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完了曹志強最想聽的唱片跟小說的銷售情況之後,接下來的會議內容,主要就是出版社的收支問題以及雜誌社的籌備問題。
收支問題其實沒啥可說的,有專業的財務團隊,而且除了新華書店外,基本都是現款交易,結果就是出版社現在的現金流很足。
到目前為止,得益於《江湖行》的熱銷,出版社掌握的現金流,已經高達三百八十多萬元了。
本來這個數字應該更多的,但主要是新華書店的錢還沒回款。
如果新華書店的款項打過來,現金流突破五百萬是板上釘釘。
這還只是出版社賺的那部份,不包括曹志強個人賺的那部分。
實際上,曹志強的個人帳戶,目前也已經高達三百多萬了,這還是去了稅的收入。
或許要說,怎麼曹志強賺的比出版社賺的還多。
這很正常啊。
因為《江湖行》是曹志強寫的,當初定價的時候,曹志強的收入是按照版稅分成算。
《江湖行》的定價是十元,曹志強的版稅是百分之三十,也就是一本書不管賣多少錢,他都要抽三元錢,這個三元錢是出版社給。
如果賣給新華書店,那麼是以五元錢的價格賣給新華書店,這五元錢,曹志強要分走三元,出版社只能分走兩元。
但要是賣給那些被收編的二道販子,統一對外批發價是八元,那麼曹志強依舊分走三元,出版社分走五元。
可出版社分走的那部分只是毛利,自己還要負擔各項支出,比如生產支出、流通支出等等,實際能拿到的純利潤,也就是毛利的一半。
同樣道理,新華書店雖然能以五元錢的成本拿貨,但他們的流通成本也高,利潤是分給整個新華書店的。
而曹志強分走的三元是純粹個人收入,所以總起來看,還是曹志強個人賺的最多。
曹志強分到的錢,都是要先交稅的,交了稅,剩下的可不就三百多萬嘛。
由於曹志強的個人收入太高,交稅的絕對數也很高。
結果就是,交了稅之後,曹志強一不小心就成了稅務部門的名人。
本來稅務部門還想給曹志強發個錦旗,甚至想登報表揚這事兒。
這麼主動繳稅,還主動繳稅這麼多,能不表揚一下麼。
還是曹志強知道後嚇了一跳,連忙說要低調,不想萬眾矚目,好說歹說,這才最終作罷。
實際上,出版社的財務人員,不是沒勸過曹志強,讓曹志強不要把這部分錢當做個人稿酬所得。
因為在這個時期,如果是個人稿酬所得,要交百分之二十的稅,這屬於勞務所得的稅率。
可如果是算成出版社的收入,那他就可以想辦法內部合理消化,不用交這個稅了。
說白了,那個財務人員,就是想讓曹志強合理避稅,並以這種方式來表功。
對此,曹志強當然是嚴詞拒絕。
不過曹志強嚴詞拒絕的真正原因沒說出口。
這個沒說出口的真正原因,就是四個字——公私明確。
他想過了,如果不提前把公私收入分清楚,而是把收入都算出版社的錢,那這個錢其實都是單位收入,不是個人收入。
要知道,出版社的收入屬於單位的公款,不是個人的私錢,性質是不一樣的。
雖然曹志強是紅光出版社的一把手,有權動用出版社的資金。
但公款的性質是不會變的,隨便亂用,絕對是有風險的。
而且別忘了,出版社上面還有個紅光機械廠,機械廠里還有個李廠長!
