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在路上
丈母娘的這一番感嘆。
讓餘歡當即把嘴裡的牛肉咽下,眼睛裡飽含真誠。
拍拍胸膛,直表忠心:「既然容容跟我在一起了,我一定會一心一意,珍惜這一段緣分,好好對待她的!」
聽見這話,丈母娘點頭連連:「小余啊,我和你岳父兩口子,以後老了有什麼事,還是得要你好好照顧的咧。」
「那是當然!容容的親爸親媽,也是我的親爸親媽!」
餘歡不假思索地滿口答應,心裡卻突如其來一絲負罪感。
媽的!
即不嫌棄他是個縣裡來的沒車沒房的窮小子,又對於他與林有容閃婚領證這檔子事,表現得格外寬容。
這麼好的岳父岳母哪裡去找?
經過這幾天的耳濡目染。
餘歡深知。
林有容也絕對是個好姑娘。
哎。
暗自嘆了口氣。
難搞。
「小余,我這做的菜還合你的胃口嗎?」
餘歡強自露出笑臉:「當然了,我覺得非常好吃!」
「好吃就好。」
化喟嘆為食慾,餘歡將餐盒風捲殘雲,收拾得一乾二淨之後,放下筷子,整理了一下餐具。
忽然,一股濃郁的花香飄來。
這清新淡雅的氣味,十分提神醒腦。
坐在椅子上,上半身往老林那邊轉過去,瞧見他正在沸水高沖沏茶。
這個時間的他,原本是獨寵碳酸飲料,滴茶不沾的。
然而那一截多出來的十年人生,與茶打交道的日子可不少。
餘歡鼻子在空氣中抽了抽,旋即篤定地說:「爸,伱這泡的茶,是蜜蘭香的鳳凰單樅啊?」
「你小子不錯哦,還能分辨出是蜜蘭香的!」老林向他豎了豎大拇指。
受到老林的誇獎,餘歡撓了撓頭。
鳳凰單樅被譽為茶中香水,香氣之馥郁多變,有幾十種香型,使人過鼻不忘。
多年後,在茶飲界風靡一時的所謂鴨屎香,便乃鳳凰單樅的一種香型。
由於產自潮州,所以這種茶葉,在粵省那邊尤為盛行。
又因為香型眾多,當地很多老人都是喝了一輩子的單樅,還不感到乏味。
餘歡壓著喉嚨,無聲地打了一個比較斯文的飽嗝。
抬手比劃著名說:「我只醉過一次茶,就是跟一個潮州人喝鳳凰單樅,五個人,三個杯子!」
「潮州人是這樣的,不論幾人都三個杯,那投茶量,喝茶都會喝到窮!」老林招呼他說:「小余,過來喝杯茶。」
「這……」好歹還是上班時間,餘歡遲疑:「不好吧?」
「有什麼不好!飯也吃了,喝兩口就去做事!你還想在我這偷懶啊?」
餘歡訕訕地撓頭。
他確實是有這個想法來著……
丈母娘起身橫了老林一眼:「小余這麼勤快的人,你這話說的,有點過分了啊!」
老林打個哈哈:「我不是開個玩笑嗎。」
餘歡和丈母娘一前一後,兩個人都上了茶桌。
他們老兩口並肩坐著,家長里短,不經意地詢問起了一些餘歡那邊親戚的情況。
經過餘歡簡略一番介紹後,老林笑說:「老余家,還真是個大家族!」
這話也沒有說錯,余家五代宗親168口人,確實算得上是大家族。
餘歡外公外婆都去世了,吳老師那邊,倒只剩下了一個舅舅需要走動。
絕大多數親戚,由於父母跟他們沒有什麼來往的緣故,餘歡甚至都沒有見過。
而老林這邊,就是一脈單傳了,親戚不多,只得了林有容這麼一個獨女。
丈母娘忽然問道:「小余啊,你腳上的石膏,什麼時候可以拆咯?」
「醫生跟我講如果恢復狀況良好,四周就可以拆,已經過去三個星期了,我周末再去醫院檢查一下。」
「嗯,你們年輕人身強體壯,肯定恢復得很快。」
「借您吉言!」
閒聊了一陣子,品了幾杯鳳凰單樅。
餘歡便回到了工作崗位。
時至晚上十一點,斷斷續續忙活完手裡頭的事情。
他翻了一下林有容的微博,頁面上顯示她今天中午發布了一條新微博:
【專輯先行曲!《在路上》——我的音樂新旅程已開啟!】
【非常開心告訴大家,《在路上》今天正式上線了!作為新專輯先行曲,這首歌代表了我對音樂的熱愛,對夢想的追求,同時也獻給所有在人生旅途上勇敢前行的你們!
