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誰拿走了錢?全給吐出來!

  現在,梁隊長不會再把方若當傻子看,他是偏向方若的,雖然沒證據證明是方杏推的人,可明眼人都能瞧得出來,方杏是就是兇手。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一、報派出所。

  二、返還我爸走時給留下的錢,把占我家的房子還回來,把藏我的戶口本、結婚證書還回來,訛來的聘禮1000元還回來,並跪下向我道歉。」

  戶口本和結婚證書本就是自己的,必須拿回來。

  返還了房子和錢,就能獨立生活,要回訂親禮是用於退親,話說退不退親那也該是她的。

  跪下道歉這一條,方若純粹是用來噁心那一家子人。

  至於報派出所,沒證據的情況下處置結果也就跟方若列出的第二條差不離,那還不如給大隊長個面子在這裡把事解決了。

  方家但凡出個有腦子的人都知道選第二條。

  聘禮1000?村里人倒抽一口冷氣,對於普通民眾來說,這是一筆巨款,難怪拿堂姐妹的戶口本子去騙人家登記結婚呢,明顯騙彩禮!

  方家人聽到聘禮金額,也個個張大嘴巴,只是他們的吃驚點不一樣,他們驚的是方杏這個死丫頭手裡攥著這麼大筆錢竟然不與家人說!

  「死傻子,忘恩負義的東西,養你這麼多年不用吃喝呀?你咋不去死?房子沒有,錢也沒有,道歉更沒有,報派出所!」方杏媽劉青指著方若就罵。

  方若打斷了劉青的話,「我爸走時留了不少錢,這五年,每半年我爸還……」

  方興國不等方若說完,趕緊搶過話頭,「報什麼派出所,這是家事,傳出去成什麼了,都我閉嘴!」這聲閉嘴是方老頭子狠狠的指著他兒媳劉青說的。

  方興國一出聲,方家人就不敢再說話。

  其實方家的人,都知道方杏是什麼樣人,報官,他們沒底氣。

  「這事我做主,既然方若要自己搬出去單過,老大住的那處房子還給她,杏子收了人家什麼禮也還了,該道歉就道歉。家裡現錢就剩下兩百,可以給方若五十,以後,自己下地掙工分養活自己吧。」

  也就以後不一家吃飯了。

  故意說剩下兩百給五十,四分之一,方興國想讓人認為他很仁義,沒有虧待方若。

  方若也沒想過這一家子人能把吞下去的錢吐出來,就方興國說的這些,是她可接受的範圍之內,要收拾方家,不急。

  能這麼幹脆,方老頭子是怕方若把方向每半年都匯一筆錢給他幫著養女兒的事捅出來,因為這筆錢在方家沒公開,一次匯兩百,一年兩次共四百,全成了方興國的私房錢。

  他一老頭,一個兒子,三孫子一孫女,死後錢不都給唯一的兒子留嘛?為啥捂得那麼緊?估計方興國自己也說不上來,就是覺得自己留著穩當。

  方若是偶然知道半年一匯款這事的,也是她人傻不下地,四處晃蕩時在公社撞見方興國去領匯款通知單,她傻嘛,人家說話也不防她。

  「爸,方杏是你親孫女,你不是最疼她的嗎?」

  「爺爺,我不還,我不道歉,就不……」

  啪!方興國隨手一個搪瓷杯摔下地。

  要讓這些人安靜,全靠武力鎮壓。

  方興國拉下一張老臉問,「隊長,你覺著我這麼安排還成?」

  「方若能接受就沒問題,方若,你的意思呢?」梁隊長也不想把這事往上捅,報了派出所這不等於跟上邊說他治理不好一個村嘛。

  「還房子,退聘禮1000元,外加那兩百元,跪下道歉,錢少一分我都要派出所報案,跪得不端正都不算完。」

  不是說還有兩百嗎?那就全要了。

  方若挺好聽的聲音,說出的話不緊不慢,可就是那麼不容商量,

  這還是個傻子嗎?

  方若在這之前,瘋時,確實是瘋得很,安靜時,確實也很安靜,但要這麼條理清晰的說話,沒有過。

  腦子在井水裡一泡,全好了。

  梁隊長攤手,望向方興國,他是支持方若這個方案的,方向每半年一次的匯款他知道。

  方興國嘴巴動了又動,估計是想罵人又硬給按下了,要照他意思,一分也不想給方若,就連方杏訛回來那1000的聘禮也不給,但他不占理,半個村的人看著,不退不還這事就沒法善了。

  「爸,不行啊,家裡就指著那兩百過日子。」

  「爺爺,我還指著那錢娶媳婦呢。」

  「夠啦!」

  方老頭子指著兒子孫子吼。

  「隊長,還是報派出所吧,我頭很暈,可能要去鎮上的衛生院全面檢查一下,萬一落下什麼病根可不成,這錢也算他們出。」

  方若慢慢的撐著要站起來,然後搖搖欲墜險些又倒下,被九嬸子扶回去坐著。

  這要一倒下又是錢!全面檢查?那得多少錢?方興國腳一跺,狠了狠心,「行!就按她說的,給!」

  方興國心裡盤算的是,7月10號了,下半年的匯款15號就會下來,到時又是兩百元進口袋。

  梁隊長鬆了一口氣,能達成和解就好。

  方興國身後的一家子,特別那對母女,惡狠狠的低聲咒罵。

  「罵了就不用給嗎?該拿錢的趕緊拿錢,該搬屋子的趕緊搬。」

  方興國指了指大孫子,讓去把他現住的那處獨立院子騰出來,還回給方若。他不情不願的摸出一個小布兜,數吧數吧兩百元出來,裡邊真就只剩下幾張一元,再多沒有。

  數完了,方興國給方若遞過來。

  方若沒拿,她嫌髒,指了指地面,讓他把錢扔在草蓆子上。

  現在,所有人都看向方杏母女,倆母女那表情,明顯劉青這個當媽的知情,說不準那一千塊錢就下了她口袋。

  「還愣著幹什麼?拿錢去!當我死了嗎?」

  「趕緊的吧,這錢再多,也不該是你們能貪下的。」

  方興國和大隊長都發了話,還有半個村子圍觀的人,劉青只能拉著方杏進了房間,磨蹭了許久才出來。

  再出來時,方杏手上多了個紙盒子。

  都到這個時候了,還能昧得下?方興國老奸的人了,看得比年輕人通透些,他過去奪了小盒子,交給梁隊長。

  「隊長,你驗驗夠不夠數?」

  梁隊長望向方若,「你數?」

  「麻煩隊長幫我點點,我怕點岔了。」

  實際是嫌棄錢不乾淨,上輩子刷了好些年的卡,後來一部手機走遍天下,幾乎不碰現金的人,方若如今再看到錢,總覺得這些錢經過許多的手,特別是沾口水數錢的那種,想想就噁心。

  「行,我給你點數。」

  一盒子的全新十元,戶口本和結婚證書也在一起。

  全是十元面值的,好點數。

  圍觀的人比方若還著急,梁隊長手剛停下,就有人問怎麼樣?夠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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