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軟禁與發瘋

  月知恩看著地上的楓露,那神情像是恨不得生啖其肉。

  「她對我非打即罵不說,還把我身上唯一的我爹留給我玉佩搶走,因為沒有信物,我一直到現在,也沒找到我爹!!!我恨她!!」

  「不只是我,她因為貪財害死的人命不少,您稍微一打聽就知道,多少人因為沒錢,或者不願意打點她,就被她扣上偷盜,不敬主人的罪名,趕出府外,最終凍餓而死!!」

  這麼一說,楓露,確實是——罪孽深重。

  最終,李杳杳被月知恩以不宜見血腥為名,派人拉了下去,關在了她自己的院子,除了月知恩和每天送飯的丫鬟,誰都見不到。

  之後的事情,李杳杳就不知道了,她隱隱聽下人們複述,月知恩命人把楓露綁住,叫來了所有與楓露有仇的人,說,楓露任她們處置。

  聽說,楓露沒撐上幾個時辰,就咽了氣。

  她李杳杳自己,也從此被軟禁在那一間院子裡,終日幽閉,與世隔絕,不見天日。

  最終,她李杳杳種下的苦果,只能她李杳杳自己嘗。

  其實,不只是楓露,她李杳杳自己,又何嘗不是呢。

  那段日子好苦啊。

  家人有難,不得相救。

  自己,還身陷囹圄。

  回想起來,她都覺得,那時的她,像是已經沒有了自我。

  那只是一具頂著「李杳杳」的名字的軀殼。

  「李杳杳」的靈魂,不知去向。

  送飯給她的下人都對她指指點點,背地裡悄悄說,這當年的左相府的小姐,因為遭受接連打擊,現在,已經發了瘋。

  就是因為發了瘋,所以,他們的月大人,才把他關了起來,不讓她出去嚇到別人。

  月大人真是個知恩圖報的大善人,左相府那樣的貪官污吏,全家都被夷三族了,月大人還以自己降職為交換,保下這個瘋小姐的性命,好吃好喝的供著她。

  他們所有人都說李杳杳瘋了。

  就連李杳杳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發瘋。

  只是那段時間——

  她確實像是陷入沉睡,仿佛自己不是李杳杳。而是旁觀者。

  靜靜的凝視那個被關起來的姑娘。

  看著那個年輕男子一次次的來這間封閉的看她。

  她有時是靜靜的躺在這男子懷中沉睡,有時是衝著他無助的嘶喊。

  有時,是默默的承受這年輕男子的親——吻。

  她李杳杳竟然讓月知恩親——吻自己——

  那她,確實是瘋了。

  所幸,自己,再次回到了十六歲。

  楓露,她要救。

  她自己,也要自救。

  現在,她還沒有嫁給桓羽生,也沒有遇到月知恩。

  楓露,也還沒犯下那麼多錯事,一切,都還可以補救。

  她悲劇人生的開始,就是嫁給桓羽生。

  只要她不嫁給桓羽生,不再愛上桓羽生,就不會再被他的冷淡傷害,也不會因為愛而不得,轉而去酷似他的月知恩那裡尋求慰藉。

  只要不惹上他們,她未來的生活,就不會那麼悲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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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日。

  剛剛雞鳴三遍,李杳杳便早早起床,自己的屋子裡用了早膳之後,去母親所在的丹霞闕請安。

  這幾日,母親知道李杳杳近來睡眠不佳,因此,請安的時辰,特意推遲了許久。

  待李杳杳進院子時,母親,早已端坐正座,看見李杳杳如此早就來了,甚是驚訝,「不是近來睡眠不好,特意讓你多睡一會嗎?何必來的這麼早。」

  待杳杳行完禮,李母便迫不及待的把她拉到了自己的身邊,憐愛的細細端詳。

  李杳杳父親官至左相,尊貴非常。

  李父官拜安國左相。

  李丞相一生三子一女,皆是原配夫人劉氏所出。

  李杳杳上有三個哥哥:李善,李昂,李廷。

  如今,三人皆有官職在身。

  大哥李善,如今,並不在安國都城白京,他任安國明州正五品刺史,已有五年。(李杳杳與大哥,已多年未見。)

  二哥李昂,現在在安國二皇子身邊做隨侍,官職為從五品侍讀學士。(因此,二哥,常年在家)

  三哥李廷,在中書省任正六品著作郎,專掌國史。(李杳杳偷偷腹誹,這三哥也是常年不著家,借著「修書」「實地考察」的名義常年在外浪跡。)

  李杳杳自己雖說沒什麼官職,但是也算有點說起來可以唬唬人的「來頭」。

  李杳杳在十四歲那年,跟隨母親作為官眷進宮為皇上及皇后娘娘賀歲,席間,做《踏春》一舞,舞驚四座。

  今上一舞觀罷,捻著鬍子沉吟道:「李左相之女一舞,朕作於酒席之上,卻仿若置身早春花叢之中,觀蝴蝶翩翩然起舞。」

  彼時,皇后娘娘也在側,對李杳杳著舞技也很是讚賞,「李姑娘舞技卓然,我觀這白京的豆蔻少女,無人出你之右,陛下,何不賜封號以做嘉獎?」

  皇上被皇后一攛掇,高興勁上來了,然而美中不足的是——估計當時陛下酒喝得有點多,頭腦一熱,也來不及搜刮搜刮肚子裡本來也沒多少的墨水,隨口說道:「踏春折柳,新綠初桃,燕子啄泥,蜂蝶飛舞,就賜李左相之女『小蝴蝶』為號吧。」

  皇上金口玉言,話音一落,李母劉氏急忙牽著李杳杳下跪磕頭謝皇上賜號。

  十四歲的小蝴蝶年紀還小,只顧著傻愣愣的跟著母親磕頭,接受眾人的道喜,還覺得自己有了皇上欽賜的封號,心理美滋滋的快要冒泡。

  只是——

  自從那一天之後,白京中的人們提起她,無人知「李杳杳」是誰,倒是「小蝴蝶」這個號,家家戶戶,人盡皆知。

  李杳杳越想越悔恨,皇上啊皇上,「新綠」,「初桃」「折柳」,哪個不比「小蝴蝶」好聽?!!!您這醉酒起的封號,也真是隨便啊!!!

  李杳杳心裡偷偷的想了句說出來可能會犯上的話,這封號聽著不像封號,倒是更像——「花名」。

  李杳杳為此彆扭過,無奈過,還是母親勸她,「大俗,即是大雅。若是把三個字換了你喜歡的什麼『初綠』『新桃』,誰記得住啊。這些名字,哪有這『小蝴蝶』好記啊?你也不會在白京名聲大噪,我的寶貝女兒啊,你放心,大的名聲,對你以後說親又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