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18歲的身體,老狐狸的心思

  如果換做是別的電視劇,林誠還真不敢接下這單活。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可是《赤婚時代》?

  那就不一樣了!

  這部電視劇,算是文華的代表作了,更是導致了後續的一系列事件,差點讓這位都市劇的頭號男主,斷送了未來的整個演員生涯。

  不過,拋開事實不談, 電視劇還是不錯的,劇本和演技都在線,當年的林誠刷了至少三遍。

  「天才就是不一樣,快人快語!」

  「你放心,我是做正經生意的,白紙黑字的合同一簽下,就是板上釘釘, 該給你的錢一分都不會少!」

  黃錫耀扶了扶眼鏡,還真有幾分正經人的模樣。

  前提是你不認識他的過去!

  「我要是不放心, 就不會簽這份合同了。」

  林誠掃了兩遍合同,確定沒有問題,唰唰唰的就簽下了名字。

  一方面是這單生意確實能賺錢。

  而且,無論是全國連鎖的KTV,還是日後要上星上網絡平台的電視劇,對於擴大自己的影響力,豎立品牌形象,都有極大的幫助。

  另一方面,當然是騎虎難下!

  人的名,樹的影!

  太子耀都親自出馬了,整個臨州城有幾個人敢不給他面子?

  至少,現在的林誠羽翼未滿,是絕不可能拒絕這種級別的大佬。

  「好!」

  黃錫耀主動伸出手,「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林誠握手。

  ……

  時至深夜,黑色的雷克薩斯從皇朝娛樂會所駛出,在昏黃的路燈光下, 漸漸消失。

  黃錫耀站在窗邊,輕輕掀開窗簾,看著那輛車遠去。

  「老闆,我們出價會不會太高了?」

  「就算給他一首歌一萬塊,或者那兩首電視劇的歌,一萬塊一首直接買斷,想必他也不敢拒絕。」

  紅姐同樣站在窗邊,頗為不解的問道。

  以太子耀的名號,給點錢都算對你客氣了,你還敢嫌少?

  不要命辣?

  「小紅,你太看不起他了。」

  「一個地級市的高考狀元,未來都是前途無量的人物,更何況是一個省級的高考狀元。」

  「現在你覺得他年紀小,好欺負,可再過十年八年的,興許我都得喊他一聲哥了。」

  黃錫耀放下窗簾,嗤笑一聲。

  「哪有那麼誇張?年年高考,年年都有一堆高考狀元,可咱臨州城裡,就只有您這麼一位太子耀!」

  紅姐倒了一杯紅酒, 猩紅的酒色在高腳杯中搖晃, 與她的嘴唇交相輝映, 在迷離的燈光下,更添幾分妖艷。

  有些女人就像酒一樣,越久越醇,越醇越香!

  「你啊,還是太幼稚了!」

  黃錫耀搖了搖頭,接過紅酒遞來的酒杯,卻只是輕嘗一點。

  他喝酒,但從不喝醉。

  他抽菸,但只抽一根。

  「我從一個理髮店的學徒做起,一路摸爬滾打,才走到了今天的地步。這社會上,形形色色的人,我見過太多太多了。99%的人,我都能一眼看穿!」

  「林誠!」

  「18歲的身體,老狐狸的心思!」

  黃錫耀雙眼細眯,凌厲的眼神透過鏡片,依舊令人不寒而慄。

  ……

  黑色的雷克薩斯,一路駛到了江邊。

  哪怕夜色籠罩,昏暗不可見。

  但那滔滔江水,滾滾如潮,就算伸手不見五指的黑夜,也能感受到臨江磅礴的氣勢。

  車門打開,林誠下了車,林慶也跟著下了車。

  「阿誠,這回你總得好好謝謝我吧?要不是我叫你過來,你能認識太子耀這種大人物嗎?你能賺到這麼多錢嗎?」

  「一首歌一百萬啊,每年每首歌還有十萬塊的分紅,這單生意做下來,你不得賺個幾百萬啊?」

  林慶得意洋洋,卻也眼紅無比。

  如果他是林誠的話……

  草!

  剛才太子耀可是說了,只要林誠喜歡,想帶哪個走就帶哪個走,想帶幾個走就帶幾個走。

  可是,林誠這傢伙,居然一個女的都不要。

  你不要,你讓給我啊,我要啊!

  一想起這事,林慶就像渾身螞蟻在爬似的,心癢難耐,都快憋不住了。

  「這麼說起來,我還得謝謝你了?」

  林誠嗤笑一聲。

  昏暗的夜色下,他的眼神越發冰冷。

  「哎,咱都是自家兄弟,謝謝就不用說了。」

  「要不這樣,你分我個十萬八萬,就當一點介紹費了,最好幫我叫幾個漂亮點的美女。你這麼有名,又上過電視,有沒有認識什么女明星,女主持人之類的,給我介紹幾個唄?」

  林慶搓著手,滿腦子都是電視上的那些美女。

  一個個光鮮亮麗,風采照人,看著就讓人流口水。

  嘭!

  林誠抬起腿,狠狠一腳就是踹在了他的肚子上。

  林慶吃痛,整個身體彎成了蝦子,疼得眼睛發白,額頭冒汗。

  他很想大聲叫出來,卻怎麼都喊不出聲音,只覺得腦子都快麻了,一片空白。

  「你、你……」

  「你特麼!」

  林慶抓起地上的一塊紅磚,本能的就想朝他腦袋拍過去。

  從小混子,從小學一路打到職高的他,哪裡受過這種委屈?

  向來只有他揍人,就沒有人揍他的!

  「打啊!你打啊!」

  林誠指了指自己的腦袋,「朝我這裡打,使勁打!今天你敢打我一下,明天太子耀就敢卸掉你一條腿!」

  「呵呵,阿誠,你說什麼胡話呢?咱都是自家兄弟,我是你堂哥,我怎麼會打你呢!」

  一提起太子耀,林慶立刻就放下了手裡的磚頭。

  他還真不敢!

  太子耀剛和林誠簽了合同,還等著林誠給他的電視劇寫歌呢!

  要是這時候,自己把林誠給打進醫院……

  嘖嘖!

  太子耀就敢把他灌上水泥,直接沉進這條臨江。

  「你不敢打是吧?我打!」

  「草尼瑪的狗比,你自己找死也就算了,居然敢把我也拖下水?」

  「你特麼有病啊,活膩了是吧?你以為太子耀是什麼人?」

  「去你馬的幾百萬,你想賺你去賺!太子耀的錢,你真以為有這麼好拿嗎?」

  ……

  林誠每罵一句,就狠狠的踹林慶一腳,踹得他鼻青臉腫,卻絲毫都不敢還手,只能一邊挨打一邊求饒。

  一連十幾分鐘,林誠都在狠狠揍著自己這位堂哥,偏偏還是家裡唯一的堂哥。

  「知道我為什麼帶你來這裡嗎?」

  「我讓你看看臨江,提前適應一下環境。指不定哪天,這裡就是你的葬身之地了,連個墳頭都堆不起來!」

  林誠,打累了。

  坐在花壇的沿邊,靜靜的看著烏漆嘛黑的遠方。

  他不想出名,也不想當大明星。

  只是想借著文抄公,賺出第一桶金,日後就轉型做實業,做風投,去炒幣,去炒股。

  拋頭露面的明星,有什麼好當的?

  看似光鮮亮麗,實則下九流的戲子,終究上不了台面!

  可是現在,林誠想不出名也不行了。

  名氣越大,地位越高,太子耀才越是忌憚,越是不敢動手,越是不敢亂來。

  至少,得撐到他摔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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