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
屋外大院子裡。
這鬧出大動靜的意外來客實際上並不是別人。
正是駱巧華的弟弟駱傑,還有他現在的媳婦,也就是榆樹溝村長家的那個女兒春杏。
前次駱傑就是跟著她,還有孫老四以及另外一個女子一起在孫家鬼混被人抓了個現行的。
可想而知,駱傑那次被嬸子大娘們堵被窩的事情影響特別不好。
亂搞男女關係在這年月本身就是一項很嚴重的罪名,且駱傑等四人做出來的行為遠比亂搞男女關係還要更加惡劣十倍不止,後來又那麼多人親眼看見,一傳十十傳百都轟動了。
更不要提,這其中似乎還牽扯著下藥強迫的情節。
四人又都是年紀輕輕的中學生,連帶著鄉里中學都已經名譽掃地,那位校長更是早已經引咎辭了職,且像這樣受牽連的人不在少數。
是以,駱家想要把兒子儘快撈出來,幾乎難如登天。
可就算再難,也不能不管啊。
家裡頭,下面這一輩可就只有駱傑一個男丁,總不能眼睜睜的看著他因為這點芝麻綠豆的小事就進去蹲大牢吧。
於是。
駱家人幾經輾轉,最終找到榆樹溝的村長,跟人談定了要私了。
這裡的所謂私了,就是打落牙齒和血吞,只要咬定孩子們之間早已經有了事實婚姻的關係,這就不能算是亂搞男女關係了吧。
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了。
想到這一層以後,駱母就一口咬定,那所謂的四個人一起從被窩裡給抓出來,不過是村子裡那些農村婦女吃飽了沒事幹的信口開河,完全沒有的事!
要知道,她家兒子可是鄉里中學的優等生!
她家駱傑那天是做了點什麼,只不過駱傑和榆樹溝的那個春杏兩個人本來就是夫妻關係,並不存在亂搞男女關係一說。
什麼下藥強迫更是不存在。
那藥物本就是從孫家找出來的,又不是從她兒子身上搜出來的,所以跟她兒子有什麼關係?
面對不停撒潑耍無賴的駱母,公安同志們也都是一個頭兩個大。加之駱家不知用什麼方式走通了上面哪一層的關係,有人不斷施壓,只說犯事的都是還在讀書的年輕人,法理不外乎人情,應當從輕發落。
是以,公安同志這邊經過綜合考慮,最終只給駱傑等人開出了批評和思想教育的處罰。
倒是沒讓他們這些個小年輕去坐大牢。
至於孫家老四,這其中根本就沒有他說話的餘地。
駱家在麗川鄉很有財力,同時也算有點勢力。
再加上孫老四的哥哥弟弟也都不願意為了孫老四亂搞男女關係的事情多出力,更不願意得罪榆樹溝村長。
因此,事情到了節骨眼上,還不是駱家人和榆樹溝村長說什麼就是什麼。基本上就是駱家人和榆樹溝村長想要讓孫家怎麼配合,孫家就怎麼配合了。
至於當事人之中剩下的那個女子。
因為駱傑、孫老四還有春杏都一口咬定他們四個人各自都是心甘情願的,並沒有所謂下藥強迫一事。
加之那女子先前因為羞憤撞過牆,之後便一直渾渾噩噩,那天究竟是怎麼個回事,她自己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
因而,這件事就這麼稀里糊塗給定了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