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得趕緊把剛剛打聽來的消息告知袁景。
林初九心裡暗自咒罵:「林雪鳶真是不愧是林家人,和我那好奶奶一樣,都是陰險狡詐的傢伙。」
她在心裡默默地記下了一筆,對這個狡猾的小姑子有了更深的戒心。
現在最重要的是——後山。
她需要儘快去那裡查看一下,看看是否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
「你的劍,還在後山後面的大山里呢!」
知道這個消息,袁景的心情瞬間變得沉重起來。
他的眉眼深沉,冷厲的神色中透出三分。
「如果他們找到了劍,你有什麼打算?」袁景沉默了一會兒,但我能感覺到他眼底的殺意。
林初九想了想,然後痛下決心:「我打算去後山一趟!」
「不行!」
袁景立刻反駁:「就你一個人去,太冒險了。要是被他們發現,肯定會更懷疑咱們。到時候,他們可能……」
「別操心了,袁景。」林初九打斷他的憂慮,「我要是敢去,肯定已經想好了退路。你就相信我吧!」
袁景還想說些什麼,但林初九已經背起小背簍,像只猴子一樣跳上了路。
出門的時候,她回頭看了一眼,袁景那雙含著擔憂的眼睛就像兩顆小星星,她無奈地笑了一下,說:「袁景,我會平平安安回來的,你就好好照顧弟弟妹妹吧。」
然後,她頭也不回地走出了院子,往山上爬去。
林初九一邊撿柴火,一邊小心翼翼地往記憶中的方向靠近。
沒過多久,她聽到了一陣陣人聲。但這個時候,林初九可不敢輕舉妄動,那些人一個個都是武藝高強,耳聽八方,眼觀六路。
她可不敢保證自己靠近後不會被發現。所以,她決定耐心地等待機會,再悄悄地靠近。
「得了,我還是守株待兔吧。」
她迅速做出決定,默默地離開了那個地方,走在通往山下的必經之路上,悠哉悠哉地撿著柴火,不一會兒就把背簍裝滿了。就算被他們看見了,這一背簍的柴火就是林初九清白的證據。
果然不出所料,守株待兔讓林初九給等到了。大約過了大半個時辰,那群人下山了。林初九隔了一段距離,也看清楚了他們手裡拿著的東西——一把還殘留著血跡的劍。
已經過去這麼多天了,想必被袁景砍掉的狼早已經被同伴啃食得乾乾淨淨,只有地上的血跡還留著。
「看來他曾經竭盡全力地掙扎過,但最終還是難逃被狼群撕咬的命運。對他來說,這樣的死法也算是一種痛快了。」
「附近沒有發現人骨,只有狼骨,要活要見人,死要見屍,難道你忘了主子怎麼交待的?」
那個為首的男人冷冷地說道。
刀疤臉有些不滿,反駁道:「那些骨頭都被撕咬得七零八落的,你怎麼分辨得出是狼骨還是人骨?我覺得,他傷得那麼重,能遇到狼群還能活下來,那可真是菩薩顯靈!」
這話雖然糙了些,但理卻不糙。
從常人的角度來看,誰會想到袁景能幸運地遇到林初九,並得到了那一線生機呢?
如果沒有遇到她,被她藏進空間,他恐怕也會成為餓狼們腹中的亡魂。
「老大,就是那個姑娘。」林初九的觀察力敏銳,發現了一身背簍里裝滿柴火的少女。
「不過是個鄉下村姑,估計就是來撿點柴火的,不用管她。」為首的男子不屑一顧,完全沒把林初九放在眼裡。
他們準備回去向主子復命,聲稱那男人已經死透了,連屍骨都已經找不到了。
他們一群人得意洋洋地離開了,林初九則稍稍等了一會兒,然後才慢慢站起來,目光盯著他們遠去的方向,眼神中並沒有放鬆。
確認那群人已經離開村子後,林初九才返回老屋。
「他們已經走了。」林初九話雖這麼說,但袁景並沒有顯得輕鬆。
他們兩人都沒有說話,但心裡都明白,那群人留在圭山鎮的話,危機就遠遠沒有解除。
第二天,林初九自己帶著花生去春風樓送貨。沒叫袁景一起去,因為如果那群人在鎮上,帶袁景去可能會遇到,那就容易出意外。
「老闆,這就是今天的花生。」
林初九把花生交給錢掌柜,同時掃了一眼大廳,看似隨意的尋找著什麼。
「多謝林姑娘了。」
錢掌柜擺擺手,叫來了店小二,「把這些花生搬到後廚去。」
「林姑娘,我看你從鎮上走回來,肯定累了吧。來,喝口熱茶,定定神。」
林初九哪有心情喝茶啊,她看著錢掌柜,直接問道:「老闆,我就不喝茶了。我有一個問題想問問您。昨天的那群貴客,他們今晚還會在客棧留宿嗎?」
錢掌柜愣了一下,搖了搖頭說:「他們昨天住了一晚,今天早上就離開了,這會兒,約莫已經出城了。」
錢掌柜的話,向來是可信的。
林初九聽到這裡,心裡踏實了兩分。
雖然掌柜的提醒過她要小心,說他們可能已經離開了鎮上,但林初九還是沒有完全放下心裡的那份警惕。
所以,接連幾日,她都親自去幹活,把袁景留在家裡,沒讓他出門一步。
過了約莫一星期,林初九心裡琢磨著,應該可以把袁景喊來一起送貨了。一切都沒什麼動靜,想必他們應該已經離開了。
她一個人送過來的花生總是有限,對於眼下人流量暴增的春風樓來說,那些花生根本就是供不應求。
她剛走出春風樓沒幾步,就聽到了一道充滿猶豫的聲音。
「九兒?」
林初九瞪大眼睛,定定地看著眼前這個站在她面前,一身青衣,看起來文縐縐的人。
記憶像翻開的畫卷,一頁頁地展現在她的腦海中,她終於想起來,這就是原主記憶中的小叔——林文光。
「侄女,你怎麼會在這?」林文光一臉驚訝地看著春風樓的牌匾,心想這可不是林張氏會來的地方。
他知道林張氏的個性,她絕對不會特地跑到鎮上來,就為了在酒樓里吃飯。而他自己也是被同窗們邀請了幾次,盛情難卻才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