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王景後,羅凡靠在椅子上,不由的想起了他從那家音樂公司跳槽的原因。記住本站域名
前世大概是2013年底,zf就開始出手干涉音樂行業了。
到了2014年,各種相關的法律出台,音樂行業從一開始的混亂,變的井然有序起來。
然而對於一些巨頭來說,正規化的音樂行業卻是直接變成了可以迅速套現的印鈔機器。
只要你有資金,有影響力,就能控制流量,進而控制娛樂圈,因為娛樂圈,說白了就是一種流量的集合體。
然後藉助娛樂圈的流量去捧紅某個人,這個人的正版作品就是最好的流量變現手段。
例如某明星的一首單曲,售價三元,在不到十小時內銷量突破1333萬張,空降企鵝音樂年度暢銷榜榜首。
三天時間該曲銷售額超過9500萬元,四天破億。
這就是控制了流量效果。
當時企鵝敏銳的察覺到版權正規化的風頭,轉換了經營風格,開始進行投資扶持計劃,在音樂版權法律出台後,迅速購買各方版權,壟斷了80%的音樂,成為了最大獲益者。
而其他音樂公司,則是晚了一步。
阿里本身對蝦米音樂就不夠重視,再加上公司的管理是個標準的外行,所以直接就被放棄。
至於百度,14年前就已經早掉隊了,不在討論範圍之類。
其他的一些音樂公司,也只有網易雲抓住了機會,做了正版的網絡音樂,同時收攏了部分音樂版權,得以站穩了腳跟。
不過話說回來,羅凡覺得音樂其實沒有那麼賺錢。
因為音樂的本質是用來聽的東西,而GG是用來看的。
前世羅凡看的一些網劇總會在播出到一半的時候插個演員拍的小GG。
因為電視劇是視頻,而且是劇中演員拍攝的,大部分用戶也就選擇忍了。
可要是聽音樂的用戶,聽到中途,突然插入了一段GG,這會是什麼後果呢?
就算你聽了這段GG,這首歌就變成免費的了,也會被用戶罵死。
用戶對音樂APP的GG所能接受的上限,最多最多就是點開APP時候的那幾秒,就這還有很多用戶點擊跳過。
因此流量主要的變現方式GG在音樂上就不成立了。
即使後來音樂可以實行正版收費,甚至是會員才能聽歌,但相較於高昂的版權費,下來其實沒什麼賺頭。
所以在羅凡看來,做音樂,其實不是為了收那點版權費,會員費,最重要的原因應該是搶占用戶時間。
現在的網際網路市場,為了流量打破了頭,而流量的本質說白了就是用戶的時間。
2010年全國的網民數量正呈指數型上升,增長的幅度會越來越快,到了16,17年的時候增長速度才會減慢,但還是在穩步上升。
所以在這幾年裡,怎麼獲取每一個用戶更多的時間,就是一個網際網路公司最需要考慮的問題。
拿到了用戶的時間,有的是變現機會。
所以儘管音樂的流量不好變現,羅凡還是不打算放棄音樂,現在不能變現,不代表將來不可以。
而且說起流量變現來,音樂還有一個很大的作用。
如果是音樂是最不好變現的流量,那最好變現的流量就是新聞和短視頻了。
羅凡的公司,為了推廣星遠應用平台,已經開始研究大數據推薦,並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大數據需要對每一個用戶進行分析,了解他喜歡什麼,對什麼東西感興趣。
亞里士多德曾經說過,音樂是人類靈魂的共鳴。
說人話就是,喜歡什麼樣的音樂本身就能反應出一些人的性格特點。
當然,大數據這種東西,肯定不能做到百分之百準確的,但最起碼有個參考標準。
這對於羅凡下一步的計劃有很大幫助。
按羅凡的設想,一旦星遠應用平台占據大量市場份額,就意味著星遠應用平台掌握了大量的流量,羅凡會緊接著推出更多免費遊戲穩定用戶。
同時藉助這些流量推出自己的第一款流量變現工具也就是一款新聞類型的APP,整體應該會和前世的頭條有些類似。
到時候星遠應用平台以及免費遊戲是流量來源,新聞類型的APP是變現渠道,音樂是數據分析庫,星遠科技有限公司的第一輪流量循環就完成了。
接著羅凡會繼續做免費遊戲,星遠科技有限公司的遊戲永遠都是免費的,不花錢就能體驗大部分遊戲內容,最起碼過遊戲劇情是沒問題的。
而剩下的花錢部分,那就是遊戲的核心玩法了。
例如企鵝的DNF,米忽悠的崩壞3,原神都是這樣。
不充錢,不氪金,可以體驗遊戲的劇情,想要打團,打深淵,當核心玩家,不好意思你要氪金。
當然了,羅凡遊戲上的基本盤永遠都是手遊,端游什麼的絕對不會碰,類似於買斷制的遊戲倒是可以考慮一下。
靠著遊戲+新聞APP雙重賺錢渠道,星遠科技有限公司就可以完成初期的資金積累。
除此之外,羅凡還打算在通訊軟體方面做一些嘗試。
有企鵝在,通訊軟體其實是很難出頭的,但也不是全然沒有機會,如果能成是最好的,成不了也沒有太大的損失。
前期布局完成之後,星遠科技有限公司再有大動作估計就要等到14年以後了,4g網絡全面普及,星遠科技有限的第二輪流量循環就能開始了,屆時的重頭就要放在短視頻和便民服務上了。
到時候為了搶奪市場,花錢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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