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陰荏冉,一個月轉眼就過去。
一九六八年九月十四日,鄭娟離開吉春起了香港。
今天是一九七零年九月十五日,鄭娟離開吉春整整兩年。
這兩年間,特別是這一年,陸天努力克制著心裡上對周蓉的愛慕,生理上對她的衝動, 不想違背對鄭娟的諾言。
今天,兩年已過。
陸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把周蓉拉進小屋,緊緊把她抱在懷裡。
這個擁抱,周蓉等了一年。
一年前,她便感受到,陸天對自己的感情。
只是這份感情一直壓抑在陸天的心底, 今天終於釋放出來。
感受著陸天身上的溫度,周蓉也緊緊抱著陸天, 兩人越抱越緊。
不知抱了多久,周蓉輕輕推開陸天,整了整被陸天弄得亂的不成樣子的上衣,一臉羞紅,「陸天,我媽、玥玥都在,這樣不好。」
陸天雙手撫著周蓉的香肩,輕聲說:「一會兒就去街道登記,我們就是法律保護的夫妻了,有什麼不好的。」
「現在,還不是。」周蓉白了陸天一眼。
「很快就是了。晚上,回我那住吧。」陸天的聲音變得更低。
周蓉當然知道晚上去陸天那,會做什麼。
沒有說不,也沒有說行。
半晌, 嘣出了一句話,「登完記,再說吧。」
……
一天下來, 陸天和鄭娟拿著醬油廠和出版社的介紹信,很快辦好的婚姻登記。
從這一天起,兩人就是法定夫妻了。
晚上,在周家吃過晚飯,周蓉跟周母打聲招呼後,便和陸天手挽著手,一起離開了周家。
馮玥望著二人,向周母問道:「大姨,以前蓉姐和陸天哥從來不牽手的,今天怎麼手一直握著?」
「玥玥,你蓉姐和陸天哥已經登記結婚,現在是正式夫妻了。夫妻間,牽手不稀奇。」周母一臉笑容說。
「原來是這樣啊,怪不得呢。大姨,蓉姐什麼時候回來,我新寫了一片作文想讓她看看。」馮玥問。
「這可不好說,搞不好,晚上就不會來了。」周母摸著馮玥的小辮說。
「不回來了?他們會去哪?」馮玥繼續問。
「他們去你陸天哥家。」
「他們過去, 為什麼不帶上我?不行, 我也要去。」馮玥站了起來。
看到馮玥一臉懵懂, 周母笑了笑, 「坐下,你哪也別去,在家好好陪大姨。」
聽周母這麼說,馮玥只好坐下,翹著小嘴,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
……
太平胡同,89號。
與鄭娟不同,周蓉是看著俄國文學長大的。
雖然是未經人事的姑娘,卻在這些文學作品中知道了很多男女之間最愉悅的相處方式。
愛上陸天之後,也時常憧憬這一刻早日到來。
這個晚上,在陸天溫柔體貼般的呵護下,周蓉終於體驗到了文學作品中所描述的男女交往中最愉悅相處方式。
比她憧憬的還要夢幻,還要浪漫,還要愉悅出許多。
夜已經很深,這對沐浴在愛河中的男女絲毫沒有停下來的意思,努力分享著彼此,傳遞著快樂。
不知過了多久,火炕上方才恢復了平靜。
不再有喧囂,能聽到的只有二人不規則的喘息聲。
又過了許久,周蓉枕著陸天的胳膊,窩在她的懷裡,心滿意足甜甜入睡。
這時候的陸天,方才把側著的身子放平,回味著剛剛過去快樂時光。
周蓉與鄭娟完全不同,
鄭娟每一寸肌膚都是水嫩的,膚如凝脂;
而周蓉的每一寸肌膚都是光滑的,玉骨冰肌;
相同的,無論是鄭娟還是周蓉,都是陸天前世可望不可求、想都不敢想的、美得不能再美的姑娘。
在陸天眼裡,
長江以南,鄭娟最甜,
長江以北,周蓉最美。
人世間女子,沒有比她們更好的。
儘管睡在很硬並不舒服的火炕,住著沒有空調暖氣並且時常掉渣的土坯房。
陸天還是覺得,此生無憾。
現在,鄭娟已經過上了大小姐的日子,周蓉也成了自己的愛人。
自己愛過的兩個女人,都生活的很好。
一種成就感油然而生,令他久久不能入眠。
……
香港,振邦集團。
鄭娟是振邦集團的股東,卻並沒有在振邦集團入職。除了每周的股東會議,她來開會外,平時很少過來。
作為股東,在振邦集團有一間她專屬的辦公室,與董事長同層。
這一天,沒有股東會議,鄭娟卻一反常態,早早來到辦公室。
八點半鐘,辦公室外,傳來的敲門聲。
坐在老闆椅後面的鄭娟喊道:「請進。」
進到辦公室兩人,一男一女。
男的是崔中奇,女的是林曉曉。
鄭娟指了指辦公桌前的椅子,「坐吧。」
二人坐定,鄭娟開口道:「崔經理、林經理,我聽董事長說,下個月就安排你們去吉春,是吧?」
「大小姐,董事長十二月安排我們去吉春。在吉春能呆上三天。」林曉曉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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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去吉春,我有件事安排給你們。」
「大小姐,請你吩咐。」崔中奇畢恭畢敬道。
「你們到了吉春,查一下陸天有沒有結婚。現在內地不穩定,這件事你們要秘密進行,一定不能讓內地調查組知道陸天和我們振邦集團有關係,那樣會給他帶來麻煩。」
聽到鄭娟的吩咐,崔中奇思量道:「大小姐,兩年前在吉春,和光字片那個龔維則警官處的很好,找他應該沒問題。」
鄭娟努力回想著龔維則的樣子,點了點頭,「這個人我有印象,人還是不錯,就是愛貪便宜。找他的時候別空著手,該表示的要表示到。除了正常差旅費外,我再給你們兩千塊,別怕花錢。把事辦好了,回來還有重賞。」
說著,鄭娟從抽屜里掏出兩個信封,遞給二人。
「謝謝大小姐。」林曉曉一臉堆笑,接過信封。
鄭娟接著說:「查了陸天是否結婚後,我這裡有兩封信。
你們一定要記住,
陸天要是在今年九月十四日前結婚,就不用找他了;
要是沒有結婚,就把第一封給他;
要是在九月十四日之後結婚,就把第二封信給他。
見他的理由我已經幫你們想好,就說讓你們把老房子相框裡的照片帶回來。」
說著,鄭娟把標著號碼的兩封信交給了林曉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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