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配音

  馬承邦正要問一問丁賢,《暴風一族》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故事。【,無錯章節閱讀】

  卻聽門外忽然傳來敲門聲:「丁生,香江的鄭生來了,正在前台等著。」

  丁賢立刻喊道:「把他帶過來。」

  又給馬承邦介紹一句:「這位鄭生就是風行唱片的歌手鄭紹秋,你應該還有印象吧。」

  馬承邦點點頭:「他是電視明星來著,我印象深刻。」

  其實印象並不深,若非丁賢提起,他記不住名字,畢竟鄭紹秋還不是紅遍華人區的巨星。

  但丁賢重視鄭紹秋。

  馬承邦以後決定加倍關注。

  他同時想到,鄭紹秋是風行唱片的簽約歌手,卻來拜訪文志唱片的老闆,應該是有什麼秘密業務要商量,他就不便在場。

  抬手指了指桌面的文稿:「這個故事我能不能先瞧一瞧?」

  丁賢隨手遞出去:「就是要拿給你看的,你來做一下完善補充。」

  《暴風一族》的故事大綱是取材於丁賢前世看過的賽車電影,如今要改編成這個年代的廣播劇,馬承邦更容易把握市場賣點。

  如果馬承邦看了以後,打算調整大綱內容,那麼丁賢會考慮他的意見。

  「我去外邊的辦公區看。」

  馬承邦轉身去了門口,剛剛伸手拉開房門,鄭紹秋正好走過來。

  見了馬承邦的面,鄭紹秋趕緊抱拳拱了拱:「原來是馬監製,好久不見。」

  目前鄭紹秋正在發跡階段,他對每一個認識的圈裡人都非常用心,雖然他只跟馬承邦吃過一次飯,卻牢牢記住了對方身份。

  馬承邦露著熱情笑意,朝鄭紹秋擺擺手:「快進啦,老闆在等你。」

  鄭紹秋心想,馬監製是澳台的節目監製,竟然叫丁賢老闆,難道已經跳槽了?

  他見這位馬監製拎著文件出門,就沒有多問,先去給丁賢打招呼。

  這個月初丁賢去香江灌錄大碟,曾經約鄭紹秋吃過飯,鄭紹秋得知丁賢收購了文志唱片,特意去拜訪了香江總部,並跟著丁賢來澳門,又參觀了澳門的辦事處。

  上個月中丁賢替鄭紹秋擺平了一件私人糾紛。

  鄭紹秋投桃報李,替丁賢把《浪子心聲》與《風雲》推薦到電台節目裡。

  人情往來一多,慢慢就成了好友。

  今天是周日,鄭紹秋又一次接受百樂夜總會老闆伍世亨的邀請,前來澳門登台駐唱,演出時間定在晚上。

  鄭紹秋趁著白天空閒,就來拜訪丁賢,來前他打過電話,丁賢讓他直接到公司見面。

  「阿秋,風行少東家林曜先有未到澳門?」

  「他知道我與百樂伍老闆已經是熟人,演出不會出大問題,他就沒有陪著。」

  「那你最近在tvb接新戲了嗎?」

  「接了一部《民間傳奇》,周三我們台里的戲劇部領導周太親自點我去試鏡,監製鍾景輝和編導梁天都覺得我合適,就給我發了通告,下周正式開拍。」

  《民間傳奇》是古裝單元劇,內容是由不同的小故事組成,這些故事包括了民間的著名戲曲或傳說。

  鄭紹秋主演的是傳奇系列《紫釵記》,總共只有三集,搭檔是tvb鎮台阿姐汪茗荃。

  鄭紹秋聽丁賢問到tvb的工作,他就順口說了一句:「阿賢,上次見面的時候,你說過文志唱片缺歌手,這次台里讓我和汪茗荃合演傳奇系列《紫釵記》,插曲《長亭惜別》也讓我們兩個合唱,她還沒有簽約唱片公司。」

  丁賢有點意外:「汪茗荃是歌手嗎?我只知道她唱過粵劇。」

  鄭紹秋笑道:「她師從聲樂大師鮑培莉,唱功非常犀利,比我厲害的多。」

  「那她今年多大了?」

  「跟我同齡,都是47年生。」

  「47年?也就是二十七歲!不行,她年紀太輕,我暫時不能簽她!」

  聽見這話,鄭紹秋相當納悶,其它唱片公司簽女歌手,都是越年輕越好,甚至十七歲都嫌大,丁賢怎麼反其道而行之呢。

  「阿賢,二十七歲的女歌手,在歌壇已經屬於大齡。」

  丁賢知道是大齡,他解釋說:「我剛開公司就簽一個二十多歲的女歌手,還是tvb花旦,媒體會炒作,我必須考慮家庭影響,不能讓緋聞纏身。」

  鄭紹秋怔了一下,輕輕拍了下額頭:「是我考慮不周,汪茗荃已經結婚,你確實不能簽她,緋聞炒起來,影響更惡劣。」

  他心裡打定主意,以後絕對不再介紹歌手,稍有不慎會得罪丁賢的家人。

  丁賢瞧了他一眼:「簽你就沒有問題。」

  鄭紹秋苦笑起來:「我上次對你講過,我是71年6月份拍《冷暖親情》時簽到風行唱片的,約期是五年,到76年6月份才能恢復自由身。」

  鄭紹秋非常想簽給丁賢,因為丁賢向他透露,一旦物色了合適歌手,丁賢就會轉為幕後,不再做前台藝人。

  僅僅是丁賢的音樂原創才華,就值得鄭紹秋跳槽追隨,更何況還有丁賢的家庭背景,只要成為丁賢的旗下歌手,像上次百樂夜總會那樣的糗事,絕對不會再發生。

  可惜鄭紹秋有合約在身,暫時無法跳槽。

  丁賢多問了他一句:「你的違約金是多少錢?」

  他並沒有透露具體數字:「你剛剛收購唱片公司,一旦你挖我,會與風行唱片鬧糾紛,這不利於你公司發展,我演戲有點天賦,但唱歌實在是比較平庸,在歌壇也沒有名氣,今年風行一直不給我出唱片,就是覺得我賠錢。

  講真阿賢,我不值得你替我支付違約金,等過兩年我的合約到期,如果你還看中我,那我一定簽給你,絕不投奔第二家。」

  過兩年他會通過《書劍恩仇錄》爆紅港澳,到時心態有可能發生小小改變。

  丁賢也僅僅是隨便問問,並沒有挖他的打算,但他這麼醒目,丁賢也不能沒有表示:「等我公司發展一段時間,在歌壇站穩腳跟,我會找林曜先談一談的,另外……」

  丁賢準備讓他參與廣播劇的配音:「我馬上要製作一部廣播劇,反正你周末總是到這邊演出賺錢,白天又不忙,索性過來做配音,權當賺個外快。」

  這是增加鄭紹秋的收入。

  但鄭紹秋卻不願意掙這個錢:「我在澳門人生地不熟,以後我來了澳門就到公司參與配音,可以多認識幾個朋友,你管我一頓便當就OK,我不要薪水。」

  他是專業演員,做配音遊刃有餘,甚至一天就能配完一周的劇集,質量還不會差。

  他願意乾重活卻不收費,這樣一來,以後他遇到麻煩時,丁賢會視若無睹?

  丁賢沒有反對,他會先用鄭紹秋一段時間,看看鄭紹秋的工作量有多大,如果鄭紹秋勤勤懇懇包攬重頭的配音工作,那丁賢不會長期不給錢,總歸要包幾封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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