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CAA

  金弗雷指著支票:「董事會聽說你母親是英國格林德利銀行的股東,同時擔任道亨銀行澳門支行的總經理,就決定把水星唱片在香江與澳門的金融業務全部轉到道亨銀行,今後我們兩間公司的財務往來,都通過這間銀行開展。【Google搜索】」

  這是水星唱片董事會,向丁賢展示的合作誠意。

  但是銀行業務,丁賢並不關心。

  他拿起支票看了看,「我媽媽確實是格林德利銀行的股東,但占股比例非常小,她也只是持有部分股票,不過是普通投資人,至於她在道亨銀行,僅僅是打工而已。」

  金弗雷早把這些情況打聽清楚,「丁先生,這是董事會向你表達友好的方式,他們希望與你再合作。」

  隨著合作的深入,丁賢的話語權正在變的越來越重,找誰合作,什麼時候合作,合作時的條約怎麼擬定,他已經有了決定性的能力。

  「《酷爸爸》僅僅上市一個月,專輯正在熱銷,你們的董事會就這麼著急給瓊傑特樂隊製作新專輯嗎?」

  「當初你曾經講過,這張專輯是一套系列,《酷爸爸》是第一集,董事會希望與你提前簽署續集的合作協議。」

  提前簽約,主要是為了防備丁賢被其它歐美公司勾走。

  丁賢就說:「合作協議我希望重新擬定。」

  金弗雷一口答應:「沒有問題。」

  他隨即又問:「丁先生,你大約什麼時候可以把合約擬定完成?」

  丁賢沒有給出準確日期:「金,合約並不耗費什麼時間,關鍵是續集歌曲的創作,我什麼時候創作成熟,什麼時候才能給你答覆。」

  金弗雷不再追問:「好的,我會把你的話,原原本本轉述給董事會。」

  說到這裡,金弗雷合上公文包,扔在了一邊:「丁先生,以上的談話,是我代表水星董事會所講,接下來的話,純粹是咱們的私人交流!」

  丁賢會意一笑,他明白金弗雷的意思。

  當初為了拿到《酷爸爸》的製作權,丁賢專門派遣謝紹良趕赴美國,找金弗雷秘密磋商,他向金弗雷承諾了一筆佣金,以此換取金弗雷的援助,說服水星唱片董事會,同意瓊傑特樂隊來香江灌錄專輯。

  在這一場荷東唱片與水星唱片的合作生意里,荷東公司才是收益最大的一方。

  而協議之所以能夠圓滿達成,金弗雷起到了決定作用。

  在兩間公司的談判過程里,金費雷代表了水星唱片,卻在秘密照顧荷東公司的利益。

  「最近有很多美國boss在接觸我,他們想挖角瓊傑特樂隊,並提供了豐厚報酬,他們承諾支付一筆超過百萬美元的預付版稅。」

  預付版稅往往是吸引大牌時採用的手段。

  當然如果是專輯暢銷,即使出道沒多久,唱片公司也願意先給版稅。

  瓊傑特樂隊的兩張專輯在全球累積銷量將近千萬張,這是超級紅星的象徵,瓊傑特樂隊絕對有資格享受特殊待遇。

  丁賢問道:「你準備帶著瓊傑特跳槽嗎?」

  金弗雷的回答很有意思:「無論我跳槽到哪一間公司,只要我製作的專輯沒有銷量,都會遭受boss們的羞辱。」

  這是美國商界的真實寫照。

  當你能給boss們賺錢時,boss們會把你當成親爹供著,當你不能賺錢時,會被boss們當成垃圾一樣清理出門。

  丁賢搞不懂金弗雷的意圖,「金,你到底有什麼打算?」

  金弗雷口氣決絕:「我決定成立一間經紀公司,通過經紀公司來掌握瓊傑特樂隊的唱片製作與演出合約,在美國,如果把經紀公司經營的好,權力可以超過唱片與電影公司。」

  他促成《酷爸爸》合作發行,本身就是一種經紀行為。

  丁賢也絲毫不懷疑他的判斷。

  前世大名鼎鼎的CAA貌似就是在今年成立,這間經紀公司幾乎壟斷了好萊塢的藝人資源。

  丁賢一時好奇,問了一句:「你準備獨資還是合夥?」

  「在美國開公司,往往都是合夥,沒有誰單打獨鬥。」

  「那你的合伙人是誰?」

  「我認識一位威廉?莫里斯經紀公司的經紀人,他叫麥可·奧維茨,是一個非常聰明而且精通經紀業務的猶太,我會邀請他擔任我的合伙人。」

  麥可·奧維茨?這貨不正是CAA的創始人嗎。

  丁賢立刻朝金弗雷伸出手:「金,我真誠祝賀你創業成功!如果你在創業期間,缺少資金的話,你儘管向我開口,我願意對你提供幫助!」

  咦?

  金弗雷來前沒有想過拉投資。

  但既然丁賢開了口,他肯定要抓住這個機會。

  他直白問:「丁先生,你是和我客套,還是真心愿意投資我?」

  丁賢敲了敲桌面上的支票:「金,我的歌曲能在美國上市,都是因為你,如果當初不是你到澳門找我,瓊傑特不會唱我的歌,就憑這一點,我也會幫你,另外我也看重你的能力,我認為你創業會取得成功,這張支票上有174萬美元,我可以拿出一部分,作為你的投資!」

  這是《暴風一族》的版稅。

  這張專輯是在1月底發行,迄今賣了三個多月,在全球賣掉618萬張黑膠,首次結算給丁賢的版稅是174萬美元。

  今後的結算方式會更改,從下個月開始,只要《暴風一族》在美國工廠里出貨,水星公司會先把版稅支付給丁賢。

  不過今後的版稅收入應該不會太多了。

  金弗雷深吸一口氣,他創建的經紀公司,總體資產只有二十多萬美元,即使丁賢真願意投資給他一百多萬,他也要不起。

  考慮了一會兒,他說:「我打算把瓊傑特樂隊的合約從水星唱片買出來,大約需要花費二三十萬美元。」

  「可以,我投給你三十萬,問題是水星唱片會賣嗎?」

  「瓊傑特樂隊的合約是我一手簽訂,原本只有兩年,很快就要到期,我現在出錢買,這是代表我的友好與誠意,他們為了今後的專輯考慮,肯定會客客氣氣放人。」

  金弗雷絲毫不擔心環球,他問道:「丁先生,我的經紀公司不值錢,二三十萬美元足夠買下所有股權,但我創業是為了做boss……」

  丁賢揮手打斷他:「我明白,你最多可以給我多少股份?」

  金弗雷伸出兩根指頭:「這需要與合伙人商量,我認為20%股份比較合理,大約價值五萬美元。」

  丁賢只投資,不參與經營,他要的也是進入這間公司的董事會:「我拿五萬美元購買兩成股份,再給經紀公司提供二十五萬美元貸款,你看是這樣嗎?」

  金弗雷趕緊點頭:「貸款合約應該怎麼處理呢?我願意使用股權做質押。」

  丁賢道:「剛才提到了我的媽媽,她在銀行專門負責貸款業務,可以去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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