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多招人多存美元
如何應對將來的危機,喬戈心中早有一些想法的。
想辦法和波什等政府高官打好關係是一條,可自己在這方面剛剛起步,一下子想要有多大的成效很難。
畢竟這種關係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的。
那麼就得儘快完成一定的原始資本積累,快到別人還沒反應過來,自己就足夠強大,讓他們不敢下手。
所以喬戈才會冒險和伊萬諾夫做生意,時代環境逼的,誰讓他是普通平民家的孩子,家中無權無勢,只能靠自己了。
除此之外,就要將更多的人綁在自己這條船上。
這個不算太難,有一個法子就能快速將大量人聚攏到自己身旁。
那就是勞動密集型產業。
收購服裝廠,到時候還要開設假髮工廠,這些都需要招募大量的工人。
工人人數越多,多到一定程度,那麼對當地的穩定影響就越大。
到時候真要有人想要動自己,那就相當於要動這些工人的飯碗,或許可以讓一些居心不良的人忌憚一些。
工人太多可能會給自己帶來一些麻煩,可相比較這些麻煩,喬戈覺得他們更可以成為自己的護身符。
畢竟印度這邊遊行是隨時可以進行的,前段時間碼頭工人罷工遊行的威力可見一斑了。
喬戈當然不會天真到認為自己多招工人就沒事了。
如果真有一些大人物想要弄自己,大概也不會顧及這些工人。
這麼做也就是增加他們想針對自己的一點難度,這就夠了。
除此之外,喬戈也在謀劃。
那就是儘可能多的儲存美元,真要到了91年印度政府只有13億美元的時候,若是自己手中還有一些美元,哪怕只有幾千萬也能和政府進行某種交易,換取一些政治地位或實際的好處。
所以,喬戈必須要做好最壞的打算,現在就要準備起來,到時候真有那樣的人想要對付自己,自己也不至於手忙腳亂。
總之現在對他來說就要做好兩條。
第一儘可能干實業,而且是勞動密集型產業,多招收工人,將規模儘可能的擴大,增加自己的影響力,不論是在政府層面還是在平民百姓中。
其實這也是喬戈之前給自己定下的計劃,立足於印度人民的衣食住行。
現在的自己算是涉足衣這一方面了,接下來其他三個方面可以考慮起來了。
這些產業都需要大量的員工,很符合自己的定位。
在此基礎上,再想辦法擴展到其他行業。
畢竟現在那些令人眼紅的港口,礦產,能源等行業對私人企業還是限制的,需要得到各種政府頒發的許可證才行,以自己現在的條件,不可能得到許可證,就算想要進入都沒辦法。
所以現在就是積累資本,將來才能在改革開放之後先一步布局。
當然,現在還是有一些私人公司涉足了這些行業,比如塔塔集團啊,信實集團啊。
這些大公司在印度舉足輕重,早就得到了政府頒發的行業許可證,進入了相關產業。
眼紅沒用,這就是實力的體現啊。
人家最初也是一步步走過來的。
第二便是從現在開始慢慢積累美元了,借著和伊萬諾夫交易的時候,將美元轉到離岸公司上,到時候只要美元足夠多,不用自己去找政府,政府主動會找上門。
因為在91年外匯快耗盡的時候,印度政府不得不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求助,接受了苛刻的條件才獲得18億美元貸款。
這個條件便是要求印度進行經濟自由化,差不多就是對外開放市場的意思,外資進入印度更容易了,國際公司的先進管理理念和高效率對印度本土的公司衝擊很大。
印度後來被稱為外企火葬場,被大家調侃『印度賺錢印度花,一分別想帶回家』。
之所以發生這些事和印度改革開放有一定因果關係,除了本身經濟要崩潰不得不改革之外,還有就是在印度看來這是受到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逼迫。
要知道印度還是有很強的自尊心的,等到這口氣緩過來了,還不秋後算帳?
再加上這些外企進入讓本土企業難以招架,矛盾不就出現了嗎?
本土企業鼓動下層民眾鬧事,政府推波助瀾,這是要將當年的屈辱清算。
所以呢,不管是歐美還是韓日,直到中國企業如小米等都遭到了各種處罰,扣押凍結資金等等。
比如下面的例子。
強迫亞馬遜把自己持股的線下商城,賣給穆克什·安巴尼的信實集團。
福特汽車在印度連年血虧,被迫宣布將工廠低價賣給塔塔集團,而後退出印度。
在印度,外資想要出售資產需要印度政府的同意和批准,你自己找的交易對象,政府不答應,所以呢,你只能賣給政府指定的收購者,這不就是宰你沒商量嗎?
這些都是本地壟斷大企業勾結政府低價謀奪外國企業資產。
其實印度畫大餅將外資公司吸引過來投資建廠之後,便開始出台各種針對性的法律,算是為這些公司量身定做,為以後坑外資做準備。
這還算好的,更加奇葩的是新出台的法律可以往前追溯幾十年。
2007年,歐洲最大的電信運營商沃達豐收購李嘉誠在印度的電信產業,通過在避稅天堂開曼群島註冊一家公司,以避免交易帶來的高額稅收。
印度政府不爽了,感覺自己的錢被偷了,於是找上門來,要求繳納26億美元稅款。
沃達豐當然拒絕。
2012年,官司打到印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翻遍了稅法,表示的確沒有這樣的法律條款,判印度政府輸。
印度政府豈能善罷甘休?
幾十億美元呢!
要法律?
這還不簡單,現場出台一條不就行了?
沃達豐不幹了,伱2012年出台的法律,怎麼能來限制2007年的交易?
印度政府表示這有什麼關係?
我規定這條法律可向前追溯50年,也就是在1962年便已經生效,2007年的交易自然在法律規定之內。
好了,現在有法可依了,最高法院改判沃達豐輸。
接著雙方各種扯皮,沃達豐沒繳稅,不過最後以退出印度市場告終。
除了手中有美元,到時候可以向政府那邊獲得好處之外,喬戈覺得古達厲他們的那幾塊地也是不錯的砝碼。
政府征地建新港的時候,自己可以降低一些收購價,配合政府,那麼政府總得給自己一些甜頭吧?
不過這10公頃地會不會不大夠呢?
真要多多益善了和美元一樣。
看來得想個辦法,找點藉口繼續在那邊多收購一些地皮,到時候自己的底氣才能更足一些。
至少印度政府對本國的企業不像外企那般敲骨吸髓。
~~~~~~~
說明:馬上新的一月了,求票求追讀,感謝。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