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縣城裡,女兒被婆婆賣了,賣了三兩銀子,她們花了三百文錢租了一間屋子,三個人就此住了下來。
有了銀子,他們住進屋子的第一天,就吃了一頓豐盛的晚餐,買了一斤肉,三斤麵條,和一些雜七雜八的食材,做了一頓噪子面。
這一頓是她有史以來,吃的最飽的一頓。
可接下來,她和婆婆想找活干,卻怎麼也找不到,剩下的銀子也很快用沒了,婆婆就想賣了她。
她下巴上的傷口已經好了,卻留下了一個疤痕,沒人買她。
沒了銀子,一家三口也被人趕了出來,在婆婆餓的快受不住了時,最後,婆婆又賣了她兒子。
她哭的撕心裂肺,罵婆婆無情無義,可婆婆卻說,孫子賣去了好人家,才有一條活路,跟著她們,最終是死路一條。
而賣了孫子的銀子,也能救活她們兩個。
兒子值錢,又是遇到了一個好人家,賣給了人家做小廝,一共十二兩銀子,人牙子抽走了四兩銀子,剩下八兩銀子,婆婆拿著,卻一個子兒都不給她。
好在婆婆明白,她年紀大了,等她不能動時,還得有一個人在她身邊侍候她。
所以,婆婆留下了她。
可是,婆婆一天只給她吃一頓飯,還是一碗減底的清粥,哪裡夠。
她餓的實在沒招了,就趁婆婆睡著了,偷了婆婆的銀子,然後揣著銀子,偷偷摸摸連夜離開縣城,直奔京城這邊方向來。
到底是吃飽了飯的人,她還沒走多遠,婆婆就追了上來,婆婆精氣神足,走路帶風,不過一個時辰,就追上了她。
而這時也快天亮了,餓了幾天的她,實在是沒力氣了,被婆婆按在地上打了一頓。
婆婆怕打傷了,還要銀子治病,也沒往死里打,只扇了她幾個嘴巴子,然後把銀子搶回去了。
天亮後,她們婆媳也沒返回縣城,心帶忐忑的一路來到了京城。
銀子在半路上就花沒了,她們婆媳二人是乞討一路來的京城。
京城確實是個好地方,她們家家戶戶沿街乞討,有時候,有人還會給她們熱乎乎的包子饅頭。
那可是一文錢一個啊。
這些人可真捨得。
不但給吃食,還給銅板,每天她們婆媳都會討到幾十個銅板,天啊,比以前她丈夫在城裡幹活賺的還要多。
只是,好日子沒過幾日,她們就被一群同為乞丐的人給欺負了,不但搶走了她們的銅板,還不讓她們乞討。
這怎麼行,那她們還不得餓死去。
最後,她們婆媳不得已,加入了乞丐幫,討來的銅板和乞丐幫的幾個老大三七分,老大七,她們三。
而今日這個活,就是老大接的,工錢是十兩銀子,老大讓她們來做,賺的銀子三七分的話,她們就能得三兩銀子。
而這一百兩銀子,若是被她和婆婆賺到了,那她和婆婆就能多分到三十兩銀子。
三十兩銀子,她長這麼大也沒見過這麼多銀子,足夠她婆媳二人去找個偏遠一些的小村子,買塊地,蓋兩間屋子,再買兩畝地種。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