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8章 陳宏救子案的真相

  「別裝了,我們已經問過醫生,你耳朵上的傷基本已經痊癒,至於腹部的傷口,比耳朵的傷口還要輕。」

  「可我真的好難受,我頭痛,我感覺我要死了。」

  陳宏此刻開始裝病,想著以此來拖延時間。

  見到這種情況,葉默也是無奈的搖了搖頭。

  「小劉,小趙,帶陳宏去醫院。」

  陳宏這種情況,本身有傷,即便是死刑犯,也得對她進行治療。

  如果她沒有裝,真的出事死在了審訊室,那麼所有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死刑犯在執行死刑前的一天突發重病,都需要對其進行基本的人道主義救治。

  更別提陳宏現在的情況。

  陳宏見到計謀得逞,心裡總算是緩了一口氣。

  而葉默似乎也是看穿了她的心思,於是接著道:「你別以為你到了醫院就能躲過去,我們會安排人手二十四小時看著你,對了,再告訴你一件事情,我準備徹查你的公司還有你的兒子陳非宇,我會讓你們這幫草菅人命的畜牲,全部付出代價的。」

  聽到這句話,陳宏下意識的瞪大了眼睛,此刻她才知道,為什麼電視劇里那些有錢有勢的人都如此的痛恨包青天,這種鐵面無私不近人情的傢伙,都是有錢人路上的絆腳石。

  她此刻怨毒的看著葉默,恨不得他馬上死。

  葉默也沒有過多廢話,直接讓人把陳宏帶去醫院,並且打電話給葉明,讓他帶四名特警24小時看守陳宏。

  到時候等陳宏的傷徹底康復,醫院給出健康證明之後,再進行審訊。

  那時候不管你怎麼裝瘋賣傻都無濟於事。

  陳宏也知道,自己裝病只是緩兵之計,對方手裡掌握了充分的證據,要不了多久,檢察院就會起訴,判決也很快就會下來。

  到時候經過庭審,自己的死期也就快到了。

  「葉……葉隊長,我去了醫院,可以打電話嗎?」

  「可以,接聽電話的過程必須全程由辦案人員監聽。」

  「那,我可以見我丈夫和我兒子嗎?」

  「在醫院不行,在我們這裡可以。」

  「好,我知道了。」

  陳宏假裝一副即將要死的樣子,隨後跟著工作人員離開了審訊室。

  就這樣,陳宏被帶去了醫院接受治療。

  葉默自然也沒有閒著,他很快召集專案組開會,隨後針對陳宏案進行證據的整理工作。

  把證據材料收集好,到時候不管陳宏招不招供,一樣可以定罪。

  就目前收集的證據資料來看,陳宏勾結黑社會犯罪團伙,買賣器官,殺害農民張立,非法摘除徐空腎臟等行為已經定性。

  至於利用霸王合同威逼公司藝人賣淫陪睡等犯罪行為,還需要進一步收集證據。

  很快,時間到了第二天。

  這天上午,葉默剛開完會,葉明突然打來電話。

  「喂,葉隊,陳宏今早突然說她願意全部招供,她承認她買賣器官救兒子陳非宇的事實了。」

  聽到這句話,葉默頓時皺起了眉頭。

  昨天還死不承認,今天怎麼突然就變卦了。

  「這究竟怎麼回事,是不是有人去找過她?」

  「陳宏的兒子和丈夫要來看她,被我們制止了,陳宏後半夜打了兩個電話,一個是給她丈夫的,另一個是給他兒子打去的,今早六點多,陳宏又打了個電話,她自稱是給自己大哥打過去的,就在這個電話之後,陳宏突然就說她願意招供,還請求我們把她帶回警局。」

  「那個電話號碼給我帶回來,安排技術人員進行調查,現在把陳宏押回來吧,我倒要聽聽,她願意招供些什麼。」

  「好。」

  就這樣,半小時後,陳宏再次回到了審訊室。

  葉默和鄭孟俊來到審訊室,看著和昨天態度完全不一樣的陳宏,兩人都覺得有些不對勁。

  「陳宏,你今早給誰打了電話?」

  「給我的大哥,我向他交代後事,讓他照顧好我父母。」

  「你還沒判呢,就這麼急著交代後事?」

  聽言,陳宏嘆了口氣:「我想了一晚上,想通了,自己幹過的事情,自己躲不掉,我知道我罪大惡極,繼續抵賴也沒用,乾脆想開點,不管怎麼說,我兒子健康活著,這就夠了。」

  「你的意思是,你承認你買器官救你兒子陳非宇的事實了?」

  「對,這些都是我做的。」

  「那我問你,你兒子換的腎,是左腎還是右腎?」

  「左腎,他患了尿毒症,雙腎功能衰竭,但正常人一顆腎也能活,所以就換了一顆。」

  「那為什麼不換兩顆?」

  「醫生說換兩顆有風險,我兒子很可能活不了。」

  「你兒子這顆腎,是誰的?」

  「是道具製作師徐空的,在他之前,還有一個人,叫張立,沒想到他有心臟病,死在了手術台上。」

  「人死了,腎臟不是還可以用嗎,為什麼不用張立的?」

  「我不想我兒子換一顆有病的腎,而徐空年齡身高都和我兒子差不多,他的腎最合適。」

  「給你兒子換這顆腎,前前後後花了多少?」

  「幫袁振龍洗白,幫楊青山隱退養老,一共花了兩千萬左右。」

  「你可真是大手筆。」

  「沒辦法,救子心切,要是在國外,兩千萬,能買一百條人命,可國內太嚴,找不到渠道,我不想等了,我只想我兒子快點好起來,所以再多的錢,我都願意花。」

  國內腎臟移植的腎一般是親屬活體捐獻或公民逝世後屍體器官捐獻。

  屍體捐獻是指當一個人腦死亡後,他或他的家屬同意將腎臟器官捐贈給需要的患者。

  活體捐獻是指在手術的過程中,捐獻者同意提供自己的一個腎臟。

  但正常人誰會同意把自己的腎臟捐獻出來。

  所以就會出現非法買賣。

  一個人的腎如果能賣十萬八萬,還是有不少人願意賣的。

  畢竟人窮到一定地步,什麼事情都做的出來。

  但陳宏花兩千萬,非法獲取一顆腎來救兒子,這說起來怎麼也過於離譜。

  說的難聽點,你就是打著招牌去買腎,二十萬一顆,排隊過來賣的人數都數不清。

  所以,帶著這個疑問,葉默隨後發出了提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