機械廠的李廠長要是眼紅這筆錢,非要硬來,是真能挪用這筆錢的。
因為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實際上,紅光出版社作為紅光機械廠的全權下屬單位,是完全受紅光機械廠領導的。
畢竟紅光出版社的主辦單位就是紅光機械廠,理論上,紅光機械廠對紅光出版社的經營活動擁有絕對的權力。
也就是說,紅光出版社帳面上的資金,機械廠理論上是完全有資格挪用的,當然這得李廠長親自簽字才行,只有他才有這個權力。
李廠長現在不動,是因為更看重曹志強這個下金蛋的鵝,是放長線釣大魚。
畢竟李廠長權力再大,也不能隨便亂挪錢,那也得接受監督,也得講規矩。
比如那個出版社的承包合同,裡面的各項權力跟義務,都是白紙黑字寫明白的。
這其實有個說法,叫分灶吃飯,屬於承包經營的一種形式。
可再怎麼分灶吃飯,上面的老大還是李廠長,分灶吃飯的權力也是李廠長給的。
一旦李廠長要單方面收回這個權力,強行挪用資金,事情也會很麻煩。
當然了,李廠長要真這麼不講究,單方面撕毀合同,曹志強也可以拿著合同,去跟他打官司。
有白紙黑字的合同在手,再加上曹志強背後有徐大爺撐腰,鹿死誰手還未可知。
但這樣一來,曹志強就等於跟李廠長徹底撕破臉,也等於跟機械廠徹底撕破臉,雙方都不好過,屬於雙輸局面。
因此除非萬不得已,李廠長是不會單方面破壞的合同的,必須按合同來。
畢竟李廠長雖然權力大,但如果不按規矩來,他是擰不過曹志強背後那位徐大爺的。
只有按照規矩來,徐大爺那種人才不會跟李廠長起衝突。
這就是論大腿的重要性了。
更不用說,李廠長還對曹志強有更大的期待。
李廠長還指望曹志強這個賺錢小能手,能接過紅光機械廠這個燙手山芋,讓機械廠再創輝煌,好讓李廠長安穩退休呢。
別的不說,其他人絕對不會想到用股份分紅的方式,合理合法的給李廠長分錢。
就算能想到,他們也沒那個能力賺到那個錢,然後再分給李廠長。
說白了,就是目前的廠子內部,就只有曹志強,才能讓廠子起死回生,讓李廠長平安落地。
要不然,一旦真的被改造,紅光機械廠被吞併了,連廠都沒了,他這個廠長還有什麼意義?
廠長要是沒了廠子,就真的什麼都沒了。
李廠長如果年輕還好,說不定還會調動他去新廠當廠長。
可李廠長如今即將退休,以他這個年紀,一旦廠子被合併,上面是不會給他安排新廠去上任了,只會讓他退居二線,時間一到就退休。
李廠長大權獨攬幾十年,雖然還算清廉公正,但要說他不貪權,那肯定是假的。
要是真的讓他提前退居二線,提前退休,心裡肯定有落差。
所以哪怕為了自己以及紅光機械廠的未來,李廠長也不會跟曹志強鬧翻,除非鬧翻後利大於弊。
總而言之,雖然當初曹志強跟李廠長簽署了一個承包協議,紅光出版社從法律意義上,已經是曹志強個人承包的單位,但其實這個承包合同的約束力也就那樣。
李廠長要是真的撕破臉不認帳,想要強行收回出版社,免除曹志強的所有職位,曹志強還真沒辦法。
畢竟去找人告狀,也需要時間啊,而且未必能成。
所以,曹志強寧可交高額稅收,也要堅持個人收入與出版社收入分開,就是防著一手。
曹志強個人帳戶的錢,他李廠長是絕對動不了的。
那可是正經的稿費,這年頭最乾淨的錢了。
當然了,對外肯定不能這麼說。
曹志強當時的說法是,雖然全算出版社的收入可以少繳稅,但這種做法其實就是耍小聰明,不可取。
該交稅交稅,該怎麼著怎麼著,做人要知道感恩,更要遵紀守法!
果不其然,當曹志強堅持交稅,並且他對財務人員的那番話,被財務人員交稅的時候不小心流傳出去之後,立刻贏得了稅務部門的好感。
就連徐大爺跟王大爺,聽說這件事之後,也對他的表現十分欣慰。
這種主動繳稅帶來的各種隱性好處,遠的先不說,至少近期來講,就已經有作用了。
比如那本掛羊頭賣狗肉的《江湖行》吧,其實已經有人開始舉報了,但在王大爺的親自口頭指示下,就可以放一馬,不用取締了。
要不然,真以為有關部門都是傻子,看不出你掛羊頭賣狗肉,說是詩集,實際上還送一本武俠小說,內里當武俠小說賣啊。
但既然鑽了這個空子,只能是下不為例,至於之前鑽空子的行為麼,就睜一眼閉一眼。
換言之,以後再想學《江湖行》那樣,表面賣詩集,實際賣武俠小說,肯定是不行了。
可《江湖行》本身是可以繼續發行出版的。
