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我無家可歸了~
朱亞男見他突然停下來,臉色也變得很難看,關切問道:「陳爭,你怎麼了?」
陳爭忙將她拉遠一點,小聲說道:「沒事,要不你先回去吧,我好好跟她聊聊,把事情說清楚。」
「她是從常沙市過來的?」朱亞男看了一眼坐在地上的女人,小聲追問道,「她為什麼會費這麼大勁來找你啊?」
陳爭心裡很慌,舔了舔舌頭,解釋道:「之前在QQ上從她手裡買了一些BTC,都好久沒聯繫過了,現在她大老遠從常沙市過來找我,應該是想耍賴,把那些BTC要回去吧。」
朱亞男疑惑問道:「BTC?什麼是BTC啊!」
陳爭立馬解釋一道:「就是一種類似於QQ幣和網路遊戲中金幣之類的虛擬幣。」
陳爭以前在她面前說過區塊鏈技術,但BTC一詞卻沒提及,所以朱亞男不知道也很正常。
所以陳爭這麼一解釋,她還就以為BTC真的就是某種遊戲幣,於是滿不在乎地勸陳爭:「虛擬的東西又沒什麼用,既然她想要回去,那你把BTC還給她得了!」
沈夢瑤也忙點點頭附和,希望陳爭能聽她的話,把BTC還給自己。
陳爭苦笑一聲,說道:「這肯定不行啊!」
朱亞男不解問道:「為什麼不行啊?難道你用掉了?」
「我已經將它們存起來了,現在很難取出來。而且它幾乎一天一個價,現在和之前的價值都不一樣了,怎麼還?我當初從她手裡買回來才一塊錢一個,現在呢?多少來著~」
他剛要拿出手機準備差一下價格,沈夢瑤伸出纖瘦蒼白的手,比劃出一個「八」的手勢,說道:「不用查了,它現在已經值這個價!」
看到她的手勢,朱亞男驚道:「一塊錢變八塊錢,漲的這麼快麼?」
陳爭最近沒關注BTC價格,不知道BTC目前的價格,所以知道這個價格後也有點吃驚。
「八美元!」沈夢瑤開口更正道。
朱亞男張大嘴:「八美元,那不是五十多塊錢?陳爭,你買了多少啊?」
沈夢瑤幽幽說道:「一萬枚!」
「一萬變五十多萬?」朱亞男瞪大了眼睛!
陳爭花了一萬塊買BTC,現在賺了五十多萬?
朱亞男以為也就是一點點錢的問題,覺得讓陳爭退給這女的就是了,可沒想到涉及金額是五十多萬之巨,都可以全款在楚漢市買一套百來平米的房子了。
這麼多錢,誰也不可能說讓出來就讓出來啊!
不過五十多萬巨款的收益雖然很多,但她更擔心陳爭是不是在做什麼違法的事情。
「這BTC不會是一種賭bo遊戲吧?」朱亞男緊張地看著陳爭,臉色有些蒼白。
「應該算是一種投資吧,」陳爭把拖把還給朱亞男,「要不你先回去,我跟她好好談談,我回去後會好好跟你解釋解釋的。」
「那你好好跟她說~」
朱亞男提醒一句,慢慢走回出租屋中。
等主朱亞男一走,陳爭冷聲問道:「說吧,你到底想怎樣?」
沈夢瑤怯怯看著陳爭:「還我那七千枚BTC!」
「不可能!」陳爭語氣堅決,「你見過誰可以把賣出去的東西再要回來的?而且,我早提醒過你,自己也囤點幣,如果你有聽,也應該可以賺一大筆錢啊!」
沈夢瑤不知道怎麼反駁他,但依然堅持說道:「我不管,我就要你還給我!」
「你知道什麼叫做契約精神麼?」陳爭很無奈地說道,「難道你還是小孩子麼?」
她現在的表現,跟在QQ上完全不一樣啊,QQ上至少還能正常交流,眼前的她卻似乎有點交流障礙。
陳爭蹲下來,伸手將沈夢瑤臉上的頭髮撩起來,看到她的臉後微微愣了愣。
眼前這個女孩不過十八九歲的年紀,臉色蒼白,但是樣貌極佳,特別是那雙眼睛,就像是兩顆漆黑的寶珠。
