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孤狼

  注意到韓森盯著簽約金一欄看了許久,譚高涵咳嗽了一聲:「森仔,有件事要特別說明,這簽約金不會一次性給予,將會分成三份,在合約期限內依次到帳,簽字後你可以立即得到三百萬現金,第二年三百萬,第三年四百萬,以每年年終獎的形式贈予。閱讀」

  韓森這才注意到合約年限。

  合作期限是五年,自簽字日開始算起。

  「你應該也發現了,這一千萬是我剛寫的,這是我能拿到的最高額度,但需要分三次結算,這是公司的規定,超過一定數額的簽字費都需如此。」

  譚高涵看了一眼旁邊兩家公司的負責人,笑道:「如果你們給出的簽約金有這樣高,那我也就認了。」

  他說這話的時候非常自信。

  業內TPO5的公司,能有魄力拿出一千萬來簽一名新人的,除了他譚高涵,不會有第二人。

  不管是奇蹟還是遠征,瀚海還是蔚來,雖然體量上都與光線經紀相差無幾,但在現金流儲備上,完全不能與主打影視製作的光線經紀相比。

  畢竟這幾年,光線經紀做的電視劇、電影幾乎無一例外都獲得了豐收。

  現金流非常強悍,短時間內撒出去一個億的現金,都不會傷筋動骨。

  柳沁和錢偉文聞言,卻都一時啞口無言。

  因為他們兩人的確拿不出這樣的價格。

  一千萬簽約金,足以簽約一名一線歌手了,即便是天後天後級的歌手,簽約金也不過兩三千萬左右,拿出這樣的金額去簽韓森,到底有些勉強。

  柳沁此時都有些緊張了。

  合約上她只準備了三百萬。

  錢偉文更誇張,此時幾乎沒有了挖人的想法。

  在絕對的金錢面前,一切畫餅的行為都是空談。

  韓森沒說話,低頭繼續看著合約。

  五年的合約期限,對於一名藝人來說,並不算長。

  特別是對於新人來說,已經很不錯了,因為新人在大公司的簽約年限,通常都在八到十年。

  新人想要實現盈利,一般都是在第三年開始。

  也就是說,前兩年所有花費與開銷,基本都由公司承擔。

  只要不作死,但凡有點能力的新人,在公司力捧下,都會成長為行業內小有名氣的成熟藝人,而後反哺公司利潤。

  所以對於五年這個年限,韓森並不是很反感。

  但還是感覺稍微長了點。

  良久後。

  韓森拿起瀚海傳媒的合約查看。

  相比較光線經紀,瀚海傳媒的誠意,明顯就稍弱了一些。

  首先是演出利潤分成上,瀚海傳媒的條件待遇雖然與光線經紀相差無幾。

  但在版權上卻異常之苛刻。

  韓森所創作出的所有作品,著作權雖然都歸韓森所有,但使用權則必須全部交到瀚海傳媒手中。

  這跟宋芸當年與前經紀公司的合約內容一樣,一旦解約,所有使用權都被前公司所霸占,即便宋芸唱紅了這些歌曲,但卻喪失了在公開的商業場合演唱這些歌曲的權利。

  但韓森不一樣。

  他是歌曲的創作人,所以在著作權法的保護下,即便這些歌曲的使用權都在瀚海手中,但韓森作為著作權人,依然可以使用這些作品進行盈利。

  只是其他人想要在公開場合演唱這些歌曲,就必須經過向瀚海申請使用權,並繳納一定版權費用。

  當然,版權費用最終還是會按照比例回流到韓森的口袋中。

  韓森丟失的只是授予他人使用的權利罷了。

  即便如此,這一點依然看的韓森有些不舒服。

  他想要更多的自主權。

  除此之外,瀚海在分成比例上,給的也比光線經紀要低不少。

  基本都是五五開的狀態。

  但光線則直接給到韓森最高高達七成。

  而簽約年限更是與光線別無二致,只有五年。

  簽字費三百萬。

  與光線經紀相比,瀚海的誠意就顯得不夠看了。

  半晌後,韓森把手中的兩份合約遞還回去,深吸一口氣,說道:「容我再想一想。」

  「可以。」

  譚高涵爽快答應:「不用著急,畢竟是大事,你仔細考慮,也可以與家人也商量一下,有什麼要求也可以向我提出,咱們共同協商,這兩天我會駐守在香江,隨時等森仔你的回覆。」

  「也好,看來我也得重新擬一份合約了。」

  柳沁細長的手指敲打著手中的合約,語氣放緩了許多,微笑道:「很抱歉,我們公司對於韓先生的重視還沒達到應該有的高度,我回頭一定拿出讓韓先生滿意的方案。」

  譚高涵忍不住說道:「柳小姐,我現在給的合約,已經突破了我自己的底線,你確定李董也能突破底線嗎?他可是很有原則的人。」

  柳沁冷哼一聲:「不勞你費心。」

  譚高涵不再說話,泥人也有脾氣,更何況,聽到柳沁那番話,他心中忽然隱隱有些不安。

  瀚海傳媒似乎也是鐵了心要簽下韓森?

  為什麼?

  哪裡出了問題?

  錢偉文笑道:「森仔的價值看來遠超想像啊,我回頭也向董事會申請一下,爭取也拿出最好的方案過來。」

  此時,董耀順聽得腦袋都大了。

  他忍不住拉著錢偉文走出室外,低聲問道:「你們到底看好他哪一點?我怎麼越來越看不懂了?還有這譚高涵,竟然拿出一千萬的簽字費!瘋了吧!這筆錢哪怕是去簽宋芸,都能簽下來了!」

  錢偉文瞪了他一眼,呵斥道:「我他麼能知道?公司情報部門跟特麼假的一樣,一點有價值的信息都提供不了!」

  「但是,這譚高涵和柳沁可都不是傻子,他們既然能給出這麼高的合約,肯定有我們沒有掌握的信息,這個信息的價值或許非常高……」

  董耀順聽到這裡,忽然聯想到前兩天宋芸花費一百萬買走韓森一首歌的畫面,一時竟覺得自己理解了。

  一首歌一百萬……

  十首歌就是一千萬!

  拿一千萬簽走韓森五年,似乎也是穩賺不賠……

  他此時有些醍醐灌頂,幡然醒悟。

  但心裡卻還是有一種沒抓到重點的錯覺。

  ……

  韓森的確需要思考一番。

  所以在送三家行業巨頭的高層離開後,便一個人坐在臥室里,拿起紙筆,仔細的盤算,不僅要計算自己的合約,吳宇和鍾俊濤的合約也在他的考慮範圍內。

  此時的韓森猶如孤狼,面對如此重大的決策,卻竟沒有一人能夠敞開心扉相互討論。

  他想起早上妹妹韓雪的電話,想起遠在深城的父母,忽然有一股情緒蠢蠢欲動。

  或許……

  也該回家看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