\(^o^)/感謝所有參與這首歌曲製作的團隊成員,你們的才華和努力讓這首歌得以完美呈現。更要感謝一直支持我的粉絲們,是你們的愛讓我有動力不斷前行。
┏(゜ω゜)=快來聽聽這首《在路上》吧!希望你們能喜歡,並和我一起分享你們的聽後感受。記得留言、轉發和點讚哦!
讓我們一起,在人生的路上,勇敢前行,追逐夢想!】
餘歡逐字逐句品下來,無比篤定這並不是林有容自己寫的,肯定是助理代勞。
首先,那個顏文字就暴露了,這完全不是林有容的風格。
翻了一下評論區,點讚最高排在前列的都是些粉絲的彩虹屁。
他將兜里的耳機線拿出來,插在電腦主機的音頻輸出埠。
旋即戴上耳機,欣賞起了她的這首專輯先行曲。
循環著聽了三遍,博覽群歌的餘歡,最後給出的評價是——
唱得很好聽。
一開口就是如鳥兒般直入雲霄的清亮,清新自然絲毫不扭捏做作,越到高音處越是有力,讓人過耳不忘。
林有容可是經由科班老師教導過得,聽老林的意思,還是請的國家隊那種,唱功自然無可指摘。
餘歡隨便翻了一下詞曲作者的名字,都是些籍籍無名之輩。
可堪入耳,其它的不予置評。
還不如去看她在中華好歌聲的舞台呢!
林姐姐妝造絕美!
起碼還都是耳熟能詳、膾炙人口的好歌,再和她的嗓音兩相加持,與原唱不一樣的風味,顯得格外新鮮好聽。
難怪重活前對於林素的印象,總體就停留在了中華好歌聲的時期。
原來,
阿素的歌唱成績並不理想。
「喲呵,你是林素的粉絲啊?」
聽見這耳機外如若蚊蠅的聲音,餘歡摘下一隻耳機,看了看隔壁一臉好奇瞥著他屏幕的李姐。
隨即笑著點了點頭:「是啊。」
「難怪我看你天天放林素的視頻。」李姐回過頭:「想不到你還追星呢!」
餘歡表情微妙一笑:「我只是一個路人粉罷了。」
「路人粉?」
「就是對她有好感,出作品了就會去看看!我跟你說啊,她剛剛發了一首新歌,叫《在路上》,你可以聽一下。」
「好,我聽一下。」
……
一閉眼,一睜眼。
根本感覺沒有睡著,手機電話鈴便把餘歡給吵醒了。
在屏幕右上角瞅了一下時間,早上八點整。
琢磨了一下這個電話號碼,餘歡卻也沒有立馬接通。
強打起精神坐上半身,從床榻一側拿過厚棉睡衣套上,撥浪鼓似得晃了晃腦袋。
把漿糊似的腦袋搖得清醒了一點,這才接通了對方的電話:
「喂,楊總!有什麼事嗎?」
「早啊余老闆!我跟我伢老倌商量了,一百三十萬,可以!如果你資金到位的話,這兩天下午,我伢老倌有空,可以跟我們去辦手續。」
聞言,餘歡沉吟了一下。
買商鋪不比買住宅,只能商業貸款。
去辦理商貸的話,如果是已婚,必須要夫妻雙方到場簽字,還有諸多的麻煩事。
況且,治安局那邊需要等待結案,少說半個月,才能領到懸賞金。
再加上過戶稅費,得多五萬塊預算,所以說,他現在手裡頭還差了三十五萬。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