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薇收回目光的時候,剛好和男人的視線撞在一起。記住本站域名
不好!
但是這個時候如果移開視線,反而顯得很刻意。
樂薇保持張望的樣子,目光和男人對視了一秒,少許打量,再移到男人身後的攤主臉上。
這樣順勢地看,像是在找什麼人,接著自然地回過頭,把鐲子還給攤主。
她感覺身後不再有被注視的感覺,看來男人並沒多想。
這是楊雪冰的家裡人?
上輩子的樂薇之所以在楊雪冰面前處處劣勢,最大的原因就是她幾乎什麼信息也得不到,能得到的,都是一些邊角不重要的,像是楊雪冰的娘家在七里鎮。
這種消息得到又有什麼用呢,七里鎮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她也不可能翻遍七里鎮找楊雪冰的娘家。
找到也沒用啊!
楊雪冰這人油鹽不進,只要看你不順眼,那是硬的不行,軟的也不行,反正就是不行。
樂薇默默將男人的樣子記在心裡,轉頭就去了一家小賣部,買了紙筆,回到旅館把他的臉畫下來。
不管如何先留著,她實在不想像上輩子那樣陷入被動,但能做什麼也還不知道。
正畫著,董湘也回來了,湊在旁邊看了一會兒:「畫得太好了!」
這不是她的真本事,樂薇一般不接這個夸,只問董湘:「這個男的你認識嗎?」
董湘搖搖頭:「沒什麼印象,這個人怎麼了?」
樂薇一下子也沒法和她解釋自己跟楊雪冰的仇怨糾葛:「沒什麼,你和陸姐商量出什麼來了?」
「噢今晚陸姐要帶我們去吃點好的,她說她請客。」
誰問你們吃什麼了!
問法院的事呢!
樂薇有些哭笑不得,不過也就這樣了,這倆姐姐都沒進過法院,本來也討論不出什麼結果,具體事情還要等明早律師來了再說。
陸娟請的律師姓周,看起來三十後半,頭髮已經所剩無幾了。
從這個角度看,倒確實像一位「最好的律師」。
她們這個案子各種意義上都不複雜,陸娟的訴求是撤回結婚證,她不要自己是離異,而是未婚。董湘的訴求則是解除事實婚姻關係,雖然周律師表示,這種事實婚姻在判重婚的時候有效,但實際上並不具備法律效力,但考慮到村內的輿論環境,可以向法官申請婚姻關係無效的證明書。
至於鄧陽的撫養權,考慮到鄧三寶現在的情況,判給董湘的概率也很大。
何況樂薇是覺得,就算沒判給董湘,現在孩子在董湘手裡,鄧家人也無可奈何,回頭上戶口的時候名字一改,保證誰也找不到。
陸娟早幾個禮拜前就一直在和周律師接觸,畢竟律師不可能開庭前兩天才請,周律師掌握的情況比樂薇知道的還多,聊過幾句確定是個靠譜律師後,樂薇就放心地交給了他。
明天開庭,樂薇主要的工作並不是「律師」,而是「保鏢」。
保證董湘從進法庭,到出法庭,都不會和鄧家人有任何的肢體接觸!
只是周律師也說了,樂薇不是董湘的親屬,可能無法進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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