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講人情,也殘酷無情

  「快給老娘起來!少廢話,趕緊跟我走!那個臭娘們兒算個屁啊!能夠嫁入我們馬家,那可是她八輩子都修不來的福分,居然還敢離婚?"

  馬蘭花終於卸下了偽善的面具,露出猙獰醜惡的真面目,一邊破口大罵,一邊拉扯著林悠悠大步向前。

  "你不是想知道林秀秀什麼樣嗎?那就老老實實聽我的話,跟我走!這個賤貨命硬,當年我大侄子那麼打也沒看她咋的。」

  「但你要是不相信我,哼哼……你以後,恐怕連林秀秀的人影都見不著咯!到時候出了什麼意外,可別怪我沒提醒你!"

  林悠悠心裡很清楚,江澤言已經提前部署好的人手應該也跟在附近接應保護,所以姐姐應該不會遇到太大的危險。

  可現在,秀秀的處境卻讓她憂心忡忡,時間越久,越危險,生怕秀秀遭遇什麼不測。

  如果是被可惡的人販子抓走。每一分鐘都生死未卜。

  林悠悠對馬蘭花、馬國飛姑侄的恨達到了頂點。

  「你懂什麼?我現在要馬上趕回村里去找人來救我姐姐!你既然不肯幫忙,那從今以後,無論發生什麼事,都休想再指望我!」

  林悠悠義正言辭地說道,然後轉身沿著蜿蜒曲折的小路朝村莊飛奔而去。

  馬蘭花見狀心急如焚,煮熟的鴨子豈能讓它飛走?眼看著即將到手的一棵搖錢樹就這麼跑了,她怎麼能甘心?

  於是,她顧不上倒臥在地的林娟子,心急火燎地緊追林悠悠而去。

  一口氣跑了大半的莊稼地,林悠悠扶著腰,試圖緩解過度奔跑而急促的呼吸和心跳。

  「呦,這不是我那幾天不見的表妹嗎?這是想哥哥了,這麼晚還跑著來見我。」

  馬國飛站在遠處的莊稼的陰影里,嘴裡還不三不四地叫囂著。

  「少他媽廢話,去把她抓過來。」

  話落,莊稼地里走出另一個前幾天在山洞外,林悠悠見過的人人販子之一。

  看到林悠悠想要逃跑,他毫不掩飾地顛了顛手中的槍,黑洞洞的槍口對準了林悠悠。

  "馬國飛,我妹妹林秀秀是不是被你抓走了?"

  林悠悠質問道;

  馬蘭花大喘著氣沖了過來,尚未靠近,她的呼喊聲便已先行抵達:

  "小野種,林秀秀現在恐怕已經快要到哪個有錢人家裡去享清福了。識相的話,就老老實實跟我們走吧,就差你一個人了!"

  馬蘭花還沒拿到獎賞,氣急敗壞地追上來後,緊緊抓住林悠悠的胳膊不肯鬆手。

  "悠悠,趴下!"突然間,兩聲槍聲響起。

  緊接著,林悠悠一臉茫然地從江澤言的懷中抬起頭來。

  這一輩子加上輩子,她還是第一次目睹真正的槍,更別提聽到槍聲了!一時間,她完全愣住了。

  "阿澤!"江澤言輕聲安慰著,輕輕拍打了幾下林悠悠的肩膀,然後將她攙扶了起來。

  直到此時,林悠悠方才如夢初醒般回過神來,才注意到周圍站立著許多身著軍裝的人。

  林悠悠的目光條件反射般地看向馬蘭花的方向,但卻被江澤言高大身軀完全遮蔽住了視線。

  透過江澤言身形之間狹窄的縫隙,林悠悠僅能瞥見滿地觸目驚心的猩紅鮮血。

  「別看了,我們回家吧。"

  "可是秀秀還沒有找到呢!」林悠悠焦急地說著,聲音帶著一絲顫抖和恐懼。

  「別擔心,她現在很安全。」江澤言溫柔而堅定地安慰著林悠悠。

  注意到她因為過度受驚而略顯蒼白的臉,心疼的拍著她的後背安撫。

  對他們這些身經百戰、穿梭於槍林彈雨中的軍人而言,這次營救行動只不過是眾多尋常任務之一;

  而對於像林悠悠這樣普通的百姓來說,這種事情恐怕一輩子都不會遇到。

  「老陸,這是嫂子吧,老大這是吃錯藥了?」

  平時總是板著一張黑臉,整天不是訓練就是執行任務,像個冰塊一樣的人,今天竟然會這麼溫柔地跟一個女人說話,實在是太可怕了!

  幸好他沒娶媳婦兒。

  林悠悠和江澤言穿過人群,向前走了一段距離後,遠遠地便看見有幾個軍人正蹲在地上,小心翼翼地為一群被綁住雙手的婦女解綁。

  當確定林秀秀安然無恙之後,一直緊繃著神經的林悠悠終於鬆了一口氣。

  同時一股無法抑制的疲倦感卻如潮水般湧上心頭,瞬間將她淹沒。

  「阿澤,我困。」

  林悠悠一覺醒來,已經是午夜,晚飯她什麼也沒吃,餓醒了。

  看著江澤言睡得正熟,林悠悠想悄悄起來吃些東西,可剛一起身,江澤言就醒了,眼裡再無一絲睡意。

  「阿澤,你睡,我餓了起來吃點東西。」

  「你姐她們沒回來,我們去空間吃,方便,你還能用溪水泡一下,緩解緩解身體。」

  吃著飯,江澤言和林悠悠說起拐賣的來龍去脈。

  她才了解整個拐賣案比她接觸到的複雜得多。

  她和林秀秀只不過是人販子團伙,準備轉移據點最後順帶的。

  「馬蘭花受傷了?會被判死刑嗎?」

  林悠悠還是有些好奇的問了一句。

  「這次案件涉及的範圍廣,人數眾多,不會那麼快出判決結果,但她是直接參與拐賣,不會輕判。」

  「會有很多找不回來的婦女兒童吧?」

  林悠悠看過很多相關的報導,即使有的人找回來了,瘋的,傻的,殘疾的比比皆是。

  看著林悠悠低落的情緒,江澤言沉聲說道;

  「人是神性和動物性的總和,在人的身上有你想像不到的好更有你想像不到的惡,單靠人性是不可能維持秩序的。」

  「法律才是人類發明過的最好的東西,它不管一個人能好到什麼地步,但能限制人不能惡到沒邊,每個人的心裡都有那麼點髒事兒,想想可以,但要做出來絕對不行。」

  「法律更像人類的低保,是一種強制性的修養。它不像宗教要求你眼高手低,就踏踏實實地告訴你至少應該是什麼樣兒,又講人情,又殘酷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