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0 你們,犯罪了嗎?

  主持人從幾個無傷大雅的問題入手。記住本站域名

  也是想慢慢的緩解下季恆的緊張。

  主持人當然不可能在台上讓季恆下不來台,因為等下的互動,可能就不僅僅是下不來台的事情了。

  無非是問了季恆的童年,問了季恆一些在劇組中的趣事,問了一下季恆在圈內的偶像。

  然後就到了觀眾們期待已久的互動環節。

  觀眾一:「季恆,請問網上傳你被皇朝知名經紀人潛規則的事情是真的嗎?」

  季恆握著話筒的手指微微一抖。

  餘光看向坐在第一排的簡言希。

  後者露出一抹信任的笑,微微頷首。

  她的笑,好像給了季恆無限的勇氣和精力。

  季恆深吸一口氣,少年聲隱隱有些哽咽,卻義無反顧,「我在皇朝的經紀人,前段時間因為性騷擾和瀆職罪被判了刑。」

  不等季恆說完,觀眾便打斷季恆,「也就是說你真的被經紀人潛規則過?」

  季恆搖搖頭,「我沒有。」

  他聲音很小,也不夠有力度,但是說出來,竟好像給人以泰山壓頂之勢,不容置疑真偽。

  觀眾繼續追問,「你的經紀人以性騷擾被判刑,但是你沒有被潛規則,也就是說被潛規則的另有其人?」

  季恆手指一緊,「這個問題我拒絕回答,我想說的是,我沒有被潛規則。」

  觀眾二:「你說你沒有被潛規則,誰有證據?而且你話里話外好像是把潛規則和性騷擾混為一談了,但是我想說的是潛規則不是性騷擾,她性騷擾別人不代表不會潛規則你,性騷擾是犯罪,潛規則卻是交易。」

  季恆笑了笑,「正如你所說,潛規則是交易,所以你們能看到我在皇朝的五年多時間,我得到了什麼?以皇朝的名義拍了兩部網劇,一部是男四,一部是男N號,五年的時間,我從十五歲到二十歲,依你之見,這是我在交易中的報酬嗎?你是我的話,你覺得可能嗎?」

  那人嘴皮子動了幾下,不情不願的坐下。

  觀眾三:……

  台下,簡言希和梁靜雅低聲說道,「都到了嗎?」

  梁靜雅點點頭,「都在等著呢!」

  簡言希微微頷首,「好的,我知道了。」

  這時,不知道誰帶起了節奏,「季恆滾出娛樂圈,季恆滾出娛樂圈!」

  簡言希深吸一口氣。

  眼看著主持人已經控不住場。

  她驀的站起來。

  將台下一樽花瓶狠狠的摔到地上,「住嘴!」

  眾人愣了下,不約而同的看過來。

  簡言希直接站上舞台,「我自我介紹一下,我是季恆的老闆。」

  「那就現場和季恆和解約,解決掉這個娛樂圈的毒瘤。」

  「對!娛樂圈的乾淨需要大家來維護。」

  「……」

  簡言希拿過季恆手裡的話筒,「我憑什麼要和季恆解約?是你們明白事情的真相,還是我明白?」

  眾人:……

  簡言希在下一波高潮來臨之前,「第一份證據。」

  後播廳走近來兩個戴著面具的人。

  季恆一滯。

  是……是在皇朝的同事。

  他們走到簡言希身邊,接過話筒,自我介紹說道,「我們曾經是皇朝的藝人,現在只是普通人,站在這裡幾乎花費了這輩子所有的勇氣,但是看到季恆被大家冤枉,被大家唾罵,受著本不應該落在他身上的網絡暴力,我們還是決定以這樣的方式站出來,皇朝的經紀人古娜,利用職務之便在練習生洗手間安裝隱形監控,錄播大家的隱私視頻,並以此威脅練習生和她發生關係,我發誓我所說的皆是實話,如有違背,天打雷劈。」

  觀眾們面面相覷。

  有人質疑,「隨便在路邊找的演員嗎?臉都不願意露出來,有幾分的可信度?」

  簡言希反問道,「你們深信不疑的說季恆被潛規則的微博,又有幾分的可信度?」

  「我……」

  簡言希打斷他,「李先生?」

  說完,一個肥頭大耳的中年男人跑上來,「我來了,我來了。」

  隨著他二三百斤的身子移動,地板被震顫,人人腳底發麻,再清晰不過的感覺。

  李老闆接過話筒,「大家好,我是某酒店的負責人,我姓李,我今天被簡小姐邀請到這裡,主要是要為季恆這個小伙子做個證,皇朝的那個女色魔被抓那天,我也在,她在我們酒店開了房間,用手裡的偷拍照威脅季恆,但是我們找到季恆的時候,他已經把喝了藥的人關在了衛生間,緊接著警察就到了,我用自己的人格保證季恆絕對沒有被欺負,而且,那個女人像瘋子似的,還想欺負我呢!」

  「還是覺得不可信。」

  「是啊,這些話,誰都能說,算什麼證據?」

  「還不如微博上的博主說的話可信度大,繼續持懷疑態度。」

  「洗白的手段太low了!」

  「……」

  簡言希眯了眯眸子,輕聲一笑,「周隊長?」

  周凜昂首挺胸的走出來。

  「臥槽,是警察!」

  「怎麼可能請來了警察?不會是演員吧?」

  「不會吧,看這身板,不像是演出來的。」

  「噓,警察叔叔說話了。」

  「……」

  周凜輕咳一聲,「我是北城警察局一局的隊長,我叫周凜,也是處理某經紀人瀆職以及性騷擾案的警察,本來我是不應該站在這裡的,但最近網絡上對於季恆的謠言層出不窮,我們領導看到以後,極其憤怒,是網絡並不是法外之地,所以讓我給季恆作證的同時,也順便向大家普普法。」

  「首先,犯罪嫌疑人已經被判刑,受到了應有的懲罰,其次,在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的供述中,犯罪嫌疑人對季恆只存在言語威脅的情況,過後我們一局官博會將和季恆相關的口供,模糊受害者信息後,公布與眾,我們領導作出這個決定也是頂著巨大的壓力的,只是希望大家不要毀了一個年輕人。」

  「第三,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步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根據華夏法律規定,同意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或者被轉發次數達500次,便可被定義為誹謗罪,所以在場的各位,以及電視機前,手機前的觀眾朋友們,你們,犯罪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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