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店既要裝得高檔,又要符合時代潮流,不要奢華過頭,讓人不敢進來。記住本站域名
平房的舉架雖然不算低,卻也達不到後世商鋪那種四五米的挑高,把上面的房梁弄弄,撐死也不過三米五,而且只有中間的部分才這麼高。
這就導致店裡不能用水晶吊燈,舉架不夠。
樂薇的設計里,用得是吊頂配鐳射燈,一樣夠亮,還不那麼張揚。
所有衣架都用淺色原木打造,店鋪中間做一組半圓鏤空的衣架,既能當做隔斷,不讓店裡顯得太空曠,又能在占據主要視覺點,這裡就可以賣當季主打的款式。
地磚鋪米白色,配合淺色原木,顯得溫馨,讓人進來就覺得心情好。
這些連材料費帶人工費,里外里兩萬確實夠了,除了防彈玻璃,沒有特別花錢的地方。
兩萬塊里甚至還包括了第一次進貨的錢!
「這個方案恐怕不是一天就想出來的吧?」柳台城又看了一遍,甚至有些捨不得放下。
「從我做地攤賣衣服賺到錢開始就想了,不過沒想的是現在就開,畢竟高中三年我得專心學業,賣服裝好賺歸好賺,卻也要花極大的精力。」
樂薇的確考慮過讓董湘她們來做,但又覺得以她的性格,肯定不能完全放手,十有八九還是要時時操心。
而且省一中附近並不適合做服裝生意,這個年代的學生們根本不被允許穿的花里胡哨,就連柳台城下半年去省一中以後,不也得老老實實剪短頭髮,穿上襯衫校服去上學嗎。
學生家長則是十個裡面八個不會在服裝上花這個錢,能把孩子送到省一中讀書的,都是奔著考大學去的,甚至是重點大學。
除了師範以外,其他的大學可是要學費的!一個學期怎麼也要兩千塊,還有住宿費學雜費生活費等等,以後花錢的地方多了去,不省不行!
至於老師們,那也不是服裝店的目標客戶群,為人師表四個字在這個年代特別重要,老師們穿得花里胡哨像話嗎?不像話!
真要賣,也只能賣賣套裝。
以前樂薇在夜市擺地攤,套裝幾乎都是被機關單位職工和教職人員買走了。
而要是在港區開店,也實在太遠了,八十年代就讓她通勤一個小時去上學也是離譜。
住宿舍吧又管得嚴格,樂薇等於就是把服裝店完全甩手給紀鳳她們,只要周六日才能去看一眼,到了高三,周六都出不去。
她肯定十萬個,一百萬個不放心!
跟余長勝合作就不一樣了,她可以只負責帶人拿貨,戰略上出謀劃策,剩下的全都交給余長勝去辦。
雖然賺得肯定不如自己開店多,但也省了不少心。
柳台城問了一些細節,才合上策劃書:「該商量我們怎麼出資怎麼分股了。」
做生意嘛,親兄弟明算帳,才能做得長長久久。
樂薇雖然心裡有想法,但她年紀最小,還是說:「余大哥怎麼想的?」
余長勝想了想:「我雖然打算用服裝店賺的錢去補貼公司,但也不適合讓公司的錢和服裝店牽扯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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