只靠這一套書,紅光出版社就一炮打響,月銷一百八十萬套的成績,雖然不敢說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但也絕對是佼佼者。
關鍵這套書的吸金能力還特強,並不是很便宜的那種書,而是定價十元的高價貨。
要知道,這個時代的工人人均工資,一個月也才四十多元錢,十元一套的書,這應該屬於奢侈品了。
可就是價格這麼高的書,竟然賣的脫銷,本身就說明其質量有多好。
實際上,很多人都認為,《江湖行》就算沒有那個附贈的武俠小說《破碎虛空》,本身也是一部很好的重製版詩集,尤其是裡面新增加的幾首詩,特別是那首《江湖行》,特別的有味道。
現如今,別處不好說,但要說京城的文青群體裡,你要是不知道江湖行,不知道「天下風雲出我輩,一入江湖歲月催」,你都不好意思跟人說你是文藝青年。
可以這麼說,強子這個筆名,目前是難得在高雅的詩歌領域跟通俗小說領域都出名的人。
詩歌領域就不說了,新銳著名詩人這個名頭本身就代表了對曹志強的肯定。
至於通俗小說領域,一部《破碎虛空》,就已經讓大家對強子的武俠小說功底嘆為觀止。
不管怎麼樣,出版社目前帳戶上有這麼多錢,肯定不能放那不動,肯定要想辦法花出去。
只是具體怎麼花,那還得聽曹志強這個社長兼總經理的意思。
有人提議,用這筆錢先買一批轎車,當做公務用車。
可惜曹志強立刻就否決了。
又有人提議,說買一批卡車,然後拿來跑運輸也不錯。
這個時期只要有運貨卡車,那就是賺錢的代名詞,根本不缺活兒。
曹志強覺得這個主意不錯,但也只批准拿出一百萬去買卡車,其他的先放著不動,他還有用。
說完出版社的收支,接下來就是雜誌社的籌備工作了。
嚴格來說,出版社目前的真正骨幹,都是余德利帶來的那批人,而這批人呢,熟悉的其實是雜誌社,並不是出版社。
所以從很早的時候,余德利就想借用出版社的平台,搞一本雜誌。
曹志強對此也很同意,只是他覺得搞雜誌太費事兒,還是先往後放一放,等出書賺錢了再說。
現在出版社已經不差錢了,開辦雜誌的事情就可以提上日程了。
以出版社的名義開一個雜誌社,這不成問題,關鍵是雜誌內容。
本來呢,余德利他們商議的結果,是辦一個類似故事會那樣的月刊。
但曹志強覺得有點不妥,因為故事會太雜,定位不夠清楚。
最後,曹志強決定雜誌就定位成情感故事類的雜誌,尤其是要多寫一些曲折離奇的愛情故事、驚奇故事、名人軼事以及國外的一些異聞跟故事。
雜誌的名字他都想好了,就叫《知己》。
正所謂「一文肝腸斷,天涯何處覓知己」。
不但名字曹志強親自拍板,連創刊理念他都想好了,就叫「人性之美,人情之美」,堅持「期期精彩、篇篇可讀」的高質量標準。
首先是標題一定要醒目,要一下子就能抓人眼球,讓人有看下去的欲望,不能平平淡淡。
內容上則要深入生活,深入心靈,作品一定要能引起讀者的共鳴。
說白了就是要夠悲慘夠曲折夠離奇,一定要讓人看過之後就流淚,看完之後就飽受衝擊,念念不忘。
讀了《知己》故事的人,要讓他們產生兩種想法。
第一種,是原來還有比我更慘的人,我要好好珍惜自己的生活。
第二種,是原來還有比我活得更精彩的人,我要向他們學習。
當然,除了這些外,也要講求實事求是。
比如每個故事之前,一定要寫明是否真實發生的事情。
如果不是真實故事,一定要寫明是純屬虛構,或者根據真實故事改編,這些一定要寫清楚,定做字體可以寫小一點。
可如果是真實故事,必須寫明真實故事的具體出處,或者引用的具體出處。
簡單來說,就是可以虛構,可以瞎編,但一定要寫明是虛構跟瞎編,不能故意不寫明是虛構故事,讓人誤以為是真實發生的。
「你們要明白,標題是跟內容同等重要的東西!
如果沒有一個好標題,內容再好也不行,這叫酒香也怕巷子深,明白了沒有?」
「這個,這不是標題黨麼?」余德利皺了皺眉。
「就是標題黨。」曹志強點點頭,「標題黨怎麼了,只要內容有質量保證,標題黨就標題黨。
你要知道,人是很懶的,你標題都不好看,都不夠吸引我,我憑什麼看你的內容?
就好比一瓶酒再好,包裝太差勁,我也沒興趣喝一樣。
總而言之,標題一定要有衝擊力,一定要有新意,衝擊力越強越好,新意越妙越好。
現如今那麼多雜誌,我們要想殺出重圍,就必須有自己的特色。
而我們雜誌社的特色,我願稱之為知己體!
總之,我們要麼不辦雜誌,要辦,就要成為雜誌界的一股泥石流!
雅俗共賞,泥沙俱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