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07我本楚狂笑孔丘
接過秘書遞來的幾封信,普朗克發現信封上的地址全都來自同一個國家。
他皺著眉頭又問道:「這些怎麼全都是本寄來的,有沒有中囯的信件?生產茶葉和瓷器的那個中囯!」
「中囯?我想起來了,今天早上和電報一同送來的,確實有一封從那裡寄來的信,」秘書略帶譏誚地說道,「教授,我第一次看到有中囯人向《物理學年鑑》投稿,估計內容和那些不知疲倦地寄來一封又一封證明了牛頓運動定律是錯誤的印度物理學論文差不多,就自作主張,直接扣下沒給您送來。」
「立刻把這封信給我找來,我現在就要看!」
秘書不知道為什麼這個不修邊幅的禿頂老教授突然發起了脾氣,只能悻悻地退出辦公室,半晌後,又拿著一枚厚厚的信封重新返回。
「教授,應該就是這一封了。」
秘書這次學了個乖,交上信封之後就悄悄退了出去,他可不想再做一次被無名火殃及的池魚。
郵戳上的日期是1922年11月20日,也就是說這封信歷經了四十多天的漂泊,穿過太平洋、馬六甲、印度洋、蘇伊士,在馬賽登陸後又坐著轟隆隆冒白煙的蒸汽火車幾經輾轉,才來到了柏林的這間辦公室里。
打開還帶著大海味道的信封,抽出折迭的信紙,在辦公桌上鋪平之後,普朗克看到了這篇論文的題目,《光和電子之間的另一種效應:關於單色伽馬射線經物質散射後性質變化的一個量子物理學解釋》。
「1887年,德國物理學家海因里希·赫茲在研究電磁波時,意外發現了紫外線照射到金屬電極上,可以幫助產生電火花。
「十八年後的1905年,阿爾伯特·愛因斯坦博士發表了一篇題為《關於光產生和轉變的一個啟發性觀點》的論文,引入了『光量子』這一概念,成功給出了這種被稱作『光電效應』的實驗現象的理論解釋。愛因斯坦博士也因為這項功績,於今年剛剛被授予了去年的諾貝爾物理學獎。……」
看到論文的開頭寫了這麼一件往事,頓時勾起來普朗克的一段塵封許久的回憶。
1905年,普朗克已經在《物理學年鑑》編輯部做了十年的編輯工作。
某一天,他收到了還是瑞士伯爾尼專利局小職員愛因斯坦的投稿,主題正是用光量子假說解釋光電效應。
事實上,普朗克起初對愛因斯坦的光量子假說持反對態度,因為他並不願意放棄麥克斯韋的電動力學,頑固地堅信光是連續的波動,不是一顆一顆的粒子。
他是如此駁斥愛因斯坦:「君之光量子一說,使物理學理論倒退了非數十年,而是數百年矣!惠更斯早已提出光為連續波動而非牛頓所言之微粒也!」
但即使這樣,普朗克還是同意把連同這篇在內的五篇論文發表在了《物理學年鑑》上,這才成就了1905奇蹟年的一段佳話。
沒錯,此時的《物理學年鑑》還沒有後世萬惡的同行評審,只需要經過編輯初篩,便可發表刊行。
直到1911年第一次索爾維會議的召開,普朗克才基本被愛因斯坦說服,接受了後者的光量子假說。
沒想到時光匆匆如白駒過隙,算來和愛因斯坦相識已經將近二十年。
回過神來,普朗克繼續看著手裡的論文。
「1904年,英國物理學家亞瑟·伊夫在研究伽馬射線的吸收和散射性質時,發現了經鐵板或鋁板之類的材料散射過後的伽馬射線,往往會比入射射線要『軟』一些。後來經大衛·弗洛蘭斯和約瑟夫·格雷等人進一步的實驗和研究,最終得到了『單色的伽馬射線被散射後,性質會有所變化,散射角越大,散射射線就越軟,和散射物的材料無關』這一結論。
「但到底要用何種理論才能準確恰當地解釋這一現象,多年來物理學界始終莫衷一是,沒有達成統一的共識。
「同樣在伊夫發現伽馬射線現象的十八年之後,筆者從愛因斯坦博士的光量子理論出發,嘗試著針對這種現象給出一種量子物理學解釋。……」
看到這裡,普朗克又稍微皺了皺眉。
這個中囯人在論文裡前後特意強調了兩次十八年,是在暗示自己的成果可以比肩愛因斯坦嗎?
在普朗克的印象里,中囯人都是像夏元瑮、蔡元培那樣溫文爾雅,儒雅隨和的君子,為什麼這個年青人卻如此之狂妄?
陳慕武當初寫這一段的時候,確實有那麼點兒「我本楚狂人,鳳歌笑孔丘」的意思。
他既然早就知道自己的理論是正確的,為什麼還要裝孫子?
中囯人就是溫良恭儉讓的時間太久了,才會被白皮洋鬼子誤解為軟弱,騎在頭上欺負。
帶著少許的不快,普朗克繼續讀著論文裡接下來的內容。
「筆者姑且把愛因斯坦博士提到的光量子(das Lichtquant)看作是一種粒子,並為之取名為『光子(das Photon)』,詞根來源自古希臘文中的光這個單詞φ(phs)和φωτ(phōtós)。」
沒錯,光子這個在後世看起來理所當然的名稱,此時還沒有出現。
光子?光真的會是一種粒子麼?
普朗克喃喃自語。
「光電效應理論揭示了光子具有能量,如果認為光子在具有能量的同時,還有自己的動量,入射到散射物質中,與其中的自由電子發生碰撞,則可進行如下推導:……」
光量子具有動量,已經不是一個新鮮的想法了。
1909年,愛因斯坦就已經在一次國際會議上提出,光量子應該具有動量。
1916年,他更是在論文《關於輻射的量子論述》中給出了光量子的動量公式,p=h/λ。
但是具體實例中運用到光量子的動量進行計算,這篇論文可能還是第一次。
他是怎麼把這兩者結合到一起的,是敏銳的直覺,還是誤打誤撞?
「由此可以得到一種結論:當光子從光子源發出,射入散射物質時,主要與其中的電子發生作用。當入射光的頻率較低,光子的能量和電子束縛能同數量級時,則主要產生光電效應,原子吸收光子的能量而產生電離。
「當入射光的頻率相當大時,光子的能量遠超電子的束縛能時,材料中的電子可以被視作為自由電子,此時可認為光子對自由電子發生散射,也就是本文中具體論述的這種效應。這也同時說明了為什麼這種散射和材料的性質無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