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墅門打開,一個老太太出來,手裡拎著……
夜壺?!
花園外的兩家人都傻了。
「你們,站我家外面幹什麼?」
老太太皺巴巴的臉上,莫名其妙充滿戾氣:「看什麼看?沒見過有錢人啊?!」
說話間。
拎著夜壺走到菜地旁。
順手一潑。
靠!
好死不死順風,尿騷味從菜地那片,迅速飄向花園外。
不用馬桶用夜壺,是為了留尿澆菜。
這不是重點!
「是我該問你!」
夏向陽捂著鼻子怒喝:「這房子,已經被我們買了,你是誰?為什麼住在這?!」
老太太先一愣。
回過神,指著夏向陽咆哮:「原來是你們買的?好哇!」
「告訴你!這是我兒子的房子!」
「那個賤女人,把我兒子房子賣了,老娘沒同意!」
不會是共有產權吧?
陳皓心裡一凝,低聲問夏輕墨:「輕墨,當時買房子時,產權證有幾個名字?簽字的有幾個人?」
如果是多人共有,只有一個人出售……
這年頭,房地產業不規範,找關係也能辦下來。
但!
一旦共有人發現,且不同意出售的話,肯定會各種扯皮。
「我看了的。」
夏輕墨解釋:「就一個年輕女的,聽中介說……」
「說什麼?」
「那女的老公坐牢,她因為一些原因,不想住在這小區,所以……」
坐牢?!
陳皓腦海中浮現出畫面。
女的遛狗不牽繩,差點撲咬到小女孩。
男的直接縱狗咬人。
他總算知道,別墅原主人是誰——他親手,把男的送去坐牢,讓女的受鞭刑。
由於臉沒打馬賽克,作為典型上了新聞。
用腳趾想也知道,女的沒臉住在這,這才急著賣房。
「滾!都給我滾!」
老太太很囂張:「告訴你們,買了也是白花錢,我不可能搬走!」
「阿婆。」
夏輕墨皺眉,上前一步:「房子是我買的,我當時看得很清楚,產證上只有一個人——所以,這個房子在法律上,您是沒有所有權的。」
房產證只有一個人。
跟她交易的是房產證上的人。
沒毛病!
另外。
房產是女方婚前的,跟她坐牢的丈夫無關,不用她丈夫同意。
「你買的?」
老太太先是一愣,突然指著夏輕墨,厲聲尖笑:「哈哈!這麼年輕,你哪來錢買別墅?跟那個賤人一樣吧?在夜總會賣,賺來的錢?」
刷!
夏輕墨臉色慘白。
「你說什麼?!」夏向陽怒不可遏。
老不死的竟敢辱罵他女兒!
「老不死的!」
鍾萍氣瘋了,指著對方大叫:「我女兒靠本事賺錢,你要是再敢胡說……」
「對!你女兒靠本事賺錢,不就是床上的本事?哈哈哈……」老太太繼續尖笑,如同厲鬼。
「項炎!」
陳皓冷喝。
像老丈人憤怒?
像丈母娘駁斥?
沒用!
對付為老不尊的人渣,能動手絕不吵吵。
嗖!
身影越過花園柵欄。
眨眼間,到了老太太面前。
啪!
老太太一頭栽倒,尖利刺耳的笑聲,戛然而止。
兩家人目光,先是呆呆鎖定項炎,轉而又看向陳皓。
不是……
這人從哪冒出來的?
剛才聽到陳皓喊對方名字——陳皓能命令他?
發現大家看自己,陳皓反應很快:「姐是集團總裁,有貼身保鏢的,我以前見過。」
「夏總!」
項炎立馬朝夏輕彥點頭。
幫陳皓圓謊唄。
「哦……對!是我的保鏢!」夏輕彥反應也很快。
眾人釋然。
唯有鍾萍眼神深處,閃過一抹瞭然之色。
大閨女的保鏢?
騙鬼呢!
明顯是小女婿的保鏢!
「怎麼不罵了?」
陳皓冷著臉:「項大哥,她只要敢罵輕墨——罵一句,抽一耳光!」
太可惡了!
對少女而言,名譽是最重要的東西,有時甚至超過生命。
可這個死老太婆,竟如此惡毒辱罵!
「陳皓,我……沒事的……」夏輕墨抿著嘴。
被罵時很憤怒,充滿被羞辱感。
可現在……
被男友保護的溫暖包圍。
「打人啦……」
老太太沒敢再罵,直接躺地上不起來,鬼哭狼嚎:「一群臭流氓合起來,打我一個老太婆,有沒有天理啊……」
這會工夫。
物業人員到場了。
一看到老太婆,全都皺起眉頭。
「請問,哪位是12號樓新業主?」物業經理問道。
「我……」
夏輕墨下意識上前,又趕緊指李蘭:「不是……是我叔叔和阿姨,這棟房在他們名下,三天前剛買的。」
「幾位。」
物業經理壓低聲音:「這家……我們也沒辦法。」
「怎麼說?」陳皓皺眉。
「他們……」
物業言辭隱晦,畢竟是前業主隱私,但大家都聽明白了。
之前業主是個女人。
很漂亮。
據說在夜總會……
靠皮肉買賣賺錢,買下了這麼一棟別墅,然後找個男人結婚。
對!
就是縱狗咬人坐牢的傢伙!
那貨是吃軟飯的,連他守寡的老母親,也靠那個女人養。
老母親更極品!
一邊靠兒媳養活。
一邊嫌兒媳婦是賣的。
以前,這一家就經常吵架,早在小區傳開了。
「她這年紀耍無賴,這麼往地上一躺……別說我們,就算警察來了,也沒轍!」
物業經理無奈搖頭:「你們買這棟房子,真應該提前打聽一下,攤上這老太太……說實話,這房子要想收回來,那可是千難萬難了!」
陳皓笑了。
法律中,有很多條款很無語。
比如。
未成年人保護法,明明應該保護受害者,可往往保護的卻是,那些未成年惡魔。
是不是特別讓人不忿?
還有!
老人到了某個年紀,即便犯法也不用坐牢。
為什麼?
警方也好、監獄也罷,擔心年紀太大突然暴斃,自己會受到牽扯。
可……
站在購房者的立場呢?
業主權益在哪?
我花錢買房,卻被原房主的婆婆,霸占著不能住進去?
法律呢?
公理正義呢?
「我報警!」
不知何時,陳皓撥通電話:「我們買的房,被前房主婆婆霸占,不僅撒潑耍賴不搬走,還辱罵我女朋友!」
「是不是罪犯年紀大,你們警方就不敢管?」
「怕擔責任,當什麼警察?!
「公正執法就是這樣的?拿著納稅人的錢,不覺得心虛麼?!」
「不是……」
陳福海嚇一跳,一把奪過手機:「你報警就報警,罵警方幹什麼?臭小子!你作死啊?!」
他沒注意到,陳皓打的不是110。
而是手機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