他之前以為「駭客之王」是一個死肥宅女,年紀應該有三十歲,可沒想到她居然是一個不到二十歲的小姑娘。
「你真的是那個跟我聊過天的駭客之王麼?」他帶著幾分質疑問道。
沈夢瑤害怕地下意識往後退了一點,凌亂的頭髮再一次將她的臉遮住。
她沒有回答,而是有些怯弱地說道:「你把BTC還給我,我就不把你跟張婷的事情說出來!」
未來價值上億的東西,陳爭肯定不會還給她了。
他想了想,嚇唬道:「你知道麼,就你剛剛拿我的秘密要挾我給你錢的行為,在法律上就是敲詐勒索,只要我去報警,你就得坐牢了。五十多萬屬於金額巨大,按照目前的法律,至少判十年以上!」
聽說敲詐要坐十年牢,沈夢瑤害怕起來,突然「哇」一聲哭出來了。
陳爭最見不得女孩哭了,此時沈夢瑤哭的很悽慘,有些悸動,出言勸道:「你還是回家找父母吧,我幫你買車票,送你去車站坐車,好不好?」
沈夢瑤大聲哭道:「我沒有家了!我爸爸不要我和我媽媽了,可媽媽又要把我送到醫院!我是偷偷從醫院逃出來的~嗚嗚~」
陳爭覺得這女孩腦子似乎有點問題,現在又聽她自己說,她是剛剛從醫院逃出來的,更篤定自己的判斷,所以一點也不想管她這個大麻煩。
可是如果放著她不管不顧,又怕她遇到什麼壞人。
看她目前這個樣子,應該是在外面流浪,如果她因為自己的不管不顧在外被人欺負了,那他心裡也會感到愧疚和自責。
他嘆了口氣,柔聲說道:「唉!算你贏了!我去酒店幫你開一個房,你今晚暫時住著,我明天親自送你回去,好不好?」
「不,我不回去!」沈夢瑤拼命搖頭,眼神中帶著幾分驚恐。
「那我先帶你去酒店住下好不好?」陳爭退而求其次,伸手想將她拉起來。
沈夢瑤以為陳爭想將她打發走,拼命搖著頭,奮力推開陳爭伸過來的手。
陳爭見她好說歹說都不聽,心一橫,冷聲說道:「那我不管你了,你愛怎樣就怎樣吧!」
他剛轉身要走,卻被沈夢瑤一把抱住了腳。他拖著沈夢瑤走了幾步,沈夢瑤卻想一個樹懶一般死死抱住不放。
父母離婚後,父親將自己丟給了母親,母親又領回來一個對自己圖謀不軌的男人,而且母親寧願相信那個壞男人也不相信自己的女兒,還要再送她去醫院接受治療。
這情形,和她高一的時候,父母寧願相信別人也相信她那樣,讓她心寒絕望。
所以,那個家她再也不想回去了。
沈夢瑤雖然覺得陳爭不是什麼好人,但是此刻她走投無路了,能依靠的只有他,只好死死抱住陳爭的腿不放。
陳爭嘆了口氣,搖搖頭,苦笑說道:「好吧,你贏了,你暫時住我那,不過,'張婷'二字,你一個字不能在我女朋友面前說,知道麼?」
沈夢瑤拼命點頭。
「起來吧,地上這麼髒!」陳爭有些嫌棄地說道。
還有她身上那股酸臭味~
讓陳爭簡直有些無法忍受。
沈夢瑤忙從地上爬起來,順從地低著頭跟在陳爭後面。
陳爭捂著鼻子走在前面,路上依然不忘提醒她:「記住了,千萬不能提張婷,不然別怪我對你不客氣!知道嗎?」
「嗯!」
沈夢瑤點點頭,小聲允諾道。
兩人來到門口,陳爭敲門,朱亞男很快打開了開門,見到陳爭後面的沈夢瑤,一把將陳爭拉進屋,小聲問道:「你怎麼把她帶回來了?」
「她這裡有問題,」陳爭指了指自己的腦袋小聲說道,「她是離家出走的,如果放著她不管,我怕她一個人在外面流浪會出事,所以~」
朱亞男也是一個心軟之人,她瞥了一眼站在門口的沈夢瑤,低聲說道:「好吧!不過還是要儘快將她送回去,我們這又不是收容所!」
細節有在修正~發表後我自己也會看幾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