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惡毒辱罵,撒潑打滾!壞人變老了?我管!

  別墅門打開,一個老太太出來,手裡拎著……

  夜壺?!

  花園外的兩家人都傻了。

  「你們,站我家外面幹什麼?」

  老太太皺巴巴的臉上,莫名其妙充滿戾氣:「看什麼看?沒見過有錢人啊?!」

  說話間。

  拎著夜壺走到菜地旁。

  順手一潑。

  靠!

  好死不死順風,尿騷味從菜地那片,迅速飄向花園外。

  不用馬桶用夜壺,是為了留尿澆菜。

  這不是重點!

  「是我該問你!」

  夏向陽捂著鼻子怒喝:「這房子,已經被我們買了,你是誰?為什麼住在這?!」

  老太太先一愣。

  回過神,指著夏向陽咆哮:「原來是你們買的?好哇!」

  「告訴你!這是我兒子的房子!」

  「那個賤女人,把我兒子房子賣了,老娘沒同意!」

  不會是共有產權吧?

  陳皓心裡一凝,低聲問夏輕墨:「輕墨,當時買房子時,產權證有幾個名字?簽字的有幾個人?」

  如果是多人共有,只有一個人出售……

  這年頭,房地產業不規範,找關係也能辦下來。

  但!

  一旦共有人發現,且不同意出售的話,肯定會各種扯皮。

  「我看了的。」

  夏輕墨解釋:「就一個年輕女的,聽中介說……」

  「說什麼?」

  「那女的老公坐牢,她因為一些原因,不想住在這小區,所以……」

  坐牢?!

  陳皓腦海中浮現出畫面。

  女的遛狗不牽繩,差點撲咬到小女孩。

  男的直接縱狗咬人。

  他總算知道,別墅原主人是誰——他親手,把男的送去坐牢,讓女的受鞭刑。

  由於臉沒打馬賽克,作為典型上了新聞。

  用腳趾想也知道,女的沒臉住在這,這才急著賣房。

  「滾!都給我滾!」

  老太太很囂張:「告訴你們,買了也是白花錢,我不可能搬走!」

  「阿婆。」

  夏輕墨皺眉,上前一步:「房子是我買的,我當時看得很清楚,產證上只有一個人——所以,這個房子在法律上,您是沒有所有權的。」

  房產證只有一個人。

  跟她交易的是房產證上的人。

  沒毛病!

  另外。

  房產是女方婚前的,跟她坐牢的丈夫無關,不用她丈夫同意。

  「你買的?」

  老太太先是一愣,突然指著夏輕墨,厲聲尖笑:「哈哈!這麼年輕,你哪來錢買別墅?跟那個賤人一樣吧?在夜總會賣,賺來的錢?」

  刷!

  夏輕墨臉色慘白。

  「你說什麼?!」夏向陽怒不可遏。

  老不死的竟敢辱罵他女兒!

  「老不死的!」

  鍾萍氣瘋了,指著對方大叫:「我女兒靠本事賺錢,你要是再敢胡說……」

  「對!你女兒靠本事賺錢,不就是床上的本事?哈哈哈……」老太太繼續尖笑,如同厲鬼。

  「項炎!」

  陳皓冷喝。

  像老丈人憤怒?

  像丈母娘駁斥?

  沒用!

  對付為老不尊的人渣,能動手絕不吵吵。

  嗖!

  身影越過花園柵欄。

  眨眼間,到了老太太面前。

  啪!

  老太太一頭栽倒,尖利刺耳的笑聲,戛然而止。

  兩家人目光,先是呆呆鎖定項炎,轉而又看向陳皓。

  不是……

  這人從哪冒出來的?

  剛才聽到陳皓喊對方名字——陳皓能命令他?

  發現大家看自己,陳皓反應很快:「姐是集團總裁,有貼身保鏢的,我以前見過。」

  「夏總!」

  項炎立馬朝夏輕彥點頭。

  幫陳皓圓謊唄。

  「哦……對!是我的保鏢!」夏輕彥反應也很快。

  眾人釋然。

  唯有鍾萍眼神深處,閃過一抹瞭然之色。

  大閨女的保鏢?

  騙鬼呢!

  明顯是小女婿的保鏢!

  「怎麼不罵了?」

  陳皓冷著臉:「項大哥,她只要敢罵輕墨——罵一句,抽一耳光!」

  太可惡了!

  對少女而言,名譽是最重要的東西,有時甚至超過生命。

  可這個死老太婆,竟如此惡毒辱罵!

  「陳皓,我……沒事的……」夏輕墨抿著嘴。

  被罵時很憤怒,充滿被羞辱感。

  可現在……

  被男友保護的溫暖包圍。

  「打人啦……」

  老太太沒敢再罵,直接躺地上不起來,鬼哭狼嚎:「一群臭流氓合起來,打我一個老太婆,有沒有天理啊……」

  這會工夫。

  物業人員到場了。

  一看到老太婆,全都皺起眉頭。

  「請問,哪位是12號樓新業主?」物業經理問道。

  「我……」

  夏輕墨下意識上前,又趕緊指李蘭:「不是……是我叔叔和阿姨,這棟房在他們名下,三天前剛買的。」

  「幾位。」

  物業經理壓低聲音:「這家……我們也沒辦法。」

  「怎麼說?」陳皓皺眉。

  「他們……」

  物業言辭隱晦,畢竟是前業主隱私,但大家都聽明白了。

  之前業主是個女人。

  很漂亮。

  據說在夜總會……

  靠皮肉買賣賺錢,買下了這麼一棟別墅,然後找個男人結婚。

  對!

  就是縱狗咬人坐牢的傢伙!

  那貨是吃軟飯的,連他守寡的老母親,也靠那個女人養。

  老母親更極品!

  一邊靠兒媳養活。

  一邊嫌兒媳婦是賣的。

  以前,這一家就經常吵架,早在小區傳開了。

  「她這年紀耍無賴,這麼往地上一躺……別說我們,就算警察來了,也沒轍!」

  物業經理無奈搖頭:「你們買這棟房子,真應該提前打聽一下,攤上這老太太……說實話,這房子要想收回來,那可是千難萬難了!」

  陳皓笑了。

  法律中,有很多條款很無語。

  比如。

  未成年人保護法,明明應該保護受害者,可往往保護的卻是,那些未成年惡魔。

  是不是特別讓人不忿?

  還有!

  老人到了某個年紀,即便犯法也不用坐牢。

  為什麼?

  警方也好、監獄也罷,擔心年紀太大突然暴斃,自己會受到牽扯。

  可……

  站在購房者的立場呢?

  業主權益在哪?

  我花錢買房,卻被原房主的婆婆,霸占著不能住進去?

  法律呢?

  公理正義呢?

  「我報警!」

  不知何時,陳皓撥通電話:「我們買的房,被前房主婆婆霸占,不僅撒潑耍賴不搬走,還辱罵我女朋友!」

  「是不是罪犯年紀大,你們警方就不敢管?」

  「怕擔責任,當什麼警察?!

  「公正執法就是這樣的?拿著納稅人的錢,不覺得心虛麼?!」

  「不是……」

  陳福海嚇一跳,一把奪過手機:「你報警就報警,罵警方幹什麼?臭小子!你作死啊?!」

  他沒注意到,陳皓打的不是110。

  而是手機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