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等吳秋月起床的時候,外頭屋裡已經收拾好了,桌子上都被擦得一乾二淨。→
院子都被清掃過,顯然譚城起得挺早。
吳秋月吃過早飯,沒等出門就聽門口的小戰士過來送信。
羅氏正伸長了腦袋往這邊打量,對上吳秋月的目光,撇撇嘴立馬縮回腦袋。
「有什麼了不起,不就是封信。」羅氏將笤箸甩了甩,提著就進了自家院子。
吳秋月接過信淺笑,「麻煩你了同志。」
「不麻煩,應該的。」小同志撓撓頭,接著道:「我還得給其他家屬送信,嫂子,那我就先走了。」
哎呦!譚隊長媳婦笑起來真好看,跟早上升起的太陽光照在人身上似的,暖乎乎的!
「嗯,好!」
吳秋月說完拿著信就回家裡。
居然是兩封信。
第一封信上面,娟秀的字跡吳秋月看一眼就確定了寄信人的身份。
程英。
這丫頭倒是好久沒她的消息了。
吳秋月打開信一看,嘴角不自覺勾起一抹淺笑。
信里說,程英那丫頭懷孕了,楊清把她恨不得供起來。
因為她在報社工作,出門跑新聞消息的事基本不用她來做,已經被調去了後勤部,所以她現在很悠閒,上班就打打毛衣,喝茶閒聊。→
當然她喝的都是紅棗枸杞茶,都是楊清給她準備的,楊清媽媽也待她很好,反正比她那個拎不清的親媽要好。
還有她大姐,前幾天居然領了新姐夫回家,還是當年跟他們左右鄰居的大哥。
都是知根知底的,也知道她大姐離過婚,並且沒能生孩子的事,他也願意接受。
總之,在她看來,她大姐的好日子快來了。
程英還特別抱歉,覺得秋月結婚她沒能趕過去。
這事還真不能怪程英,主要是吳秋月結婚的時候她剛查出有孕,整天吐得昏天黑地,別說出門,就是抬腳都費勁。
她沒過去,感覺對不起秋月。
吳秋月淺笑,那傻丫頭,她人沒到可賀禮給得不少。
大紅的床單被罩整套,還隨了二百塊錢的大禮。
當初秋月剛收到這份禮金的時候,差點沒被心大的傢伙嚇一跳。
後來一想,應該也有謝禮的一部分。
程琳跟程謙也分別送了禮,吳秋月就感覺程家送的禮太重了。
信的最後,程英還提到了報社裡的消息,信裡頭還夾著從報紙上剪下來的信息。
吳秋月都不得不感嘆程英的心意。
報紙上的內容不大,卻是很有用,重點提到了整頓高中學校。→
這無疑是公家給出的信號,恢復高考的信號。
信的最後,程英叮囑她好好讀書,高中的課本別落下,著重寫了一句。
懷念跟她同學的日子,期待以後還有這份機會。
吳秋月看完後失笑。
能說得這麼隱晦,就程英那性子可想不出來,這裡頭怕是還有楊清的主意。
一想吳秋月就開始寫起了回信,先說明了下她在黔省的近況,又告訴她,會讓林橋給她送幾斤草莓,讓她嘗個鮮。
還有,懷孕了就別太累,讀書重要身體也重要。
最後,非常堅定地寫下:期待跟你再做同學的那天。
這也算隱晦地告訴她,她已經明白信里的意思。
吳秋月寫完封好,等著明天去鎮上寄出去。
吳秋月這才有空拿起另外一封信。
這封信居然是林舒寫給她的,有點出乎吳秋月的預料。
不過等她看完信的內容,也狠狠替林舒捏了一把汗。
信里的內容讓吳秋月憤恨。
林舒心裡告訴她,之前她找人跟蹤她那個未婚夫跟他那個「青梅竹馬」,發現他們兩個人不光形影不離,而且還經常待在家裡就一中午,不出門。
兩個大男人,經常出雙入對已經夠奇怪,現在還一待就大半天。
有了懷疑林舒就更不會放鬆警惕,果真讓她抓住了把柄。
監視的人在街對面,居然看到林舒未婚夫正抱著他的好青梅在親。
這,這簡直震碎了林舒的三觀,同時讓她覺得噁心。
幸好她還沒嫁過去,要真嫁過去了,那她豈不是同妻。
想想那畫面,林舒差點沒把隔夜飯給吐出來。
既然抓到把柄,林舒就沒有遮掩的意思,畢竟眼看著婚期將近,她也不能不明不白的就嫁。
這事林舒沒直接跟爸媽說,而是先找了林橋。
林橋聽完差點氣炸了。
「小妹,你說真的?他鄭傑真干出這種畜生事?」
林舒不介意用最大的惡意揣測鄭家,反正她跟鄭傑也沒多少感情。
當初抱著嫁誰都是嫁的心思,後來她跟鄭傑出門,他態度雖然溫溫和和的,可總覺得像隔著一層。
這不,她的感覺還沒錯。
人家可不就是心裡眼裡都沒她,還,還喜歡男人,所以才對她沒感覺。
「哥,鄭傑都明目張胆的跟那個狗男人廝混,我懷疑鄭傑家裡人都清楚。
他們之所以娶我,就是想拿我過去當擋箭牌,或者是鄭傑媽,逼迫他想留個根兒,拿我過去遮掩。
哥,我要是真嫁過去,那我成什麼了?還不是被鄭家一輩子磋磨。
哥,這事你必須給我討個公道。」
林橋最近把家裡的事業忙得飛起,京都的生意紅火的不行,頭花的生意,服裝的生意,還有醬菜的生意,這麼多生意,每個月入帳海了去了,現在他們林家早就甩鄭家幾條街。
鄭傑居然還敢這麼羞辱他的親妹子,這就是要把他們林家的臉面放在地上踩。
這還怎麼忍!
「這件事哥肯定不會讓你吃虧,放心吧,這婚咱們不光不結,還得要鄭家扒下一層皮。」
敢毀妹子的名聲,他林橋絕對不會輕易放過。
林橋有了鄭傑的把柄,自然就開始部署。
才不過三天,林橋就帶著林家爸媽直接把鄭傑抓了個現行。
這事林舒沒出面,直接交給家裡人,反正她知道,爸媽跟大哥不會讓她吃虧。
果然不出所料,鄭家那邊賠償林舒三千塊錢,還有當初定親的所有東西一分不少的都留給林舒。
而林家也必須答應,關於鄭傑的事,一個字都不許透漏。
林橋也點頭答應了。
當初鄭家重視林舒,也商量好,聘禮會分文不動的再帶回鄭家,所以鄭家當初給了一千八百八十八塊錢聘禮,還有三轉一響七十二條腿。
滿打滿算也得小三千塊錢,加一起就六千塊錢,
這可是一筆巨巨巨款,現在全都被林舒攥手裡。
反正林舒覺得自己不虧。
丟出去一個鄭傑,她白賺六千塊錢,發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