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換股微博

  「哦,你想怎麼合作?」曹偉饒有興趣的問道。記住本站域名

  林誠的年紀雖小,可人確實聰明,是屬於無可爭議的天才人物。

  他的創意,他的想法,當然是非常值得重視。

  「曹董應該知道,我買了一家音樂平台,叫做天天聽歌。目前這家平台,已經有49位著名歌手入住,超過4萬簽約歌手,註冊用戶截止1月31日,已經突破300萬了。」

  林誠介紹著自己公司的發展現狀。

  從那次華語音樂盛典之後,林誠就四處奔走,簽下了幾十名歌手的合同。

  對他們來說,這等於是開闢了一個新市場、新渠道,並不需要付出什麼成本,但是卻有機會獲得更多的粉絲和更多的收入,同時也能提升自己的商業價值。

  至於所謂的4萬名簽約歌手,這就跟某網站宣傳的五百萬簽約作家差不多,只要註冊一次,一個帳號就算一個簽約歌手了。

  而300萬的註冊用戶同樣如此,都是帳面上的數字,用作宣傳領域。

  「可是我們微博不做音樂!」

  一直默默刷手機的高飛,突然抬起頭插嘴。

  「微博做的是社交媒體,需要的是流量,流量,還是流量!」

  「而流量需要話題,話題除了社會新聞之外,最主要的來源就是娛樂新聞。」

  「而在娛樂新聞中,綜藝、音樂、影視,三國鼎立。我的天天聽歌就是未來的音樂國度,我想和你們的微博合作,彼此互通有無。」

  林誠和林正義定下的期限是三個月,現在一個月已經過去了,還剩下不到兩個月的時間。

  想要讓那位風投巨老再投資5000萬美元,他就必須儘快的做出成績。

  拉攏明星,吸引歌手,增加用戶,不過是小道爾,那是用水龍頭接水。

  真正的大道是直接和大公司合作,從大水庫里開閘放水,滾滾而來。

  「具體怎麼合作,你說說看。」

  曹偉一臉笑意,眼神卻是意味深長。

  他當然看得出來,林誠是想占自己的便宜。

  合作?

  一個剛做起來的小公司,拿什麼跟去成立十幾年的網際網路巨頭合作?

  無非是想從你這邊引流罷了。

  如果換做是別的,別的小公司,曹偉早就拒絕了,根本就不會有今天的這次見面,更沒有今天這頓法國大餐。

  但是林誠不同。

  誰也不知道,這位百年難遇的少年天才,腦子裡還藏著什麼好東西?

  「起風了,就我上個月剛出的那首新歌,你們有聽過嗎?」林誠莫名問了一句。

  「我聽過!那首歌不錯啊,話題流量非常高,在最近一個月的網絡數據里,排名一直第一,討論度很高。」

  高飛插嘴進來,說的卻全都是網絡數據。

  彷佛他的眼睛就只能看到一種東西——流量!

  「你繼續說!」

  曹偉白了他一眼,誰問你這個啊?

  「比如我下次發新歌了,就會在微博宣傳,就像這樣……」

  林誠打開手機,在端登上微博,打了一行字,點擊發送——「今年的第一首新歌怎麼樣?就那首《起風了》!覺得好聽的扣1,覺得不好聽的扣個圓周率!」

  噗——

  「哈哈哈哈……大師,你可真是大師,網絡大師,微博大師!」

  看到這條微博,高飛忍不住笑噴出來。

  作為自封的「網際網路分析師」,他當然知道林誠這條微博的含金量,不只是簡單的宣傳新歌,而是太有梗,太有話題性了。

  任何人一看到,就會覺得兩個字——有趣!

  在網絡時代,有趣永遠是第一位的。

  「如果微博能和天天聽歌合作,所有歌手都註冊微博,都在微博上宣傳新歌。每次像這樣發微博,只要帶上歌曲的名字,下面就會出現直達天天聽歌的連結,直達正版音樂。」

  林誠微微一笑,豎起了食指,「我把這種營銷方式稱之為——帶貨!」

  「帶貨?」

  曹偉愣了一下。

  好像明白了什麼,又好像什麼都沒明白。

  雲裡霧裡的感覺,卻似乎又抓住了什麼東西。

  「你們想不想要更多的普通用戶,更多的大V用戶?」林誠問道。

  「你這不廢話嗎?我每天都在想這個事呢!」

  高飛理所當然的說道。

  「普通用戶希望能在微博上看到更多有趣的,有價值的東西。想做到這一點,除了各種新聞之外,還需要大V的積極創造。」

  「任何行業,想要一個人賣力的為你幹活,你就得給錢!比如一條微博,閱讀量每有1萬,就支付100元報酬。」

  林誠繼續分析道。

  「這個不行,成本太高了,每天得燒掉多少錢?而且,這個閱讀量的真假怎麼辨別?一旦開了這個口子,必然會出現大量的造假,系統性的從我們公司騙取補貼。」

  曹偉的眼光非常敏銳,第一時間就意識到了問題所在。

  林誠的想法雖然能在很短的時間內,迅速為微博帶來大量的創作和巨大的流量。

  可是,付出的成本同樣極其龐大,是目前他們所無法承受的。

  「所以就需要帶貨了!」

  「一個明星歌手,通過在微博上的宣傳,可以為自己帶來正版音樂的收入,非常直接的帶動銷量。他自然會更積極的去運營微博,去經營粉絲。」

  「天天聽歌只是一個開始,後續我還會擴展到綜藝和影視,製造出更多的流量。」

  林誠從兜里掏出了兩張名片,分別遞給了曹偉和高飛。

  在他的名片上,正面是林誠兩個字,反面是星誠傳媒、世紀陽光、天天聽歌、B站,乃至一天十更,囊括了目前所有涉足的行業。

  「除了音樂平台之外,我還有一家視頻網站和一家影視公司。影視公司的話,今年會有兩部爆款劇上映,到時候會帶來一波大流量,也會捧紅一批明星。」

  「而那家視頻網站,我在批量製造網紅,同時今年在籌備一檔網絡綜藝,目前邀請到的嘉賓除了我自己之外,還有周倫、王宏、陶吉、陳迅,全都是目前的華語天王!」

  說著,林誠還不忘使出最後一招,「你們總不能讓我去騰達集團的微博吧?」

  「這……」

  高飛猶豫了。

  兩家微博互相競爭,處處針鋒相對,這是每個人都知道的事情。

  一旦拒絕了林誠的合作,讓他倒向另一家的話……

  總之絕對不是什麼好事。

  壓倒駱駝的,也許只需要一根稻草!

  「換股吧!」

  「人與人的信任,在於血緣聯姻!」

  「公司與公司的信任,在於互相持股!」

  曹偉澹澹說道。

  「好,那就換股吧!」林誠點點頭,這正是他求之不得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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