難得的是,詞的立意,不再是那些陳詞濫調,更非軟綿綿的男歡女愛,令人嘆為觀止,光念出來就是一身雞皮疙瘩。
看完,好久好久,她才平復下來,目光靜靜看著面前的少年,就一句話:「我要唱。」
陳遠笑,聳聳肩,絲毫不臉紅:「唱啊,本就是寫給你的。」
雲舒便也笑了:「演唱權歸我,錢歸你。」
這是條件。
意思是,歌我唱,錢我一分不要,答應就繼續,不答應,不唱也罷。
陳遠也沒強求,笑道:「行啊,免費的打工人,不要白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