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鄰居

  三月底時。【Google搜索】

  丁賢把張國容與陳秋霞推上tvb的《歡樂今宵》,連續三天表演歌舞節目,在香江年輕人觀眾里引起極大反響。

  丁賢同時在紙媒刊登GG,持續推介兩位新人,幫助他們快速躥紅,幾乎是一夜成名。

  整個四月份,張國容與陳秋霞聯合灌錄的第一張大碟《心上人》,一直在港澳兩地熱賣,銷量已經超過《萬里長城永不倒》的首月成績。

  自從兩人走紅後,媒體開始稱呼他們為歌壇『金童玉女』,若此時爆出他們打架鬥毆的新聞,勢必會影響他們的形象。

  關鍵丁賢準備啟用張國容與陳秋霞拍攝GG片,這種緊要關頭,兩人一旦被醜聞纏住,那就只能換人了。

  「我了解張國容與陳秋霞,他們不是不懂輕重的人,這件事應該另有內情。」

  丁賢是老闆,在事情查清之前,他肯定要維護自己的藝人。

  利太道:「你現在的當務之急不是調查整個事件的前因後果,而是要儘快壓住這個新聞,不能曝光出去。」

  丁賢反應非常快,他忙問:「利太,你的意思是,除了tvb,其它媒體也收到了錄像帶?」

  利太朝他點頭:「據我得到的消息,麗視與城裡的大報館全都拿到了這個新聞,你公司的兩個新人正當紅,他們的一舉一動都是焦點,不過麗視不會報導,麗視總經理黃夕照與那個小張的老豆有交情,把新聞壓了下去,但有些報館為了銷量,可能會拿這個新聞大做文章。」

  到底如何大做文章?

  利蘊連提出一個可能:「錄像帶裡邊,好像張國容與薰妮也有爭執,如果報紙炒作張國容打女人,那可比打男人更勁爆。」

  四月份不止出道了張國容與陳秋霞,永恆老闆鄧柄恆模仿丁賢的手法,花重金包裝了馮偉堂與薰妮,把兩人推向tvb與麗視節目,灌錄一張舞曲大碟,雖然不及張國容與陳秋霞有名氣,但舞曲專輯卻在熱賣,歌迷喜歡聽這種風格的音樂。

  如今他們四個都被拍到,新聞一旦捅出去,且不管誰是誰非,反正形象都要受到影響。

  丁賢考慮一會兒,向利太請教:「如果我現在去找這些報館,說服他們壓下新聞,時間上來得及嗎?」

  利太也願意指點他:「你自己去找,恐怕阻止不了新聞刊發,假如你家認識有文化事務署的官員,請他們出面聯繫報館,用一下行政手段,那麼事情解決起來,既快速,又沒有後患。」

  丁賢有點疑惑:「官員我可以找到,但香江出版業不受約束,只找文化事務署夠不夠?」

  文化事務署就是一個登記出版物的行政單位,權力並不大,丁賢覺得干涉不了報館的運營。

  利太道:「夠的!以前文化事務署從來不審核出版物的內容,導致市面上的黃暴報刊泛濫成災,嚴重影響小孩子,市民不滿意,目前港府正在制定《不良刊物法例》,所有報館全躲不過去,到時都會被查,這關係到他們的利益,文化事務署的官員打個電話,他們都要買帳。」

  香江的《不良刊物法例》好像就是1975年出台的。

  丁賢已經心中有數:「多謝利太指教!我還有一個不情之請,那個錄像帶……」

  利蘊連打斷說:「錄像帶在台里放著呢,你要的話,我明天交給你,不用勞煩我媽媽。」

  她又手指38號別墅:「你是不是看中這套房子了?有沒有跟查理叔叔談過?」

  丁賢察覺到,她家可能就住在附近,而且與別墅業主有交情,他就問了一句:「暫時還沒有談,你跟業主很熟悉嗎?」

  利蘊連快言快語:「我家就住隔壁,我小時候就認識查理叔叔,每次去英國遊玩,都是他在接待,他把生意轉移去了倫敦,以後不常再回來,就決定賣掉香江的物業。」

  事實是,這位查理叔叔去年炒原油虧了一大筆錢,被迫把空閒別墅出售,拿去填補資金窟窿。

  年初掛牌時,因為這位查理叔叔與利家做了十幾年鄰居,想把房子賣給利家,但利家嫌棄房子太舊,做投資的話,買回來要拆掉重建,未必划算,於是就拒絕了。

  但利家也答應了查理,幫忙介紹朋友來買,結果介紹了小半年,暫時沒有人來投資。

  今天正巧碰上丁賢在看房子,又遇上丁賢公司的歌手新聞,利太與利蘊連就停了車,找丁賢問一問。

  丁賢原本是要看父母意見,只要丁兆廉與孟月楨喜歡,他就出錢買,這年頭的淺水灣地皮,無論購買哪一塊,都是上佳的投資生意,價值未來會直線翻番。

  不過聽了利蘊連的介紹,他決定說服父母把這棟別墅買下來,「我比較中意這裡的海景,但我不是一個人住,我爸媽正在裡邊看房子,這需要和他們商量。」

  利蘊連聽了,先對利太說一句:「借一張名片。」

  她從利太手包里取出名片,又用鋼筆寫了一組號碼,遞給丁賢:「這是我家的電話,你要是想買這棟別墅,到時你聯繫我,我會通知查理叔叔,讓他給你打折扣。」

  丁賢道:「ok!取錄像帶,我也可以打這個電話嗎?」

  利蘊連伸手到他面前:「把你名片給我一張,等我拿到錄像帶,到時聯繫你。」

  有了約定,丁賢覺得再沒有其它問題,他就向利太告辭,下車出去。

  自始至終,丁賢都沒有找利太詢問,是誰把錄像帶送給各大媒體的。

  出道以來,張國容與陳秋霞一直非常遵守規矩,昨天他們專門向丁賢匯報過,今天兩人要去赴溫拿樂隊的飯局,一起到歌廳唱歌消遣,因為兩人多次參加《溫拿周記》,與這支樂隊的成員比較熟悉,丁賢就沒有反對。

  如果這件事不是歌廳老闆私自錄像,拿去賣錢,那就一定還有幕後主使,處心積慮要搞這幾個新人。

  回到院子裡,丁賢對父母講,他很喜歡這棟別墅,讓丁兆廉與孟月楨好好檢查,耐心砍價。

  他同時也說,公司里遇到一些急事,他需要找堂姐與堂姐夫幫忙處理,丁兆廉與孟月楨就讓他先回去,兩人留下來繼續看房。

  丁賢把轎車留在這裡,讓丁兆廉與孟月楨使用,他自己打了一輛的士,趕回佐敦的堂姐家裡。

  他把情況對堂姐堂姐夫講了一遍,雖然夫婦倆在港府的職務不高,但家中長輩卻有人脈,親自去辦理這件事。

  丁賢等到晚上十點鐘,堂姐丁媛與堂姐夫陸偉雄返回,對他講:「賢仔,送去各個報館的錄像帶都已經收回來,而且找到了那家拍錄像帶的歌廳老闆,他一口咬定是屬下臨時偷錄,沒有幕後主使,把錄像帶送給媒體,僅僅是為了賺錢,這混蛋可能是在撒謊,但偷錄隱私不犯法,暫時告不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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