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6章 獎勵大會

  「如此說來,這人不僅犯了侮辱屍體罪,還犯了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數罪併罰,估計夠嗆。」

  「何止,這個人叫廖金生,還是一黑社會大哥的打手……」

  瞧著在一旁吃東西的林萱,葉默隨後將這整起案件的前因後果,全部都講給了她聽。

  兩人就這麼聊了半個小時,得知案子的真兇原來是羅翠蘭的同事趙金鳳,林萱聲稱這也是意料之中。

  其實,無論是職場,商場,又或者是官場,這其中都夾雜著你死我活的鬥爭。

  勝者為王敗者寇,人心隔肚皮,千萬不要隨隨便便相信你的競爭對手。

  更不要隨意單獨和對方去一些偏僻人少的地方。

  因為你不知道他腦袋裡究竟在想什麼。

  你以為你考試拿了第一名,業績拿了第一名,她這是在給你慶祝,在恭喜你。

  實際上,她的內心巴不得你出了什麼事情,她好看笑話,好收漁翁之利。

  換做是你,你的朋友、你的同事突然戀愛了,女朋友又漂亮又有錢,還天天在你面前秀恩愛,你心裡也會不爽。

  這世界上哪有那麼多真心的祝福,有的不過是表面上恭維罷了。

  羅翠蘭認為自己只要討好男客戶,就能吸引到更多資源,賣出更多的房子。

  殊不知她的行為,已經將銷售部的女同事都得罪了個遍。

  你把資源都搶走了,我吃什麼?

  吃保底嗎?

  所以說,如果哪天你的同事或者朋友突然喊你去爬山,你最好找理由拒絕。

  說不定第二天就上報紙。

  某某人登山途中不慎失足,掉落懸崖。

  趙金鳳設計陷害夏冬祥,費盡周折偽造姦殺現場。

  還不如直接把羅翠蘭推下山,並主動報警,稱羅翠蘭失足來的好。

  盧萬泉如果不是因為山下的樹木救了他一命,恐怕現在都已經入土了。

  可見雲峰山那地方山勢有多險峻。

  另外,最重要一點就是,永遠不要去什麼山上、無人區露營。

  不管是什麼地方,不管你身邊有什麼人,都不要在一個野外的環境過夜。

  ……

  這時候,林萱也說道:「其實我想不明白,女人為什麼要去什麼山上露營,這太危險了,不管趙金鳳是好人還是壞人,女生在野外過夜,那都是很危險的事情。」

  「是啊,調查這起案子的時候,我還了解到,白雲山在以前就發生過這樣的事情。」

  事實上,白雲山在幾年前就發生過一起強姦案。

  兩名十七歲女生去白雲山夜遊,晚上四點多走小路下山。

  結果被三名青年尾隨,不僅搶走了兩人所有財物,還對兩人實施了長達一個多小時的輪流侵犯。

  並且用相機拍下裸照,在之後的時間裡,通過企鵝聊天進行敲詐勒索。

  兩名女子不堪困擾,最後選擇報警。

  警方將這三人抓獲,其中一人被判無期徒刑,兩人被判十八年有期徒刑。

  後經過調查才知道,原來這三名青年其實並不是慣犯,此前也沒有犯罪記錄。

  他們和那兩名被強姦的女生一樣,都是去白雲山夜遊的。

  只不過見到兩名女生年輕漂亮,身邊又沒有其他男人,於是心生歹念,臨時起意。

  因為擔心女生報警,所以就拿了隨身帶著拍照的相機拍下了裸照威脅。

  原本帶相機的目的是去旅遊,記錄美好瞬間。

  水果刀是用來削水果的工具,方便爬山吃點水果。

  但卻沒想到,最終用在了犯罪上面。

  這三名青年,也才二十來歲。

  也就是說,身處荒郊野外,女人在身邊沒有危險的時候,男人對她們來說,就是最大的危險。

  你別以為你的男同事約你去爬山,就是想和你爬山。

  他實際上是想睡你。

  最好能在山上睡你。

  出門在外,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都要保護好自己。

  不去傷害別人的同時,更要保護自己不要被別人傷害。

  ……

  在了解完了這起案子的來龍去脈之後,林萱又問葉默要了一份案件的資料。

  回到寧海市後,林萱打算將這起案子做成課件,給同志們分析學習,以此增強刑警隊員們的破案能力。

  ……

  很快,案子破獲,羊城日報也刊登了白雲支隊破案的信息。

  真相公布出來之後,也引起了廣大市民的討論。

  張小凡這邊,幫助張小梅找到了一名律師。

  律師表示,現在最主要的是問題,不是財產繼承權的問題。

  因為這個孩子,肯定是第一繼承人,她百分百可以繼承羅翠蘭的所有財產。

  但現在最大的問題,是孩子撫養權的問題。

  因為張小梅沒有和孩子辦理領養證,孩子也沒有辦戶口,她是找關係上的那種私立幼兒園,學費昂貴。

  如果孩子的外公外婆要來爭奪撫養權,那張小梅是沒有任何競爭力的。

  但是,張小梅可以問孩子的外公外婆,索要一筆撫養費。

  索要一筆將孩子養到四歲大的撫養費。

  可要是沒有了孩子,錢拿來有什麼用?

  這麼多年忍辱負重都把孩子帶大了,你現在要把孩子從張小梅手中搶走,她怎麼可能答應。

  而且,孩子把張小梅當親生媽媽,自然也不可能離開她。

  原本,張小梅是想著分一些財產,給孩子一個更好的未來。

  現在一想到可能連孩子都要失去,她就立馬打起了退堂鼓。

  但張小凡和委託律師卻讓張小梅不要灰心,畢竟孩子已經四歲了,她自己有選擇權。

  她如果不願意跟著外公外婆,那麼誰也搶不走她。

  ……

  翌日,林萱和葉默按照計劃前往省廳參加會議。

  會議集中獎勵近期在安保維穩、專項行動中湧現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

  葉默在會議中得到了領導的高度表揚,並親自發表了講話。

  會議上午十一點鐘結束,結束之後,所有與會人員前往官廳餐廳就餐。

  葉默林萱還有梁局三人吃完飯就匆忙回去了。

  梁局今天晚上飛機回寧海。

  葉默和林萱兩人還有些事情要處理,處理完了,等張小凡一起回去。

  回到支隊,葉默給張小凡打了個電話。

  電話打過去半天才接。

  「喂,小凡,你那邊怎麼樣了?」

  「剛才和張小梅找到了羅翠蘭的父母,也就是孩子的外公外婆,對方好像並不同意將羅翠蘭的財產分給孩子,現在考慮看下怎麼打官司。」

  「你交接好了就趕緊回來吧。」

  「好,最遲明天我就辦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