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明朝那些事
程旭遠不知道,自己剛剛和名義上的妻子擦肩而過。
送了稿子的程旭遠,騎著車來到了大柵欄。
這隻有三百多米長的胡同,可是聚集著很多的名牌。
比如六必居的醬菜,比如張一元的茶葉,比如……
只不過這些知名的品牌,此時都叫著其他的名字!
他在這裡逛,也只是一飽眼福而已。
畢竟很多東西,他都沒有票。
雖然有錢,但也只能看看。
今天雖然不是星期天,但是新華書店的人依舊很多。
這裡的書,現在還是分九大類,其中六大類,都是程旭遠不感興趣的,至於其他三大類,他感興趣的也很少。
逛了半天,從新華書店來到前門大街,程旭遠最大的感受只有一個,那就是全聚德的烤鴨真貴。
一隻鴨子八元!
想一想都肉痛。
要知道,他現在的工資,也才四十多元。
也就是說,光靠工資,他一個月不吃不喝,還不夠買六隻鴨子。
所以,在吞咽了一番口水之後,程旭遠最終也只有老老實實回到了文化館。
一分錢難倒英雄漢。
他程旭遠雖然不能說一分錢沒有,但是這幾天的吃飯和購買生活物品,已經讓他壓箱底的一百元錢,變成了八十三。
烤鴨暫時吃不成,但是晚飯還是要吃的。
程旭遠騎著老李的自行車先來到國營餃子館,給自己要了四兩餃子。
對於程旭遠這個經常來吃飯的年輕人,女服務已經熟悉了。
在將一大盤子餃子端過來的時候,四十多歲,看上去有點胖乎乎的女服務員道:「小伙子,你這一直下館子可不行啊。」
「下館子偶爾來幾次還行,天天來誰受得了啊!」
「你那些錢自己做飯吃,至少能省一半。」
聽著這滿是質樸的規勸,程旭遠心中感慨不已。
如果放在後世,哪有飯店的服務員主動勸顧客少下館子的?
可是在這個樸實無華的年代,這種規勸就很正常。
畢竟,人家國營餃子館的服務員,拿的是固定的工資,旱澇保收啊!
程旭遠遲疑了一下,就一臉感激道:「姐,謝謝您為我著想,您這心地可真善良!」
「我也不想天天出來吃館子。」
「可是我們單位沒有食堂,我剛來報到,鍋碗瓢盆都沒有置辦齊,只好出來吃。」
「您放心,等我把住的地方收拾好,就自己做飯了。」
那中年大姐這才放心的點了點頭道:「那就好,我就怕你這年輕人不知道輕重,光想吃好吃的。」
「哎,伱們單位也是,怎麼就沒有食堂呢?」
「對了,你在哪上班啊?」
程旭遠道:「我在區文化館。」
中年大姐撇了撇嘴道:「你們文化館聽起來名頭不錯,可是論實惠,還不如咱們旁邊的塑料廠。」
「小伙子,要是家裡有人的話,活動活動,趁早換個地方吧。」
吃著豬肉酸菜餃子,程旭遠突然覺得這餃子有點不太香了。
文化館就這麼丟人嗎?
好在這大姐只是臨時關心一下,閒聊了兩句之後,就回到廚房,和正在包餃子的另一個服務員閒聊起來。
快速的將餃子吃完,程旭遠就回到了文化館。
門崗上,老李頭正在吃飯,鋁飯盒裡,也是餃子。
看到程旭遠,他笑著道:「小程,吃飯了沒有,我老伴兒今個兒包了餃子,豬肉白菜餡的,要不要嘗嘗?」
看著老李頭飯盒裡並不是太多的餃子,程旭遠趕忙道:「謝謝李叔,我剛才在外面吃過了。」
「車子我給您放這兒了,您先吃著,我回去了。」
說話間,程旭遠又遞給了老李頭一根牡丹煙。
老李頭一邊接過煙,一邊笑著道:「小程,早點回去休息。」
「明天你去親戚家用車子不?用車子只管找我借。」
去親戚家?
程旭遠愣了一下。
突然想到沈玉林邀請自己星期天去他家吃飯。
當時老李頭也在。
自己還答應了。
看來,要去見一趟啊!
程旭遠和老李頭應付了兩句,就悶頭朝著自己的住處走去。
一邊走,他心中一邊思索本主關於沈瑜墨父母的記憶。
沈瑜墨的母親好像是一名醫生,聽說醫術很不錯,但就是出身不好,按照本主的記憶,好像是有錢人家出身。
至於沈瑜墨的父親,本主的記憶則比較模糊。
但是有一點可以確定,那就是沈瑜墨的父親要比他母親厲害的多。
沈瑜墨和自己這次能夠回京,都是沾了這位岳父的光。
或者說前岳父的光。
本主對於進城見沈瑜墨的父母,好像很有些忐忑,生恐留下什麼不太好的印象。
可是自己怕個球啊!
自己本身就想要和沈瑜墨離婚,更不要說這個負心人的名頭,好像應該由沈瑜墨來承擔啊!
不過,不管咋說,畢竟現在不用在河堤上戰天鬥地的挖河,那就是沾了這位岳父的光。
這次人家請自己吃飯,怎麼都要帶一些禮物。
可是帶什麼呢?
來到宿舍,程旭遠拿出了一個放在床頭的小鐵盒,盒子裡是程旭遠現在有的各種票。
糧票二十多斤,這東西當上門禮物根本就不行。
布票兩張,酒票一張,肉票一張,還有肥皂票一張……
雖然票不少,但是用來當禮物的,沒有一個合適的。
看來,只有明天另想辦法了!
程旭遠打開煤球爐,用搪瓷缸子燒了一缸子熱水,又將昨天吃飯時買的高碎茶葉給自己添了點,就坐在了簡陋的書桌前。
答應了孟德志的稿子還沒有寫呢!
這兩天程旭遠主要忙的是自己的小說,現在小說寫完了,也該把這個事提上日程了。
寫什麼呢?
萬曆十五年!
好像不行,如果自己沒有記錯,人家已經寫完了,就要出版了。
自己這個時候寫出去,那不是尷尬嘛!
思索了剎那,程旭遠就打定了主意,乾脆抄明朝那些事吧,反正孟德志說,他要這個明史的目的,也就是做普及的,最好通俗易懂。
明朝那些事最合適了!
下定決心,程旭遠就拿起鋼筆在稿紙上寫了起來。
說實話,鋼筆寫稿子不是太舒服,可惜他沒有原子筆啊!
一頁,兩頁,三頁……
開啟手動抄寫模式的程旭遠,也就是兩個小時的功夫,就足足寫了三千多字。
這一刻他才感到,抄稿子比寫稿子,更加的快速。
拿起自己寫的稿子看了兩眼,程旭遠就不由自主的算起了自己的收入。
一千字給五塊錢,現在這三千字,就給十五塊錢。
能吃兩隻全聚德的烤鴨!
想到全聚德那噴香的鴨子,程旭遠就覺得自己渾身充滿了幹勁,精神頭兒更足了!
反正明天星期天,多寫點……
明天去沈瑜墨家,應該沒啥時間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