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狐狸

  跟大膽商量好了送貨的事兒,約定好了明天早上出發的時間,父子兩個便打算離開了。

  臨走前,林凡看到大膽家的牆上,掛著兩隻毛髮柔軟,色澤漂亮的狐狸,略微一愣,而後停下了腳步,扭頭看向了大膽問道:「大膽哥,這兩隻狐狸也是你打的?」

  大膽聽林凡問起這個,趕緊點了點頭,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是我打的,我這個人沒什麼本事,就是有一把子力氣,所以從小就跟著人學打獵,再加上我自己也是一個人吃飽全家不餓。」

  「有空的時候上山放些捕獸夾子,隔上幾天去看一趟,能抓到獵物,好幾天就不愁吃了。」

  「這兩個畜生是昨晚上上山帶回來的,不過狐狸肉騷不好吃,山上倒是有野豬,就是野豬太賊了,這麼久了一次都沒抓到過,也不知道啥時候能再吃上一口豬肉。」

  大膽說著,臉上露出了幾分眼饞之色。

  這個世界上,大多數好吃的肉食,都經過人類的養殖和循環廣泛流傳了下去,比如說最常見的豬牛羊,雞養魚。

  這些山珍除了個別以外,絕大多數其實味道並不好吃,至少單從食用的角度來看,不如最常見的家禽。

  就比如眼前的狐狸,狐狸肉非常的腥臊,個頭又小,沒什麼肥油,這年頭還像大膽一樣有打獵手藝的,其實最不希望抓到的就是這玩意兒,兩隻狐狸還不如抓兩隻野兔呢。

  而林凡,盯著那兩隻野兔,眼中卻是浮現出了學些許思索之色。

  片刻後他看向大膽,笑著開口道:「大膽哥,你這狐狸賣嗎?要不賣給我?」

  大膽想了想,點頭道:「林兄弟想要,那就賣給你!」

  「這東西沒什麼肉,出去賣聽說還是什麼保護動物,要被批評教育,我也不占你便宜,你就給我四塊錢一斤就行。」

  顯然,老實淳樸的大膽,並不清楚這玩意兒最值錢的部位在哪裡。

  只是把它當成了尋常的肉食,賣得比一斤豬肉還便宜,兩隻狐狸也就七八斤重,林凡大方的給了大膽三十塊錢就拎走了。

  出了門,林德盛微微皺眉看著林凡道:「老三啊,我聽說最近有什麼野生動物保護法,抓這玩意兒,可不能去縣城亂賣呀,搞不好要惹出麻煩了!」

  在這個時代,法律的完善和普及,還沒有那麼全面。

  所謂的野生動物保護法收錄的動物名錄也不多,而漸漸隨著時間的發展,現在農村隨處可見的麻雀,山裡的野狍子等等,都會被列入其中。

  林德盛他們都是地里刨食的,平時不關注這些,只是依稀聽人閒聊起說過,山裡的有些動物好像不能隨便打殺了。

  不過他們也並不在意,只要不拿去縣城裡賣,被人看到,偶爾上山遇到的時候,還是會打兩隻回來打打牙祭,就比如大膽的這種做法。

  「爸,你放心吧,我有分寸。」

  林凡朝著林德盛笑了笑,也沒有多解釋什麼。

  兩人回到家以後,又忙碌了一會兒,把田螺都裝好,便早早睡去了。

  次日一早,天剛剛亮,大大就拉著兩頭騾子來到了林家老宅門前。

  劉春蓮熱情地把他迎了進來:「大膽啊,來這麼早呀,吃飯了沒?沒有進來一起吃點?」

  「不用了嬸子,我吃過了,你們吃吧,我坐一會兒就好。」

  「好勒,那你坐下喝口水,等你林叔他們吃完了飯就出發!」

  吃完了早飯,姐夫和養父,大膽他們,把兩個騾子和板車套到一起,然後便把家裡的大缸小缸通通搬上了板車,用布蓋好。

  而林凡則是趁著這個時候去到了廚房,熟練的掏出了小刀,把昨天從大膽兒那拿回來的兩隻狐狸,給剝了皮。

  肉也分割成塊,另外裝了個小袋裝好。

  等到一切都準備好後,兩頭騾子兩輛板車,四個人,便出發了。

  牲口拉的車自然不如拖拉機那麼快,整整用了兩個小時才從村子裡趕到縣城,到縣城的時候已經是早上九點多接近十點了。

  收貨的程大龍早早的便等到了那裡。

  看到今天三人拉回來的田螺比前兩天還要多,忍不住咋了咋舌。

  「嘿,小伙子真能幹!」

  「這麼多,怕是超過一千斤了,來,過個秤,看看有多少!」

  一伙人又忙了半天,過完了秤,程大龍笑著報了一個數字。

  「一千五百二十七斤,一共兩千五百九十五塊九,你收好!」

  結清了錢,林凡看著板車上的大缸,又看了看林凡,笑眯眯地問道:「小伙子,這麼多田螺,我們一塊七收,你跑一趟能賺不少錢吧?」

  面對程大龍的問詢,林凡不露痕跡地皺了皺眉,隨後笑著回答道:「就賺個跑腿費,倒也賺不了多少。」

  「不如之前那位老闆把這些田螺加工成小零食掙得多,這一千多斤,五毛錢一小袋兒,能賣個小一萬塊吧?刨去各種成本,怕也能落個好幾千塊了。」

  聽到林凡轉移了話題,程大龍微微一笑,擺了擺手:「小伙子倒是挺實誠,好了,你們可以走了。」

  「老闆發財!」

  從小巷離開,林凡把姐夫和養父喊到了身邊。

  「爸,姐夫,以後我們用田螺的時候,一定要用布蓋好,輕易不要讓別人知道我們在做什麼,這田螺收和賣的價格也不能跟任何人透露,如果有人問起來絕對不能說,誰都不信,記住了嗎?」

  張偉豪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開口問道:「老三,難道是有人眼紅我們,碰到麻煩了?」

  林凡搖了搖頭道:「暫時沒有,不過紙包不住火,這事遲早會傳揚出去,一定會有人眼紅我們的。」

  有人嫉妒,倒還在其次,更重要的是,這些田螺是弄到食品加工廠里做成小零食去賣的,還是那種三無小零食。

  林凡清楚地知道這玩意其實是擦邊球生意,要是嚴格追究起來,是違法的。

  之所以現在特別流行,是因為律法的某些地方尚未完善和普及,國家對於食品安全這方面也不太重視,但等到再過幾年,所有這種三無產品的灰色產業鏈都會受到巨大的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