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沛當然不會怪劉老三。
只是讓他們幫著盯著而已,又不是讓人給林大春做保鏢。林大春還不配呢。
「不用自責,他自己要找死,怪不到別人。你做的是對的,讓兄弟遠離那種地方。千萬不能去賭。走上這一條路的基本上沒好下場。」
劉老三頓時鬆了口氣。
「沈哥,那地方真是去不得。那個林大春就是去了一次之後,上癮了。你說這才幾天啊,就輸了那麼多錢。」
沈沛道,「你把事情原委和我說說。」
劉老三可不隱瞞,把知道的事情都給說了。
公社會計帶著林大春去了一次。估計是賺錢了。兩人還一起去吃飯了。後來不用會計帶著,林大春就自己去了。後面估計沒贏錢。每次出來心情都不好。但是還是堅持去。
至於後面怎麼偷了公社的錢,這事兒就不知道了。
劉老三覺得對方做了局了。這是很常見的事情。但凡是認準一個肥羊,就會想辦法讓這人贏錢然後輸錢。
這種法子也很毒。且高明。
中套的人完全就是自己學壞了,然後犯了錯。一步步的走上絕路。
所以哪怕後來知道別人做了局也沒用。犯法就是犯法,沒有理由可講。
沈沛聽完之後挺感慨。
倒不是為了林大春感慨。而是感慨這張文軍倒是挺有手段的。而且在公社也能找到這麼多人幫忙。
看來,以後面對這人的時候可不能放鬆了。
等讓孫艷自食惡果之後,他可不會忘了找張文軍算帳的。
了解完情況之後,沈沛拍了拍劉老三的肩頭,告訴他,自己對他的表現很滿意。現在也在到處聯繫工作,等到時候帶他們一幫子人發財。
聽到這話,劉老三驚喜極了。
交待劉老三在家裡好好等消息之後,沈沛才騎車回縣裡。
有些事兒得回去和曉冬商量。
孫艷艷這事兒,他會摻和,但是不想做的太明顯。
他就喜歡攪渾水,但是沒人知道的感覺。免得給自己惹來一身腥。
沈沛回了縣裡的時候,林曉冬才從工廠巡視回來。
準備回家繼續核算工資。
兩口子在門口就遇上了。看到沈沛心情很好的樣子,林曉冬道,「有啥好事?你從林大春那邊知道想知道的事情了?」
「那可不,真是大吃一驚啊。」
沈沛扶著她進屋裡去。「我說了你可能都不信。」
林曉冬放下包,給自己倒了杯涼茶,也給沈沛倒了一杯,「那你坐下說。」
沈沛喝了茶,問道,「你覺得,如果孫艷艷那孩子不是陳景陽的,最有可能是誰的?」
「……」林曉冬瞪大眼睛,「真的不是陳景陽的啊。」
「不是,你猜是誰的?」
「你別告訴我是大春的。」
「確實不是林大春的,是一個……大概陳景陽都不會懷疑的人吧。」
林曉冬想了一圈,最後道,「是高偉?」
她可知道和陳景陽關係最好的就是這個知青了。
沈沛點頭。
「……無恥!」真是一個無恥都沒法形容的。
林曉冬真的同情沈沛了,這人真是可憐。被自己的妻子和好朋友同時背叛了。
沈沛道,「我當時知道的時候,就覺得這哥們可憐。」
林曉冬道,「你說於阿姨知道了,是不是得氣出好歹來?」
「氣是要氣的,但是沒準也是好事。最起碼她不用有這樣一個兒媳婦了。」
「那咱們咋樣告訴他們真相呢?這種事情他們信不信啊。」
「我問了大春的,很簡單,都不用證明。只要能證明孫艷艷的月份就行了。」
「你是說……月份對不上?」林曉冬沒想到就這麼簡單。
誰能想到結婚的兩口子懷孕,還要怕對月份的呢。
沈沛道,「我想過了,這事兒咱不用直接出面。畢竟陳景陽走了,咱們還要在這裡生活呢,沒必要當這個出頭鳥。」
林曉冬道,「那咋辦?」
「給於阿姨打電話,讓她來帶她兒媳婦去產檢,就一切真相大白了。至於孩子爸爸是誰,也不用咱們揭發了。證明孩子不是陳景陽的。孫家人自己都要把孩子爸爸給揪出來。到時候沒準還能看場熱鬧。就算沒揪出來,咱也不用管。咱和高偉可沒啥矛盾。」
林曉冬點頭。這種事兒確實沒必要和孫家結仇。這家人不是講道理的。
反正目的達到就好了。
她想到了上輩子,按照這個情況,上輩子陳景陽和孫艷艷的孩子可能就是高偉的。
這可真是慘……
以高偉和陳景陽的關係,沒準回城裡了也要來往的。哎,還好這輩子馬上就要解開了,比上輩子要好一些。
兩人商量好了對策,就立馬去郵局給於阿姨打了電話了。
陳家人的事情,自然是陳家人自己來解決最好了。
電話那頭,於阿姨聽到消息之後,差點暈倒。
雖然她也不希望要那個孩子,但是知道孩子不是自己兒子的。而是孫艷艷在婚後,和別的男人攪合在一起懷上的,還賴著自己兒子身上。這簡直就是奇恥大辱啊。
於阿姨恨不得吃了孫艷艷。
當即就去找在火車站工作的親戚,幫自己定了票。
這事兒都不敢和陳父說,人身體還沒養好。怕受到刺激,出個什麼事情。只說想兒子了,想去看看兒子考的怎麼樣。
當天晚上就坐上了火車了。
後面沈沛和林曉冬也沒繼續摻和。
反正等於阿姨來了之後,事情就能解決了。
唯一的就是林大春的事情,林曉冬和沈沛是不打算管的。這事兒也管不了。林大春確實也是自己犯法了。
這錢哪怕是給他補上了,也是要坐牢的。
而且林曉冬也不想補上,憑啥給他補上啊。自己賺的血汗錢,去支持他違法犯罪?
所以這事兒林曉冬壓根不管。
倒是沈沛得和老丈人交待,做做樣子,連著兩天往公社跑,都表示沒辦法。
林根生和劉慧蘭也是看著沈沛帶著他們到處跑的,還請了當地派出所的人吃飯。對方也是表示這事兒沒有解決辦法。只能坐牢。
因為這就是違法,不是追究不追究的事情。是已經觸犯了法律了。誰說情都沒用。
哪怕是公社書記來都沒用。
聽著這些話,劉慧蘭大受打擊,當即就暈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