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六月一日,匪徒被押送到寧海市公安局的時候,正好是中午十二點。
葉默匆忙吃了點東西,隨後立馬開始審訊工作。
這起案子的破獲,有很大的運氣成分。
這並不是說六年前的辦案人員無能。
首先,六年前的環境不一樣,那時候林正山剛上任,接手的是一個爛攤子。
領導班子剛剛進行整頓,局勢也沒有穩定。
突然發生那種案子,讓人有些措手不及。
再者,這幫傢伙躲避追逃的方式過於離奇,誰也不會想到他們會躲進工廠里當普通工人。
於是,帶著種種疑問,葉默開始了審訊工作。
四名匪徒分別關押在四個審訊室,葉默來到了其中一名叫做張志華的匪徒審訊室進行審訊。
他要從這個人口中,詢問出案子的所有真相。
同樣的,葉默主審,林萱監審,張小凡筆錄,另外兩名民警持槍看押。
審訊室里,張志華全身被重鐐鎖著,衣服也換成了囚服,頭髮也已經剃成了光頭。
葉默目光落到張志華身上,此人三十七八歲左右,身高一米七五,身材魁梧,長相很普通,沒有明顯特徵。
身上也沒有紋身之類的東西。
「叫什麼名字?」葉默問道。
「你問雞毛啊,老子今天出門沒看黃曆,被你抓了,算我倒霉,不就是判個死刑而已,有本事你現在就打死我。」張志華被捕之後依舊很囂張。
其實很正常,這種人他本身就不是什么正常人。
你現在給他一把槍,他能見人就殺。
一個反社會人類性格的人,你想通過正當的審訊方式問出點什麼,基本上不可能。
然而葉默沒時間和這種人廢話。
他來到張志華面前,語氣很平淡:「我再問你一遍,你叫什麼名字?」
「我叫你……」張志華抬起頭來,正想罵人,突然,他見到了葉默一雙空洞的眼睛。
頓時,他就感覺自己的心臟仿佛被石頭給壓住了。
他渾身開始顫抖,嘴唇也忍不住哆嗦了起來。
見到這一幕,林萱等人都覺得有些詭異。
葉默直視著這人:「從現在開始,我問你一句,你回答一句。」
「好……好的。」張志華不再囂張了,此刻的他,比死了還難受。
葉默回到座位上,收回了視線。
張志華鬆了一口氣,整個人像是從地獄拉回來一樣,大口的喘氣。
見到這畫面,林萱和張小凡都很震驚。
難不成,葉默還會用什麼催眠術?
他平日裡看起來平易近人,沒感覺這麼嚇人啊?
這歹徒怎麼會被嚇成這樣?
「葉隊,這傢伙怎麼了?」張小凡問道。
「被我的眼神嚇到了。」葉默道。
「啊?」張小凡有些哭笑不得:「行吧,開審吧。」
一個小幽默過後,審訊正式開始。
「你叫什麼名字?」葉默問道。
「張志華。」
「年齡!」
「38。」
「籍貫。」
「寧海市寧江區周壩村人。」
不得不說,葉默用這個能力審問犯人確實能省去很多麻煩。
實際上他可以通過更換審訊人,用其他的方式進行審訊,也一樣可以通過對方神情分辨出對方是否說謊。
但這案子緊急,葉默採取了最高效的方式。
「六年前珠璣路特大持槍搶劫殺人案,是不是你乾的?」葉默問道。
「是我們幹的。」張志華回答道。
「當時作案人一共幾人?」葉默問道。
「六年前是三個人,這次是四個。」張志華道。
「不止四個吧,被你們滅口的保安呢?」葉默問道。
「對,還有那個保安王龍樹。」張志華道。
「說一下你們六年前整件案子作案過程和逃亡過程吧。」葉默道。
「我……我不知道怎麼說,要不你問我吧。」張志華道。
「槍是哪兒來的?」葉默問道。
「柴河那邊托人買的。」
「兩把槍都是買的?」葉默問道。
「都是買的。」
「花了多少錢?」
「一把花了一千八,另一把七百。」
「子彈呢?」
「子彈一共買了五盒,每盒是二十發,一共一百發。」
「子彈共多少錢?」
「五塊錢一顆子彈。」
「那就是500塊。」張小凡一邊說著一邊做筆錄。
兩把槍,加一百發子彈,一共花了三千塊。
他們是從黑江龍柴河縣托人買的。
這年代,只要你有錢,就能夠搞到槍,尤其是自製的槍枝,到處都是。
寧海市,曾經也是個槍枝泛濫的城市。
林正山上任之後,這個情況改善了很多。
「六年前為什麼想去搶劫珠寶店?」葉默問道。
「本來是打算搶銀行的,但碰巧經過珠寶店,臨時起意。」張志華回答道。
「意思是,你們那天開著麵包車,準備去搶銀行,但是經過珠寶店,所以才改變了主意?」葉默有些驚訝。
「是的,我們打算搶珠璣路的銀行來著,剛好路口紅綠燈,旁邊就有個珠寶店,王大龍就說,要不改搶珠寶店吧,剛好他前兩天去珠寶店給老婆買項鍊,被珠寶店的店員罵了一頓,他想用槍打死那個女人。」
「我們商量了一下,覺得這個辦法可以,於是拿著口袋馬上就干。」張志華道。
「你們當時那兩把槍,就是現在用的這兩把槍嗎?」葉默問道。
「對,有一把槍可以裝八發子彈,另一把六發。」
「有沒有多餘彈匣?」
「沒有。」
「你們當時是怎麼分工和搶劫的?」葉默問道。
「劉貴全負責開車,我和王大龍把鐵錘掛在腰上,直接就衝進去了,王大龍走進去直接一槍就把那個女店員打死了,我對著保安連開兩槍,然後人就開始混亂,尖叫,王大龍用鐵錘砸櫃檯玻璃,我用槍打人,躲在櫃檯下面的人,我全部打死了,一槍一個,都是爆頭。」
「人都跑完了之後,我們把能帶走的珠寶全部裝袋子裡,裝滿了之後實在是裝不下了,這才離開。」
「出門的時候撞到一個行人,我上去就把他腦袋一槍打爆了。」
張志華回憶起當時的場景,一五一十的說道。
聽著這人的供述,張小凡感覺頭皮發麻,這人將手中手槍八發子彈全部打空,基本上見人就殺,殘暴程度超乎想像。
然而,這樣的悍匪,全國範圍內還有不少。
有些人殺雞殺鴨都覺得是一種罪過。
但有些人就從來沒把人命當成過一回事。
我們能夠遇到的絕大多數人都是正常人,他們會對生命產生憐憫。
但張志華這樣的人,人命在他眼裡,根本就不算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