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談判

  「你這樣會被打的,差點把人給懟哭了。��

  酒店內,譚高涵一邊哈哈大笑,一邊讚賞道:「不過這樣也好,一下子就能抓住觀眾眼球,這就夠了,現在我只希望你多在這檔節目生存幾輪,不要被人那麼快的被淘汰。」

  「我屆時也會放出風聲,讓人把你多往幾位業內大佬身上猜,蹭蹭熱度,說不定他們的粉絲就會積極給你投票了,總而言之,多蹭一期是一期。」

  《蒙面歌王》的規格足夠高,不僅在國內,在整個世界都屬一流,即便在這檔節目中被淘汰也沒關係,不損害韓森出道後的人氣,反而可能會有所助益。

  畢竟這是一檔高手如林的節目,能受邀參加這檔節目,本身就已經說明了歌手的實力。

  韓森頷首,他對於綜藝之道並不陌生。

  前世也曾參加過許多節目,對於如何搶鏡頭,讓觀眾聚焦,如何樹立人設,耳濡目染之下,也都有獨到的理解。

  接受了完先導片採訪後,韓森就回到閒庭別院,一邊接受老師們的指導,一邊開始為即將到來的《蒙面歌王》首期節目排練歌曲。

  ……

  另一邊,譚高涵也主動聯繫了錢偉文,商討葛清琦轉會一事。

  錢偉文雖然有些驚訝,但並不意外,在一家會所內跟譚高涵碰面時,笑著說:「這韓森還沒出道,架子就這麼大?說好了見面,卻放我鴿子。」

  「他現在很忙,這點小事,我來處理就行了。」

  譚高涵笑著跟錢偉文握手,然後彼此面對面坐下,喝了口茶後,才說道:「開門見山吧,都是老朋友,知根知底,說說你的條件。」

  錢偉文聞言,隨手把桌面上的合約往譚高涵那邊推去:「你譚總親自出馬,我如何能不給面子,合約你拿去就是。」

  譚高涵動也不動,微笑如初:「錢總客氣了,還是說說條件吧。」

  免費的總是最貴的,這個道理,譚高涵還是知道的。

  對於錢偉文主動送人情的舉措,他並不為所動。

  而且光拿合約有什麼用?誰知道有沒有備份?

  錢偉文看著譚高涵,忽然哈哈大笑:「譚總還是一如既往的直爽,行,我就說說條件。」

  他坐直身子,面色嚴謹:「第一,《鯨落》劇組需要的那首主題歌曲,無償交予我們使用。」

  譚高涵毫無意外,淡然一笑:「繼續說。」

  錢偉文神色微動,喝了口茶後,再次說道:「第二,兩年內,韓森要無償答應幫我們的歌手量身定做六首歌曲。」

  譚高涵嘲弄道:「我還以為你會要十首歌曲。」

  錢偉文哈哈一笑:「原本是這麼打算的,不過不太現實,想必你也不會答應,思來想去,六首歌,加上《鯨落》主題曲,足夠了。」

  譚高涵嘆了口氣:「錢總,你是不是認為韓森是新人,好欺負?」

  「不敢,能被譚總力捧,韓森前途無量,將來躋身天王之位,指日可待,得罪這樣一位天王,得不償失的。」

  「那你就是是覺得我好欺負。」

  「這話怎麼說?生意場都是生意事,不存在得罪與否,按規矩辦事,再者說,你大魔頭譚高涵的名諱,在業內響噹噹,誰敢得罪你?」

  錢偉文皮笑肉不笑的說。

  譚高涵目光看向那份合約:「這鼓手的違約金是多少?」

  錢偉文笑了笑:「三千萬。」

  「你覺得合理?」

  譚高涵反問一句後,身體往後仰,懶散的說道:「違約金是根據你的投入和損失來的,倘若這違約金,超過百分之三十以上,就算訴諸法院,這樣的金額也是不成立的。」

  錢偉文沒有辯解,反而一臉輕鬆的說道:「我知道,三千萬聽起來是不合理,但是我們在這位鼓手身上投入了許多人力物力財力……」

  「首先,幫她從奇蹟公司跳槽,就花了三百萬。」

  「其次,給她的簽約金,是一百萬,這已經四百萬了,除此之外,這一個月來,在鼓手身上花費的資源,傾注的人脈,總價值也有大幾百萬了。」

  「更何況,她身上還簽了許多商演合約,還沒有完成,一旦違約,也是一筆不小的數字,這些,都是附加值。」

  「所以,哪怕訴諸法院,也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

  錢偉文笑道:「而且你覺得,以遠征的法務部實力,即便你們申請仲裁,給我們的賠償金額,會低於兩千萬嗎?」

  譚高涵並沒有說話。

  錢偉文眯起眼睛說:「更何況,遠征與這位鼓手約定的是懲罰性違約金,而不是補償性違約金,你知道,懲罰性違約金不適用損失的限制,也不和其他民事責任牴觸。」

  譚高涵不想聽對方鬼扯。

  資源人脈這東西,說不清道不明的。

  至於懲罰性違約金,也不會超過主合同標的百分之二十。

  總而言之,兩千萬,明顯虛高。

  如果真的訴諸法院,申請仲裁,光線經紀的法務部也不是吃素的,但這樣一來,資源消耗就明顯增加,為了這一個小鼓手,自然不值得這樣做。

  但事關韓森的七首歌曲。

  無論遠征還是光線,都知道這才是真正彼此真正的目標。

  譚高涵也不去看那份合約里的具體條例與內容,因為根本沒必要。

  他經手過許多類似的事件,知道糾結這些沒有意義,最終也只能靠雙方唇槍舌劍、你來我往的談實際條件。

  於是,在接下來一段時間內,譚高涵與錢偉文開始了拉鋸戰。

  茶水倒了一杯,又一杯。

  直到兩人說的都有點口渴了。

  最終,在有討價還價中,這次談判,勉強算是圓滿解決。

  第一,《默》這首歌,詞曲無償交予《鯨落》劇組使用,有效期一年。

  第二,一年內,韓森有償為光線經紀寫三首歌,每首歌不得高於一百萬。

  第三,韓森出道後,一年內,無償出演由遠征傳媒製作的一檔綜藝節目。

  這三個條件,足足討論了一下午。

  特別是最後一個條件,若不是譚高涵忍不住要拍桌子,綜藝片約就成了電影片約了。

  但即便是這樣,譚高涵心裡都在滴血,因為傻子都可以預料到,未來一年,將會是韓森的人氣爆發期,這也是為什麼錢偉文死死咬住一年期內不放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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