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裡人和他們不一樣,他們不怕花錢,生病就愛往醫院跑,省醫院每天看病的人都很多,一個小時估計排隊都不夠。
宋知薇伸長脖子往醫院裡瞧,門口人頭攢動,不斷有身影走來走去,看起來比趕集還熱鬧。
付辰時眉頭一皺,對這種人擠人的地方本能不喜,思考片刻後道:「兩小時後來接我們。」
他主要掛號拍片子,正常兩小時差不多。
青年點點頭,輕聲善意提醒道:「裡面人多,扒手多,一定要看好孩子和錢包。」
「謝謝,我們會的。」宋知薇抱著付雅手臂緊了緊,看著女兒恢復白皙紅潤的小臉,不放心叮囑道:「小雅一定不能離開爸爸媽媽身邊,知道嗎?」
付雅乖巧的點點頭,小胳膊圈住宋知薇的纖細的脖子,表明自己的態度。
那麼多人,她害怕極了,才不要離開爸媽身邊。
三人好不容易走進醫院,裡面鬧哄哄一片,讓宋知薇有種來到菜市場的錯覺,找靠邊座位安頓好付辰時,宋知薇詢問過護士後,來到掛號窗口排隊,長長地隊伍瞧得她焦心。
正排著隊,宋知薇忽然感到自己褲子口袋被人輕輕碰了一下,心中一驚,手腕一轉,握住一截陌生手腕。
手臂向前用力一拽,抓出個賊眉鼠眼三十來歲的男人。
沒等宋知薇說話,那人賊喊捉賊的大聲嚷嚷道:「來人啊,這裡有個女扒手,快找公安同志抓她!」
周圍人的目光唰一下聚集過來,滿臉厭惡的圍著宋知薇指指點點。
「扒手偷到醫院來了,真是該死,人家的救命錢都偷,這種人就該拉去吃槍子。」
「就因為這種人,我每次來醫院都要小心翼翼,萬一錢被偷,會誤了大事。」
「好好的小姑娘做什麼不好,非要學人做扒手,看被人抓現行了吧,多丟人現眼。」
「可不是,這種人就應該抓去勞改!」接話的大姐說的咬牙切齒,從臉上表情的憤怒程度看,明顯被偷過財物。
宋知薇滿臉輕鬆的站在中間,甚至有心情觀察別人的表情,臉上半點慌張害怕的神色也沒有,一派淡定自若。
偷東西的又不是她,她害怕個啥。
賊眉鼠眼的男人間宋知薇不動,清澈見底的貓兒眼定定看著,像是看透了他拙劣的伎倆,仿佛貓戲老鼠欣賞著他的垂死掙扎。
男人背後爬上一層白毛汗,覺得今天要栽,心頭暗暗叫苦,真是運道不好,瞧著挺單純年輕的姑娘,怎麼就這麼不慌不忙。
「這位女同志快鬆手,大庭廣眾之下拉手像什麼話,你不覺害臊,我還覺得呢。」
宋知薇眉眼間的不耐愈發明顯,道:「害臊?你要是知道害臊這兩字,就干不出偷錢的事。」
圍觀眾人一聽都懵了,怎麼扒手還換人了?
到底誰是啊?
宋知薇懶洋洋的說:「我勸各位摸摸口袋,看看有沒有丟東西,我不是扒手,他才是,剛剛他想掏我口袋,被我抓住,立刻倒打一耙。」
「你們可要注意點,要是丟了東西也別慌,這人一看就是慣犯,而且肯定有同夥,你們注意下身邊的人有沒有目光閃躲,想轉身離開的,如果有,看牢他,等公安同志來處理。」
經過宋知薇一提醒,他們一時分辨不出真假,但確實發現幾個可疑之人,而丟失錢財的又多了三個。
「那個殺千刀的偷了老娘的錢!那是給我孩子看病用的!」
「完了,我的錢也不見了。」
「怎麼辦啊,我爸爸等著錢買藥啊!」
被偷的三人,怒氣沖沖走上前來,惡狠狠的視線在宋知薇和扒手臉上徘徊。
「你們誰拿了我的錢,快點拿出來還給我,這是我孩子的救命錢!」
「求求你們,快把錢還我!」
衣著尚可的大姐背著的皮包被劃拉出一條長口子,此時抱著包歇斯底里的大喊,情緒極為激動,她的孩子正在急診室搶救,她接到消息根本不敢耽誤,拿著錢就趕來醫院,那是家裡所有的錢,如果丟了,她的孩子該怎麼辦?
女人眼底里的絕望和驚慌,讓宋知薇一怔,扭過頭對扒手氣恨道:「你快把錢拿出來還給她。」
「人家孩子等著救命的錢,你拿著不覺得燒手嗎?」
「你的良心不會痛嗎?」
「假如你孩子也等著的救命錢被人偷走,你難道不會絕望嗎?」
一連三個問題,問的本來還算淡定的男人,臉色微變,同時心底升起一股無力感。
這錢不是他偷的,他怎麼還啊?
男人視線本能在人群中尋找自己的同伴,宋知薇暗暗記下他目光停留的人,不出所料,他們果然是團伙作案。
公安來的速度很快,人群自覺讓出一條通道,放他們進來。
何強一瞧裡面有張熟悉的面孔,心中稍定,對著他不動聲色擠擠眼,宋知薇瞧見後,眉頭一擰,來的公安里有扒手的同夥?
或者說他們是有人罩著?
王衛國正了正帽子,一臉正氣的穿過人群,站在宋知薇面前,問道:「你就是群眾說的女扒手?」
宋知薇對上他清正的目光,心頭稍松,這人看起來到不像是他們的同夥。
口齒清晰的答道:「我不是扒手,他才是。」
「他剛剛想偷我的錢,被我當場抓住手腕,沒想到他賊喊捉賊,污衊我是扒手。」
「公安同志,我帶老公和孩子特意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車來醫院看病,他們就在那邊坐著。」
宋知薇手在口袋裡一掏,掏出兩張火車票:「你看,我的火車票還在。」
王衛國目光一頓,正準備說話,被斜刺里一個聲音打斷,道:「王隊,誰知道她是不是胡編亂造的?火車票又不能證明什麼,火車站外面到處都是,隨便撿一張就拿來蒙人。」
宋知薇眉頭緊皺,定睛一看,不出所料就是剛剛和扒手對視的那人在阻止,她沒著急辯解,而是對王衛國道:「公安同志,我覺得他們是團伙作案,要不要先將人抓住,畢竟捉賊捉贓,有了證據才好下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